第45节
“哦,我们有沈旭辰。”国大说。“我们今年请了国际权威专家xxx来校访问,那可是牛人啊!”华大说。
“哦,我们有沈旭辰。”国大说。
“我们的明星校友回报母校,今年会建一栋价值千万的实验楼!”华大说。
“哦,我们有沈旭辰。”国大说。
……
虽然这是玩笑性质的,但不得不说,沈旭辰的确是在万众瞩目之下进了国大。这么一来,他的名望值又开始疯狂增长了好些,甚至影响力那一栏的进度条都慢慢向前爬了微微一小格。不过,影响力太难增长了,这一点增长幅度,估计得用放大镜看,才能看出变化来。(影响力没有具体数值,只有一个进度条,目前上尚不知道有什么用。)
不过,在暑假期间,沈旭辰本人并没有太过于关注这些。他和顾望舒两个人先回汾水镇给生母姜小月扫了墓,接着又去了烈士陵园给陆见星扫了墓。然后,顾望舒去学散打。沈旭辰则跟着姑姑沈思正儿八经地学起了钢琴。
沈思不知道沈旭辰上辈子是学过钢琴的,这辈子又在系统小黑屋中练过,便对沈旭辰惊为天人。而沈旭辰自家人知自家事,每次沈思夸他时,他都觉得特别受之有愧,因此学钢琴的时候越发用功刻苦了。
沈旭辰一直没有联系程以华。这当然不是因为他们闹矛盾了,而是因为程以华暑期去了某个地方实习,那个地方严禁携带通讯工具。于是,他们不得不断了联系。亏得沈旭辰不是粘人的小女生,否则像程以华这种动不动就失联的,根本就没法给人安全感啊。
自从知道了程以华的心意以后,沈旭辰就已经get了程以华的闷骚属性。作为重生的老鬼,沈旭辰在很多时候都可以包容程以华。因为他很清楚,程以华对他是十分在乎的。
可以说,在遇到沈旭辰之前,程以华从来没担心过自己是个不正常的人,他觉得这无所谓,哪怕心理医生说他很危险呢,他都觉得没什么好在乎的。对他而言,那帮凡人们的看法和他有什么关系呢?而且,程以华有时候甚至很得意,他觉得自己可以伪装得足够正常,让父母不那么担心。谁又能从他的伪装中看出什么不妥来?
程以华觉得爱情不符合逻辑,但他又实实在在地爱上了一个人。而爱上一个人就是一个掉智商的过程。程以华本不在意别人的看法,但是在沈旭辰面前,他却不得不在意。于是,在很多时候,程以华会下意识觉得,如果他没有像正常人那样去爱沈旭辰,那么沈旭辰会不会跑掉?所以,程以华才会想要向一直没有被他看在眼里的凡人们取经。他需要有足够多的样本,从中提取出经验,才能确定什么样的恋爱行为是正常的。
在这样的情况下,沈旭辰猜测,程以华也许可能在某种程度上……刷过小言。
或许真的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吧,在沈旭辰看来,这样的程以华真是萌得不要不要的。
八月中旬,沈旭辰和顾望舒到了京都。他们在邹家待了小半个月,就到开学的时间了。
虽然沈旭辰和顾望舒在京城各有一套房子(就是当初邹齐送的,名义上说是用了陆见星的抚恤金),但他们还是决定要住校。不过有房子总是一件好事,至少双胞胎们不用背着大包小包的行李去学校了。开学那天,沈旭辰只背了一个书包,看上去十分潇洒。
领了校园一卡通和钥匙,沈旭辰顺利找到了自己要住的寝室楼。他推门而入时,正看到一个高个子男生指挥着自己的亲戚们:“大哥,把厚被子塞顶上柜子里,现在用不到。二哥,先把床擦干净了再铺草席。小弟,你回来了,交通卡办好了吗?”
沈旭辰主动和那个男生打了招呼:“你好,你和我同一个寝室吧?我是沈旭辰。”
高个子男生眯起眼睛打量了沈旭辰一番,说:“你哪只眼睛看出来我是你室友了?我不是,我弟弟才是。小弟,过来和你的室友打个招呼。”
一个腼腆如小白兔似的男孩羞涩地举起了爪子,说:“你、你好,我是方缘,缘分的缘。很高兴认识你。我、我知道你,你、你是z省的高考状元。”
沈旭辰摸了摸鼻子,对高个子男生说了句抱歉,然后朝方缘挥挥手:“你好。听你口音,你是本地人?”
“是、是的。啊,也、也不算是,我是京郊农村的。”方缘说。
“我弟弟比较内向,以后拜托你们多多照顾了!”高个子男生说。他话音刚落,被他叫做大哥、二哥的人也主动和沈旭辰打了招呼,也都语气真诚地拜托沈旭辰多照顾照顾方缘。大哥、二哥看上去就很老实,估计文化程度都不是很高。
“都是一个寝室的,大家互相照顾。”沈旭辰笑着说。他看了高个子男生两眼,又笑着说:“哥们儿,练过吧,身材真好!”
“她、她是模特,身材当、当然好。”方缘说。
沈旭辰有些诧异。据他目测,高个子男生最多一米八,虽然不矮,和他三位兄弟站在一起,也显得鹤立鸡群,但离当模特还差一点吧。据沈旭辰所知,男模的经纪公司一般都招186以上的。
高个子男生朝沈旭辰抛了个媚眼:“算你有眼光。”
沈旭辰目瞪口呆。
高个子男生哈哈大笑起来。方缘在一旁无奈地劝说:“姐,你别吓唬人家。”
姐姐?沈旭辰的目光从高个子的板寸发型上划过,又从高个子帅气的五官上划过,最后落在高个子无比平坦的胸部。这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女孩子啊!而且,女模对胸难道没有要求吗?如果女孩子可以帅成这样,那他弯掉的性向完全可以再拯救一下!咳咳,开玩笑开玩笑,玩笑话千万不能让程以华知道。
高个子对沈旭辰伸出手,说:“认识一下,方珍,珍珠的珍。如假包换的女孩子,缘缘的亲姐姐,需要查看身份证吗?”
沈旭辰有些尴尬地和方珍握了手:“抱歉。”
“没关系,我总是被人认错。”方珍对着沈旭辰眨了眨眼睛。
不多时,另外两位室友也来了。一位叫欧阳煦,挺帅气的一个男生,性格非常外向,和方缘截然相反,但看上去也是很好相处的人。一位叫霍凯,这名字念快了听上去像活该,他是苗族汉子,据他自己说本来上学就晚,结果还复读过一年,因此要比沈旭辰等人大三四岁,是寝室里当之无愧的老大。
第93章 廖博洋
开学第一件事情就是军训。
九月的太阳那么好,一点都没有要下雨的意思,大家都对即将到来的军训心生绝望。霍凯从行李中翻出好几品护肤品、防晒霜,一边研究着使用方法,一边对寝室里的其他人说:“你们都没准备防晒的吧?用我的就行了。”
“你怎么会有这些东西的?快比女孩子都备得齐了吧?”欧阳煦怀疑地问。
霍改大大咧咧地说:“都是我妹妹用淘汰的。知道刚进大学就得军训,所以我妹妹把她不要的护肤品都给我装上了。”
“你还有妹妹呀?”欧阳煦是独生子女。
霍凯点点头:“我的父母都是少数民族,按照政策可以生两个。”因为霍凯复读了一年,所以他和他妹妹同一届参加高考。少数民族有预科的政策,现在他妹妹就在民大读预科。从国大到民大,坐车很方便的。
国大的军训一直奉行一定程度上的真枪实战,而且为期一个月。到了军训当天,所有人只准背一个书包的东西,然后由军用大卡带着前往某个保密级别并不高的新兵训练营。物理系也算是和尚系,清一色的小伙子,姑娘并不多。于是这些小伙子组成了一个方队,姑娘们则被抽出来塞进别的系方队里去了。
沈旭辰并不怎么担心。他是服用过基因改良液和光明之泉的男人!自从升入大学,系统方面也做出了相应的调整,现在沈旭辰的主职业任务还是学习,但已经由每天强制四小时改为每天强制两小时了。这意味着系统对沈旭辰的控制变弱了一些,相应的,沈旭辰如果想学更多的东西,自己的自制力必须增加。对了,那个每天一小时的学习任务依然存在。
军训头几天就是站军姿、前后左右转、齐步走、正步走,都是非常考验体力而又很枯燥的内容。女生方正的教官会稍微照顾一下学生,宁可自己辛苦些,也不会让学生们长时间地直面阳光的照射。但男生方正的教官就一点都不怜香惜玉了,一切按照规章制度来,简直无情无义。
好在沈旭辰寝室的四个人的体能都还不错。沈旭辰自不必说,欧阳煦是富二代,他一直是健身房的常客,体能也很不错,至于方缘,虽然看上去白白嫩嫩柔柔软软的,但谁知道脱了衣服以后,他竟然有肌肉!反而年纪最大的霍凯才是相对而言体能最差的一个,但他也比一般的文弱书生要好一些。
一天的训练下来,别的人哪怕体力再好也觉得累,偏偏沈旭辰还是精神奕奕的,真是让人觉得羡慕嫉妒恨。然后,第二天,他就被教官单拎出来,放在方正前面当示范了。
训练营中的澡堂是公共的,没有单独小隔间。洗澡时,赤身裸体的男性不要太多哦!沈旭辰作为gay,虽然别人不知道,但他自己多少会觉得有些尴尬。所以,他一般都刻意地落在最后,等别人洗得差不多了,他才会抓紧时间冲进浴室,找个不起眼的角落,然后速战速决。
这天,沈旭辰照样是拒绝了方缘等人要一起洗澡的邀请。他从行李中翻出一本侦探小说,坐在自己的床位上看了起来。他们在训练营中住的是大通铺,一个超级大的房间中塞了百来个男生。每个人的铺盖就放在地上,一条一条排着,中间只留了一点点走路的地方。
沈旭辰睡的位置在房间内侧靠近里墙的地方,距离大门很远。
“糟糕,我的手表不见了!”房间中段靠外离大门挺近的地方,有个男生忽然惊叫起来。按照正常情况来看,沈旭辰应该听不清楚他在讲什么,毕竟房间这么大,而且来来往往都是人,好多人在讲话,挺喧嚣的。但谁叫沈旭辰听力变态呢。
丢东西的男生把自己的床位翻来覆去地找了一遍,又说:“是真的不见了!连带着我女朋友送给我的手链也不见了。”
“贵重物品不是统一上交,让教官帮忙保管了吗?”旁边有个男生说。
丢东西的男生哭丧着脸:“手表和手链本来都是戴着的,但是今天被教官训了,说是身上不准戴任何累赘的东西,我就摘了放书包里。这屋子里住着的都是国大的新生,我哪里知道国大的学生也会偷东西啊!”
沈旭辰微微皱了皱眉头。
“东西贵不贵?”又有人问。
丢东西的男生说:“手链倒是不贵,看着像是红绳上穿了金佛,其实不值钱,是精品屋中买的,但那是我女朋友的心意!手表是卡地亚的,小十万吧,是我考上大学后,我父母送给我的礼物。”
“小十万啊!快去找教官吧,还是让教官来处理比较好!”旁人建议说。
沈旭辰有一种不太好的预感,说不上为什么,他总觉得自己身上有事要发生。沈旭辰的视线从自己的床位上划过。他的记忆力很好,而且他现在很擅长图像记忆。在他看来,自己的床是绝对没有人动过的。
那为什么自己会有一种不好的预感呢?
沈旭辰合上手中的书,把书放回了书包中。等等,书包?书包的内层中有个安了拉链的小袋子,沈旭辰用手一摸,果然觉得小袋子中被人装了东西,摸上去很像是一条手链。他又四下检查了一下,发现自己这里只多出了一条手链,那只卡地亚手表依然不见踪影。
沈旭辰眯了眯眼睛,手指一动,手链就被他丢进了系统的格子空间里。想到训练营中说不定有军犬,沈旭辰怕空气清新剂不保险,特意兑换了一瓶去味魔药。做好了这一切,沈旭辰才静心下来思索。到底是谁在陷害他?
沈旭辰可以保证,自开学后,他根本没有树敌。
“王修诚,发生什么事情了?”一个刚洗完澡的男生从外面走进来,问。沈旭辰觉得这个男生有些眼熟。
王修诚,也就是东西被偷的那个人,又气愤又沮丧地说:“我的东西被偷了。”
“那快去找教官啊!”刚洗完澡的男生建议说。沈旭辰想起来这个男生是谁了。这个人是廖博洋。这世界真小啊。当初,沈旭辰参加华承杯风采大赛的省级初赛时,遇到过一个特别讨厌的男生,那个男生就是廖博洋。
王修诚点点头,说:“我的确打算去找教官,那手表可不便宜。”
廖博洋四下看了看,凑近王修诚,压低了声音说:“中午午休时,我好像看到沈旭辰在你床前晃荡了一阵子。要是别人,我可能不会在意。但沈旭辰太有名了,他那种小白脸也就靠着一张脸,我就轻而易举地记住了。当时还觉得奇怪呢,他怎么在你床前晃啊,我还以为他认识你呢。”
廖博洋说话的声音不大。哪怕沈旭辰听力变态,他也必须集中注意力,很努力地听,才能勉强听清楚廖博洋说的话。沈旭辰眉一挑,他本来还不知道到底是谁陷害了自己,但现在看廖博洋这么迫不及待地挑拨,已经基本可以廖博洋这个人有问题了。可怜廖博洋还不知道,他说的话都被沈旭辰听在了耳中。
王修诚皱着眉头说:“不会吧,应该不可能是他吧……”沈旭辰是他们这一届的名人,也许沈旭辰还不知道他们,但他们都知道沈旭辰。
廖博洋用自己的肩膀撞了一下王修诚的,说:“我和你是室友,难道还会骗你?”
王修诚下意识地朝沈旭辰的床位望过去,但因为隔着不少人,他看得不是很清楚。他叹了一口气,说:“不管怎么样,我先去找教官吧。”
沈旭辰拿出书本,继续淡定地看了起来。没过多久,方缘三个人洗完澡回来了。他们是同寝室的室友,床铺被安排在一起。霍凯取出小镜子,照了两下,郁闷地说:“涂那么多东西也不管用,还是晒黑了。”
再过了一会儿,教官就来了。毕竟是块小十万的手表,教官也挺重视的,吹口哨命令大家去外面集合。沈旭辰合上书本,从生活用品那一栏兑换了一次性手套。这东西挺便宜的,一个积分就能兑换一大盒。沈旭辰给自己套上一次性手套,然后把手放进裤兜里,揽着方缘几个朝外面走去。
路过廖博洋的床铺时,沈旭辰非常淡定地从系统空间中取出手链,手腕微微一抖,巧劲一使,手链就被他弹进了廖博洋放在床头那堆衣服里。沈旭辰的动作非常快,再加上还有方缘几个人帮他无意识遮挡着,于是根本没有人发现沈旭辰的举动。沈旭辰摘下一次性手套,丢回了系统空间里。
“这个点怎么会集合呢?不会晚上还要训练吧?”欧阳煦郁闷地说。
沈旭辰笑眯眯地说:“我也不知道,看教官他们怎么说吧。”
“还是沈旭辰明智,到现在都没有洗澡。要是晚上有训练的话,我们刚刚的澡就白洗了。”霍凯也觉得很郁闷。
第94章 人太坏
教官机智地把这个发生意外的夜晚弄成了联欢会。大家按照方队排好队坐在操场上,各自圈出一块空地,让姑娘小伙子们站起来唱歌。而在大多数学生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几位教官带着两条军犬正在细细搜寻王修诚丢失的东西。
沈旭辰还在想之前发生的事情。他当时有一种不好的预感,而正是这种预感让他起了戒心,因此避过了一场陷害。这预感是怎么来的呢?会不会和他服用过的中级基因改良液有关?沈旭辰打算找个机会验证一下。
“快点吧,你们看那边的女生方正都开始唱起来了,你们男生还不赶紧出个节目?”教官催着大家快站个人出来表演。
“教官来一个!”欧阳煦扯着嗓子喊。
“没错没错,教官来一个!”全班男生都扯起嗓子,兴奋地喊了起来。
教官也不扭捏,说:“行,我给你们唱个《军人本色》,等我唱完了,就轮到你们了啊!”这教官的年纪其实不大,说不定比在座的一些大学生还小两岁。但因为当兵的缘故,他看起来就是比大多数男生沉稳。
教官这首《军人本色》与其是唱完的,不如说是吼完的。调调这种东西能吃么?不过,因为他气势足,还真不能说吼得不好听。等他唱完,小伙子们都拼命地鼓掌。教官这才有些脸红,假意咳嗽了两下,说:“到你们了!到你们了!”
“下一个让沈旭辰上!”
“对对,让标兵上!”
小伙子们又开始起哄了。
就在这时,另一个方队的教官找上了他们的教官,两个人嘀嘀咕咕说了两句话。待另一个教官原路返回,他们的教官笑着说:“臭小子们,女生方队要找我们拉歌,你们可千万别给我掉链子。全体起立,立正,向右转,齐步走。”
女生那边人才济济,一位长相甜美的姑娘站起来,大大方方唱了一首《小河淌水》,她起调时就比较高,高音一上去,真有几分绕梁三日的意思,大家鸡皮疙瘩都起来了。等她一唱完,所有男生女生都拼命鼓掌。轮到男生出节目了,男生们面面相觑几秒,最后怀着死道友不死贫僧的心,一致喊出了沈旭辰的名字。
谁叫沈旭辰是学校风云人物呢?
沈旭辰摸了摸鼻子,站了起来。帅气的男生总是占便宜的,他还没有开口,女生那边就起了一阵阵的欢呼声。沈旭辰唱了《向天再借五百年》。和原唱不同,沈旭辰唱这首歌时也是比较有气势的,但难得又透出了一点点柔情眷恋。
重生的前的沈旭辰是个不折不扣的宅男,重生以后的他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也没有走出这个模式,但随着一路走来的经历和心态的改变,现在的沈旭辰却有着超强的舞台表现力。哪怕他在歌唱方面的实力完全不如前面那位姑娘,但他却让现场的气氛彻底燃烧起来了!
远处,廖博洋看着这边的热闹,心里嗤笑不已:趁着最后这点时间欢呼吧,现在爬得越高,等下摔得越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