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节
小皇帝眼睛一黯,说道:“朕还以为你有什么妙计呢,原来是防守!朕是来御驾亲征,不是来当缩头乌龟的。”兰桂说道:“皇上,您听奴婢把话说完啊,总兵官瞒着咱们说等粮草火药,其实这些早就全了,不过是拖住我们,等于阁老他们来而已。倘若我们走出了山海关,这里的守军肯定会派精锐去找我们,到时候皇上您下旨烧女真人的大营,或者断了他们的粮草,他们肯定会听您的,我们装备精良,打赢了就立刻回山海关,还怕女真人会追过来不成?不管大功小功,反正皇上都立了功,也不至于无功而返,回去脸上也有颜面,好向太后和内阁交代。”
小皇帝顿时兴奋起来了,说道:“你的意思是先斩后奏?”好像可行啊,当年皇爷爷是私自去了宣府,第一次被内阁追回去了,第二次皇爷爷火速往居庸关而去,并且要心腹守住居庸关,不准大臣们进去,皇爷爷则在宣府集结了六万军队,御驾亲征,和鞑靼小王子率领的蒙古骑兵开战,并获得胜利,重创了鞑靼小王子,小王子受伤,次年病逝,各个部落为了争夺继承权而开战,好多年都忙于内乱,大明边关因此而获得数年安宁,皇爷爷那次先斩后奏的御驾亲征居功甚伟。当年皇爷爷可
以做到,如今山海关兵强马壮,加上各种新式的火器,我也可以获胜啊。
小皇帝和兰桂带着几个大内护卫瞧瞧离开了山海关,往女真人驻扎方向而去,一路还特地留下踪迹方便守军追踪,以找到他们。
总兵大人听到这个消息,赶紧亲自率领精锐搜寻小皇帝等人的下落。天蒙蒙亮时,小皇帝再也无法在风雪中挪动半步了,说道:“不行了,找个地方歇息一会,这鬼地方比京城冷多了,恐怕还没等到寻我们的守军,恐怕我们就被大雪活埋了,喂,兰桂,你做的那些标记他们到底看不看的见?”
“在拐弯处的树上拴着红布条,肯定能发现。”兰桂从腰间解开一个酒葫芦,递给了四个大内护卫,说道:“正宗的烧刀子,喝几口驱驱寒。”
护卫传递着将烈酒喝下,不一会,将相继以弓角反张的诡异姿势倒地抽搐着,口吐白沫,瞪着双眼咽气了。
小皇帝吓得呆立在原地,“他——你给他们喝了什么?你——要做什么?”
兰桂一张脸毫无表情,毫无以前的谄媚之色,他举起弓弩,对着小皇帝说道:“完成最后一件任务,送您去见皇爷爷。”
☆、第248章 连环计女皇要登基,平叛乱东北有生机
于阁老等人赶到时,小皇帝的尸首已经凉透了,胸前中了三箭,已经拔出来了,箭头发黑,看起来还猝毒,小皇帝脸色乌青,死不瞑目。
山海关总兵大人跪地说道:“皇上被女真人的探子用弓弩击中,四名护卫皆为了护驾而亡,只有一名小内侍抢了一匹马将皇上的尸首拖到门外,末将没有保护好皇上,实在该死,请于大人看在末将以前的功绩上,让末将死在战场上吧,为皇上报仇雪恨!”
“皇上。”于阁老多么希望这一切只是噩梦一场,他双手抚在小皇帝的脸上,手掌下的冰冷却在提醒他这个残酷的事实。其余两位阁老抚尸大哭,怎么办啊,小皇帝尚未大婚,没有留下子嗣,皇室四代以内的血亲谋反的谋反,绝后的绝后,都死绝了,至少要从第五代开始选藩王或者藩王的小儿子当皇帝,论起谱系,第五代那一辈一共有五位亲王,藩王都特别能生儿子,繁衍至今的男孙估计有百来个人,选谁是好?选谁才能服众?到时候恐怕要天下大乱,如何是是好啊!
于阁老是内阁首辅大人兼兵部尚书,直接管着这位总兵大人,他首先镇定下来,问道:“女真人可
知他们击中的是皇上?”
总兵说道:“应该不知道,否则就不会放弃追击了。而且目前女真人没有攻城的动作。”倘若知道弄死了对方的小皇帝,肯定会趁着自己士气衰落,而一鼓作气下令攻击的。
如此看来,不至于一败涂地了,于阁老说道:“把那个内侍带过来,我有话问他。”
兰桂穿着一身素白,眼睛都哭肿了,跪地磕头反复说着奴婢该死,于阁老详细的从小皇帝如何想要出城,到行走的路线,一个不落的慢慢问着,兰桂当然不敢说自己挑唆的,将一切都推到小皇帝身上,反复询问了几次,阅历丰富的于阁老就觉察出不对头来,他不动声色,命兰桂带路,重走一边小皇帝经过的路线。
兰桂胆战心惊的在前面带路,走到一个分叉口时往右拐,于阁老停马指着左边说道:“你方才不是说沿路留下印记吗?明明那边树上绑着红布条。”
大冷的天,兰桂出了一身汗,连连点头说道:“是,是,奴婢记错了,是那边才对。”继续往前走着,兰桂的步伐明显就慢下来了,于阁老说道:“堵住嘴绑了,别让他咬舌自尽,在这一带好好搜索。”
兰桂顿时吓得瘫倒在地。山海关里,四具明显死于一药千机马钱子之毒的大内侍卫尸体并排摆在草席上。于阁老和其余两位阁老,以及总兵商议大事。于阁老将供词递给三位大人,说道:“兰桂受不住刑,已经招认了,原来是宁王收买的他,目的是挑起皇上和太后的矛盾,然后伺机刺杀皇上,宁王那一脉和皇室的血缘最为接近,宁王想自己登基为帝,或者将自己的小儿子过继给太后当皇帝。”
“又是藩王作乱!养虎为患啊!”阁老看着血淋淋的供词,感慨万千,这些年大明皇嗣单薄,藩王们都坐不住了,一个又一个的跳出来作死,互相争斗的厉害,几年前鲁王刺杀太后和皇上未果,干脆举起大旗谋反,太后御驾亲征才平乱,这会又跳出个宁王来。
于阁老说道:“国不可一日无君,为今之计,是要尽快将皇上的遗体送到京城,命京城三大营守护京师,拥立新帝登基,并将宁王谋反一事昭告天下,召集卫所军队讨伐。总兵守好山海关,切莫让女真人乘虚而入。”
于阁老等人赶回京师,司礼监和内阁两位阁老将册立新帝和皇太女的诏书都写了一半,于阁老知道木已成舟,如今内忧外患,藩王野心勃勃,个个都是善茬,不容有任何差池,或许维护现有的皇室血脉才是最保守的做法,只得点头同意了。司礼监完全站在太后这边,内阁五位阁老无人提出反对意见,顺天府、锦衣卫、东厂,包括京城三大营都牢牢控制在太后手中,太后再次临危受命,从珠帘后面走出来了,穿上龙袍,登基为帝,年号为天昭。
内侍兰桂和藩王勾结刺杀小皇帝,被临街凌迟处死。入夜,厂公怀义到了一处民宅,病榻上的人几乎全身都是伤,没有一块好肉,其面部轮廓赫然就是今天在菜市口被割了一千刀然后砍了头的兰桂!
“厂公,请恕标下有伤在身,不能下来给您行礼了。”兰桂的声音很虚弱,但是眼睛贼亮。
怀义一挥手,说道:“不必多礼,你先在这里养好身子,等风头过去,咱家再派给你新的任务。”言罢,怀义抛给兰桂一个象牙腰牌,兰桂定睛一看,顿时呆立在原地:这是东厂千户的腰牌,他以前不过是一个小旗罢了,居然连升了三级!成了三品武官了!
兰桂忙说道:“多谢公公栽培!”
怀义说道:“这是你应该得的,你年纪轻轻,就闯过了那么多关,熬过了那么多的刑罚,骗取了宁王和皇上的信任,也逃过了于阁老的法眼,在多股势力面前做到游刃有余,你这些年过的很不容易啊,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咱家手下最有出息的就是你。”
兰桂说道:“为公公效力,标下赴汤蹈火,在所不辞。是公公愿意给标下机会,要不然标下只是醋油面酱局的一个小杂役而已。”
怀义笑了笑,说道:“不是所有人都能把握住机会的。你立了大功,这张脸也变了样子,但是大体轮廓还在,在京城会被人认出来。咱家将你派到金陵去,负责南直隶的情报,那是块宝地啊,咱家就是在那里被守备太监怀忠挖掘,推荐给了现在的司礼监掌印公公怀恩,才有机会回到御前伺候的;怀恩当年也是在金陵绝处逢生,就连当今女皇也是在乌衣巷长大的,此乃藏龙卧虎之地,你好好运作,将来必成大器,咱家年纪渐长,这厂公之位迟早都是你们这些后辈的。”
兰桂大喜,说道:“谢公公!公公知遇之恩,在下没齿难忘。”这位未来的东厂厂公此刻心中充满了希望,他知道的事情太多了,曾经想过会被厂公灭口,每当绝望时,他就告诉自己坚持一会,再坚持一会,终于熬过了无数次考验,成了厂公的心腹。知道的越多,死的越快确实很有道理,但是那些不能见光的事情都是需要人来做的,只要得到了上头的信任,那么知道的越多,就升得越快。史书寥寥几个字,只记载成败,但是很多事情,其实决胜在千里之外,或者早就已经决定胜负了。而推动者,就是无数个类似兰桂这样的小人物。
女帝登基,当然引起了各种势力的不服,骂沈今竹牝鸡司晨者不在少数。除了宁王喊冤说太后栽赃逼他不得不反,还有另外两个藩王也举起了清君侧、杀妖后、匡扶朱明王朝正统的大旗,沈今竹用铁血和怀柔稳定着自己的政权,用半年时间将三个藩王全部铲除。
天昭一年,女帝亲临山海关,御驾亲征,剑指女真人,皇太女坐镇京师。一年后,女真灭族,只有少许残余跑到了朝鲜和鞑靼人部落。女帝见东北土地肥沃广阔,号召军队和大明百姓迁移到此处开垦耕地,并宣布十年之内这里不收农业赋税。那时恰逢水苗法种痘推行十年整,儿童夭折和瘟疫感染死亡的人数大大降低,加上红薯推行种植也有些年头了,粮食增产,人口迅速增长,耕地和优惠的税收政策,使得大量失去土地的人口和城市失业人口往东北迁徙。
有地耕、有活干,有饭吃,这是女皇对新开阔的疆域的“三有”描绘,简单粗暴,容易理解,大量流民往东北方向而去,开垦一片新天地,寻找活路。女皇封了原顺天府尹孙秀为辽东巡抚,专门负责往东北移民垦荒的事宜和一切军政大权。
所有进入东北地界的流民都必须去衙门登记,重新编入户籍黄册,并且领用相应的口粮和农具等物。衙门口登记的队伍排的很长,终于轮到了一个青年落魄的男人,衙役机械的问道:“叫什么?从哪里来?以前是干什么的?”
男人有些拘谨的说道:“李鸿基,陕西米脂人,以前在驿站做驿卒,负责看马养马,接待过路的官员们。”
衙役一一记下,问道:“好好的驿卒怎么不干了?”
男人结结巴巴的说道:“因——因不小心丢失了一位大人的公文。没了工作,家里也没有多余的田地了,听说东北有地耕、有活干,有饭吃,就来这里碰碰运气。”
衙役笑道:“你这个人挺倒霉的,不过贵在诚实,若是其他人随便编个谎就糊弄我了,反正死无对证。这样吧,新来的巡抚孙大人家里缺一个养马牵马的,瞧你人品还不错,长的也端正,就去服侍巡抚大人吧,我告诉你,这可是难得一遇的好活计啊,一般人我都懒得推荐,你以后富贵了,可别忘记我啊。”
男人大喜,忙拜谢不迭。李鸿基永远都不会知道,因为有了一个稳定的工作和宽裕的月钱,他永远不会被逼得走投无路,有改名字叫做李自成的那一天了。248
☆、第249章 计中计女皇要登基,平叛乱东北有生机
天昭一年,内阁和宗人府都纷纷上书,要求给十四岁的皇太女选丈夫。沈今竹将这些奏折给女儿,“珍儿,你怎么看?”
珍儿镇定自若的说道:“应该是时候了,用两年时间选一个人,十六岁定亲,十七岁大婚,十八岁生下皇嗣,免得那些藩王又虎视眈眈。”
沈今竹说道:“以女子继承皇位,无论你是否生下子嗣,那些心怀叵测的人都会伺机而动,无论你我,抑或是你的后代,他们都会面临着这个问题,你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珍儿说道:“母亲和我尽量活的长一点、后代们争气一些就行了。”
沈今竹噗呲一笑,说道:“你倒说的简单。”
珍儿却一副正襟危坐的样子,说道:“娘,我说的是大实话嘛,想要长寿,避开那么多刺杀,还要子女们争气,不仅需要运气,还要投入好多人和事,做起来可不容易呢。”
沈今竹问道:“你心中可有合适的人选?”
珍儿也不害臊,凑过去撒娇说道:“娘,是不是无论我说是谁,您都同意?”
沈今竹笑道:“你且说来听听。”
珍儿说道:“娘,您觉得曹熠这个人如何?”
沈今竹早有所料,曹熠少时就跟随小皇帝进宫读书,和珍儿时常见面,这两人算是青梅竹马了,只是——沈今竹说道:“你未来的丈夫手上不能掌握兵权,仕途有限,而且要面对各种异样的眼光和嘲笑,这意味着他要舍弃许多东西,大部分时间都要在深宫里度过,你要确定他是否愿意这样,如果他不同意,你不要强求。”
珍儿自信满满,说道:“他定会同意的,他曾经为了救我用胸膛去挡住箭矢,连命都可以为我舍弃,为何不愿意当我的丈夫?我今天就去问他,娘,咱们说定了,如果他同意,你不能反悔的。”
沈今竹点点头,说道:“君无戏言。”
到了下午,珍儿肿着眼睛来找沈今竹,说道:“娘,他同意了,你快赐婚吧。”
沈今竹抱着女儿,就像小时候那样将宝贝闺女放在膝盖上,抚摸着女儿的头发,说道:“想要坐稳江山,要君无戏言,一言九鼎,同时也要会说谎话。能够把谎言说的像真话,让人深信不疑,这才是本事呢,你段数还不够——曹熠拒绝你了,是不是?”
珍儿哇的一声,呜呜哭道:“他说他也喜欢我,他可以为我而死,可是他不能当我的丈夫,他说他想要有所作为,想要做一番事业。而当我的皇夫太受局限了,他不愿意当一个摆设,一个生孩子的工具,事事都要受到限制。”
果然天理循环,报应不爽,当初沈今竹是如何拒绝曹核的,现在曹熠就是如何拒绝珍儿的,理由充分,态度坚决,丝毫不拖泥带水,直接将对方的提议掐死。可怜的珍儿哭成了小泪人,沈今竹也不知如何安慰女儿,她阅人无数,看得出曹熠是有大志向的人,这样的人当皇夫真是可惜了一个人才,珍儿不比民间寻常女子招赘婿,她手里掌握的是皇权,需要一个绝对能控制住的、俯首帖耳的丈夫,而非野心勃勃、桀骜不驯的曹熠。沈今竹能从曹熠的眼光里看见自己过去的影子,她当年被折断了翅膀困在宫中,如今她不愿意看见这幕悲剧重新出现。何况人家亲爹还是曹核,她的死党、她的诤友、最忠实的盟友,不好这样强求人家亲儿子的。
说曹操曹操到,沈今竹刚刚安抚好了女儿,曹核就到了,说道:“微臣将混账儿子打了一顿。”这熊孩子真是不知好歹,被今竹的女儿看中了还推三阻四的,要拒绝就罢了,和人家小姑娘说话好歹客气一点嘛,多照顾女孩子的感情。
沈今竹说道:“儿女们的事情,我们不好多过问,随他们去吧。”
“皇太女她还好吧?”曹核问道,珍儿长的像母亲多一些,曹核爱屋及乌,很是为珍儿担心,他太明白被严词拒绝的感受了,对珍儿的遭遇简直是感同身受啊!
报应来了,沈今竹无奈的笑了笑,说道:“哭了一场,这会子洗完脸看奏折去了。”
“哦。”曹核沉默片刻,老实说,以前看见两个孩子青梅竹马,曹核的理想在儿子身上几乎要实现了,可是风云突变,驸马成皇夫,曹核也是历经风雨的人了,深知皇权之下,许多事情都会扭曲变形,曹熠和珍儿很可能会从神仙眷侣变成怨偶,甚至夫妻兵戎相见。他一度还担心儿子会感情用事,答应珍儿的提议,可是他低估了儿子,儿子很清楚他想要什么,也很知道他未来将来面临的问题,很理智的拒绝了皇太女。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儿子比他当年冷静,更能洞悉人心和世情。像我这种死心眼,一条路走到黑,永不回头的才是极品吧。
曹核一副熊孩子家长歉意的表情看着沈今竹,问道:“给皇太女选夫婿一事,皇上可有中意的人选?”
沈今竹难得露出愁容,叹道:“人太好的吧,类似你儿子曹熠这种,觉得埋没了人才,怪可惜的;可是人稍微差些,又觉得辱没了自己的宝贝女儿,真是好难。”
曹核说道:“依微臣之见,此人最好不要和宗室有任何关联,不要出身武将世家,家底根基不要太厚重,最好从文人中选择,关键是皇太女要看着顺眼,欢喜。”其实这样就排除京中绝大部分世家子弟了。
“言之有理。”沈今竹点头说道:“明年会开一次恩科,看看有没有合适的人选吧。”
恩科之后,珍儿先看中了其中一位籍贯是苏州的白姓进士,沈今竹一查其来历,差点笑的喷饭,原来此人的亲爹不是别人,正是前任堂姐夫白灏!和二堂姐成亲三天就和离的那位,这白灏之后娶了魏国公徐家的一个庶女徐碧莲,生了儿子,也是一块读书的料,二十出头就考取举人来京城参加恩科了,并且榜上有名,就等殿试排名次了。
珍儿初恋失败,情伤未愈,对别的男子提不起兴趣,见姓白的看起来顺眼,举止得体大方,入了眼缘,就指了他,听沈今竹讲起此人的来历,顿时不好意思笑了笑,“那就算了吧,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呢,有那种糊涂娘,当儿孙的挺倒霉。那位极品老太太现在还活着,不好相与的。”倒不是怕白老夫人,而是嫌麻烦,懒得理会。
沈今竹笑道:“此人于你可有可无,那就算了,不过他也能算是个人才,将来好好雕琢了,可堪大用。“于是点了白进士为探花。那副相貌,也确实对得起探花二字,白家人这副皮囊对沈家就是有种莫名其貌的眼缘。
虽然曹熠是不成了,可是沈今竹还是希望女儿能够找到情投意合,起码能说得上话,并肩而立的男子为丈夫,而不是仓促的胡乱将就一个平庸的男子,所以无论内阁和宗人府如何催促,她始终都顶住压力,要珍儿慢慢走出情伤,做出其他的选择,她此生于情【爱方面有遗憾,和徐枫是数年才能一见,她希望女儿不要重复她的遗憾。
天昭二年,初夏,火红的樱桃挂满枝头,一纸急报送到京师,沈今竹见了,赶紧召集人马,商议对策。信是吕宋岛国王郑途写来的,说英国人派奸细煽动岛上种植园的劳工叛乱谋反,并且时常有英国海盗骚扰试探,英国人恐怕要出击了。
“夺取了吕宋岛,就能掐住东印度航海的咽喉。”沈今竹指着航海图说道:“英国人控制了印度,下一步就是吕宋,还有荷兰人占领的香料群岛,一步步的蚕食,很快就逼到大明门户前面。”
于阁老说道:“可是吕宋岛国王的信中,并没有提到英国的舰队,而是英国海盗的滋扰。”
厂公怀义解释说道:“根据我们收集的资料来看,英国海盗的头目叫做德雷克,此人在英国水军中并无一官半职,但确是当年英国人击败西班牙无敌舰队的主要功臣之一,英国女王把他们称之为我的海狗,女王还亲自登上了海盗船,给德雷克封爵,甚至有传闻说德雷克就是女王的情人之一。”
的确如此,英国和无敌舰队交战时,就是德雷克领导的海盗团突袭了西班牙港口,烧毁了三十余艘军舰,并且时常围攻西班牙人,包括各国的补给船,还戏称之为“剪断西班牙国王的胡须”,西班牙人用来装补给品的木桶厂也被烧毁了,只得用来不及晾晒风干的木材紧急制作木桶,这些木桶很快就裂口,里头装进的食物腐烂变质,滋生了各种传染病,导致无敌舰队战斗力大大降低。
除此以外,女王还合伙和德雷克做了海上贸易,是她小金库最主要的来源,简单的说,女王和德雷克的关系,类似于沈今竹和徐枫的关系。
☆、第250章 棋逢对手女皇争霸,时局变对手变盟友
沈今竹看着遥远国度那位垂垂老矣的伊丽莎白女王的生平,心中有不少的感慨,这位终身未婚的女王真的一生坎坷:嫉妒残暴父亲先后娶了五位王后,其中砍掉了三个王后的头颅,她母亲就在其中,原因是父亲怀疑母亲和舅舅乱伦,年幼的她也因此被父亲厌弃,一直由父亲的前妻抚养,父亲在床上努力了一辈子,想要个儿子,却此生只得了两个女儿。父亲死后,同父异母的姐姐继承王位,但是由于宗教信仰等原因,姐姐一直将她囚禁在伦敦塔,后来姐姐去世,没有留下子嗣,她才能从伦敦塔释放,继承了王位。
面对这样的一位女王,相比而言,沈今竹的童年简直可以称之为幸福,难怪登基之后的女王如此铁腕强悍,带领着一个岛国和强大的欧洲大陆国家周旋征战,最后打败了西班牙无敌舰队,确定了海上霸权。从小就缺乏安全感,唯有牢牢抓住权力、让自己变得强大,方能远离少女时期伦敦塔的囚犯生涯。
这一点和自己何等相似,对沈今竹而言,皇宫就是她的伦敦塔。她不容许自己再当囚犯。所以无论是那位老女王,还是这位新崛起的东方女皇,都不会有丝毫的退缩,一场恶战无法避免。
“或许陛下有一种轻松取胜的方法。”洋干爹弗朗克斯说道:“女王已经老去,她身体也不好,而陛下正当壮年,好好的保养身体,熬死这位老女王。”
沈今竹笑道:“朕记得十五岁和你相识时,你也是如此评价这位童贞女王的,说她慢慢变老了,可是如今朕都四十二岁了,她依然还活着。”这种超长待机的英国女王已经熬死了很多对手,靠着长寿就能征服许多人。
弗朗克斯一摊手,说道:“我们都没有想到女王能够活那么久,她是都铎王朝最后一任国王,从她开始就绝嗣了,我们以为女王死后能够从混乱的英国人手里抢出一些殖民地,可是她总是不死,我们包括哈布斯堡家族派出的刺客又都没有成功,唉,无可奈何啊。”
沈今竹指着面前的万国舆图,遥远的那个岛国如一片孤叶般飘在海面上,相比广袤的欧洲大陆而言,这个岛国显得如此的孤单和渺小,“可是偏偏就是她征服了整个大陆和海洋,女王是如何做到的?”
弗朗克斯说道:“大航海的时代凭借火药和船只,让国家的资源不在拘泥于本国了,甚至人口也是如此,需要的是国人的进取心,先进的航海技术,还有国家的扶持和推行,我们荷兰人地方更小,不也曾经称霸全球么?葡萄牙王国也是如此,包括西班牙,相比而言法国在大航海时代就晚了一步,强大不在于地域的多少,而在于财富和枪炮的力量。”
沈今竹又问:“可是你们荷兰也好,葡萄牙,西班牙都慢慢没落,被英国人后来居上了,这又是何原因?”
弗朗克斯摸着红胡子叹道:“我们的确在刚开始处于领先的地步,可是英国人做的更好,女王实行的是一种重商主义,本国能够生产的东西,尽量不会向外国购买,并且尽可能多的把本国的成品卖给外国,这样就有源源不断的金银从外国流入英国,以积累财富,钱财刺激着商人更加进取,如此循环下去,英国就崛起了。而哈布斯堡家族统治着几乎整个欧洲,可是他们从大航海得来的财富都用来少数贵族醉生梦死享乐上了,你们大明的丝绸、瓷器,还有日月商行咖啡都是被他们的享用的,钱财没有用来发展本国的贸易,老百姓们依然穷得要命。而我们荷兰人是商人国度,犹如一盘散沙,我们的贸易站全球最多,但是谁都没有想过要称霸扩展疆域。这就是商人的弊端啊,在追逐利益时忽略了政治主张。”
弗朗克斯感叹不已,说道:“就连十七绅士也很少有人和我一样看得通透,政治和利益其实是一体的。”两者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没有善恶之分,只有成败之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