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节
她很好奇,而今天,她要见到。她有点不想被比下去。
夏辰的手指在衣橱中滑过,好半晌,还是无奈地随便拿了一条裙子换上。以前同学们都会开玩笑说女孩子衣橱里永远少一件衣服,她还莞尔,现在总算了解了这句话的真谛。
算了吧,其实没有什么意义对不对。会因为外表而选择一个女人的男人,往往都是肤浅的。能够长久吸引的,应该是内心的共鸣。
背上双肩包,塞上耳机,简简单单清清爽爽,青春的活力蕴藏在骨子里,自然流露。夏辰随意地关上门,走向约定目的地。
吃饭的地方是夏辰定的,来容城这么久,她的运动轨迹基本上就是两点一线,校园附近加罗教授那一条公交线路,哦,还去过一次顾泠澜家。饭店是前几天她和顾泠澜“冷战”期间为了解决三餐刚发现的,价格在学生中来说可能略有点贵,可是干净,人少,她吃了两次,没有拉肚子。
她去的稍微早了点,要了一个临窗的四人位,可以看到外面三五成群的行人来来往往。她点了一壶花茶,然后一边听着歌,一边掏出一本书看着,安静美好地仿佛一副画。
“辰宝!”欢快的音调,如店门口挂着的风铃,清爽悦耳。
夏辰抬起头,就看见了笑容灿烂的凌灵,拉着一个淡然隽秀的女子,走了过来。
这是钟筝?夏辰起身,摘下耳机,点头,乖巧:“灵灵姐好。”
“嗯呐,乖了,”凌灵乐呵呵,每次听见夏辰叫自己姐姐,她就会想到顾泠澜的叔叔:“久等了吧?这地儿不怎么好停车,来晚了。对了,跟你介绍一下,这是陆谣,jason的女朋友,跟泠澜也很熟悉的。”
凌灵拉着陆谣坐了下来,陆谣依旧一副冷冷的模样,只是点了点头。
“别介意哈,幺儿就是这样的脾气,她那个……”凌灵迟疑了一下,觉得既然想让人家成为一家人,就得坦诚。她转头看了一眼陆谣。
陆谣慢反应,呆了呆,点头。
于是凌灵放心地解释了一下:“幺儿小时候有些自闭,后来好了,但是还是不爱说话。”
这样啊。夏辰心里头软了软,自闭症的孩子,都是星星的孩子,让人疼惜。
“咦,小筝还没来啊?她比我们早出发啊。”凌灵坐下来四顾,眼光往外一瞄,忽然一指:“啊,她来了!”
夏辰心一跳,下意识地目光追随过去,就看见一个英姿飒爽的身影,开着一辆炫酷的摩托车,朝着这边……慢慢地开过来?
说实话,对于钟筝这样的人,夏辰真的没有办法有恶感,优秀的人民警察,和妈妈一样的好身手,和爸爸一样的喜欢摩托车,光听着就有一种亲切感。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和顾泠澜在一起的人,一定也是好人。
“靠,搞什么鬼?她断油了还是抽筋了?”凌灵向外张望着,“幺儿,小筝来过这地方吗?”
陆谣摇摇头。
果然,外面马路上的钟筝,余光丝毫没有瞄到这里,杜卡迪继续慢慢悠悠过来。而随着距离的拉近,众人终于看清,原来紧贴着钟筝背后,摩托车狭窄的后座,还有个白发苍苍的小老太太。
钟筝一边开得很慢,一边回头跟老太太说着什么,表情温暖而有耐心。
“什么意思?等我,我去叫她啊。”凌灵起身,跑了出去,刚好在门口截到了钟筝。
夏辰和陆谣,两个同样安静的人,就透着玻璃窗,看着凌灵和钟筝交谈。
凌灵似乎指了指这边,钟筝的目光向这边看来,虽然玻璃反光让她找不着焦点,可还是很灿烂很热情地挥了挥手。
长相清秀,英气十足,眉眼里自有一股正气和神气,是那种看一眼就特别让人有信任感和好感的人。
两个人又在那边讲了几句,钟筝继续慢悠悠往前开,凌灵则回来了。
“又捡了个迷路的老太太,估计是遛弯儿走散了,正送去辖区派出所。我们先吃,别等她。”凌灵一副习以为常的模样,自顾自地招来服务员点菜,殷切地问:“辰宝,吃什么,别跟姐姐客气哈。”
夏辰点点头,不管是凌灵还是陆谣,相处起来都让她觉得很舒服,不需要刻意——看钟筝,好像也是如此吧。
“辰宝,最近泠澜厨艺有没有长进?改天到我们家来聚餐?让他再下个厨。”顾泠澜帮夏辰做饭,现在已经不是秘密了。当初孟歌第一次偷听到顾泠澜和夏辰电话的时候,简直是不敢相信啊,这个梗被用来嘲笑了顾泠澜好几天。
“嗯,越来越好。”夏辰诚实回答,心中也有点奇怪,顾泠澜是把和她的事情都告诉朋友们了吗?
这算不算,是一种肯定?哪怕只是作为妹妹来说。
“小顾真是极品好男人啊,长得帅会挣钱,出得了厅堂入得了厨房,脾气好会关心人。”凌灵把顾泠澜一顿夸,然后笑眯眯看着夏辰:“当然,人无完人,得有点缺点才接地气儿对不对?泠澜这人吧,就是脸皮薄,不好意思,都快三十岁了,连个正儿八经恋爱都没谈过。”
“哦。”夏辰抿了一口水,不咸不淡接了一句。
“我们几个都在发愁,泠澜这情商忒低了,明明只是亲情的关系,他能觉得这是爱情;明明是爱情的关系,在他一理解,又成亲情了。”凌灵唉声叹气:“思考方式和我们都不一样,怎么办,好忧桑。”
这,亲情和爱情,前者是在说对钟筝的感情,后者是在说对自己吗?夏辰抬起头:“灵灵姐,放心吧,泠澜哥那么优秀。”
“怎么放心哦,泠澜身边出现的姑娘,包括我和陆谣,一个手都能数过来。”凌灵叹了一口气:“泠澜这性子,我觉得,非得来个主动点的姑娘,拉着他谈恋爱,他才会跳进这个坑,否则的话,有的磨叽。”
这是在教自己么?夏辰不确定。她能确定的是,凌灵对于自己和顾泠澜,是乐见其成的。
说话间,服务生送来了美食。三个人没再急着大段说话,而是先大快朵颐,美食当前么,当然先吃比较重要。
“辰宝,你会做饭吗?怎么泠澜到你那儿培训了才一段时间,这手艺就跟去了新东方似的?”凌灵对这个一直很好奇,自己好歹独立自主自强不息与食物奋战好多年,才积累了如此的经验,掌控了厨房大局,没想到顾泠澜半路出家后来者居上,眼看着就要抢占她的地位了。
“我不会,我妈妈会,她有自己的美食节目和饭店。”夏辰轻声说。
“啊?”凌灵呆了一下,脑海里灵光一闪,苏瑾瓷……怪不得当初看到的时候觉得好像很面熟?“是淘瓷主义吗?”
“你知道?”夏辰倒是惊讶了一下,因为老爸属于妻控,压根儿不让老妈单独走远,所以妈妈只是在市台和省台录节目。
“xx卫视,挺有名的,不过因为播放时间是晚上,我不怎么看,但是我有买过书。”凌灵懊恼,自己怎么就没想起来了,不过也不能怪她,书上只有苏瑾瓷一张侧颜照,而且还是拿个盘子遮住半边脸的那种。“厨房女神啊!”
妈妈被人家夸,夏辰自然很高兴,抿着嘴浅浅一笑。
“啊,不好意思,我来迟了。”一个明朗的声音忽然传了过来,然后是一身便装的钟筝,挂着不好意思的笑容出现。
“我们可没给你留,来晚了活该吃不到好吃的啊。”凌灵筷子下得快很准,夹走最后一个大虾仁。
钟筝无语,坐在了夏辰旁边,笑容和煦温暖:“你是夏辰吧?你好,我叫钟筝,是他们的好朋友。”
“钟筝姐姐。”夏辰乖巧,近距离细细打量了一下钟筝,近看更漂亮,神采飞扬活力四射。
“哈哈,你跟着我弟弟他们叫,叫我筝姐就行啦。”钟筝有点不好意思地摸摸头,为毛自己总有一种想要掏份见面礼出来的感觉?“来,先吃饭,不然都被凌灵吃光了。”
“我这娇小玲珑能吃多少啊!”凌灵一边大口嚼着一边大言不惭。
“你吃最多。”一旁没说过什么话的陆谣忽然淡定开口,筷子比凌灵早一步夹住某块牛仔骨,然后夹到了钟筝碗里。
钟筝感激涕零:“还是我家幺儿深明大义!”
凌灵无语。
三姐妹之间嘻嘻哈哈的气氛感染了夏辰,让她也轻松愉悦起来。
“刚才我不在,说到哪儿啦?”钟筝吃了几口填饱肚子,问情况。
“说到泠澜为辰宝洗手作羹汤。”凌灵嘻嘻哈哈。
“唉,一个男人做饭都比我们好吃了,可怎么办?”钟筝哀怨:“宋宸灏那天还说我手艺不如泠澜。”
她叫泠澜虽然亲和,但并不暧昧;她听见泠澜给自己做饭,并没有什么感觉,只是谈起了自己男朋友。一旁的夏辰,心里默默接受着这些信息,忽然觉得,自己可能真的是不够成熟,有些小家子气。
“学啊!马上问辰宝她妈妈学!厨房女神!苏瑾瓷!”凌灵卖力做广告,然后很嫌弃地看了一眼一脸茫然的钟筝:“你个对食物要求紧紧是果腹的家伙走开!你压根儿不了解美食的真谛!”
“谁说我不会!我不会做,但是我会吃啊!”钟筝啊呜吃了一大口。
“要抓住男人的心,先要抓住他的胃懂不懂?”凌灵苦口婆心:“等我回去,一人给你们送一本淘瓷主义!”
“妈妈说她想在容城开一家分店,到时候会提供配好的净菜和菜谱,非常适合怕麻烦、时间不够或者要求高的年轻人。”夏辰忍不住当一下宣传员:“很方便的。”
“不错不错!买菜做饭其实前面步骤太多了,买菜洗菜配菜的过程太痛苦。”凌灵深有感触。“让你妈妈加快进度!”
气氛越来越融洽,愉快地午餐结束,四人换上花茶,凌灵终于切入正题:“辰宝,开学还早的吧?最近忙不忙?”
“九月四号之前报道,不忙。”夏辰有点不明所以:“灵灵姐有事?”
“哈,哈哈,也没事,就是宋宸灏,孟歌,jason,也就是我们三男朋友,打算一起去美国一趟,主要是jason带幺儿回去见见父母,然后我们这些好朋友一起聚聚。”凌灵用充满希冀地眼光看着夏辰:“七个人的话,两桌麻将少一个,多扫兴,所以想问问你愿不愿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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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作孽,喜欢的几个元素终于华丽丽地撞上了。当初没想到要让辰宝出来横插一脚,不按照大纲走,就是如此悲剧。荳荳当初我一直想交代她在美食方面的追求的,结文太早没来得及,在这里算是补上臆想中的那一块。另,提前预告,周一到周三请假码大结局,周四晚上十点之前上传,么么哒!
☆、195 一起去吧
“我?”夏辰愣了一下,这……“我去不太合适吧。”
人家七个人是一个小团体,她跟他们几乎算是不熟,这样贸然加入,很奇怪也很不礼貌的感觉。
凌灵姐他们是想要撮合自己和顾泠澜么?这份心意真的很感激,只是,之前的教训已经很惨痛,她不应该妄自就跨过警戒线,就算邀请,也应该是顾泠澜开口,她才能考虑答不答应。
女追男隔层纱不错,不过,好像不是每个人都适合。
“这有什么不适合的,你要不去,泠澜也不肯去啊。”凌灵颠倒因果关系:“再说了,你爸爸有投资弘盛,这次去美国,也算是替你爸考察一下。”
夏辰沉默不语,不能答应,也不太好意思拒绝。说实话,她是愿意融进他们的圈子,因为这样代表着她离顾泠澜更近一步;不过,她有顾虑,而且良好的家教,让她不会如此鲁莽决定。
“好了,你让小辰考虑一下,”钟筝帮夏辰解围,凌灵是好心,对谁都热情,只是每个人个性不一样。“小辰,你先考虑考虑,我们大概会在二十五号左右出发,停留一周左右时间,九月四号前是肯定来得及的。对了,护照和签证你有没有?先办起来再说?就算这次不去,反正美国十年签,以后可以去的。”
“我有的。”夏辰虽然年纪小,可是有个爱妻如命的老爸,每年都会带着全家旅行散心,这么多年护照都有好几本了。
“那就好。”钟筝笑眯眯地帮她倒满茶:“如果没什么大问题,就和我们一起出去吧。姐姐们会好好照顾你的。”
钟筝的笑容真诚而温和,是很容易让人有好感的那种。夏辰心中的那一丝丝芥蒂和胡思乱想,烟消云散——这样的女人,确实是很容易讨人喜欢的吧。
“我……”夏辰为难地咬着唇,楚楚可人:“泠澜哥哥同意么?”
“同意!当然同意!”对面凌灵立马跳起来。
钟筝瞪了她一眼,不能哄骗小孩子好不好,到时候有误会就不好了:“如果你去的话,泠澜应该也会去的。所以,先征求下你的意见,如果你同意,泠澜那边,我们会漏点口风。”说到这儿,钟筝也很无奈:“泠澜这性子,就跟凌灵说的,有时候需要推一把的。”
媒人真的挺不好当的,感觉穿插在中间,两方撺掇,怪怪的。可是她真心希望顾泠澜能收获自己的幸福,而在看到夏辰之后,她也觉得这小姑娘真心不错。
自己十七岁的时候还咋咋呼呼的吧,人家十七岁的时候已经知书达理,如果不是青春的容颜摆在那儿,说不定夏辰的心智,还比有时候欢脱地过分的凌灵成熟一些。
而且,钟筝看的出来,夏辰确实很在乎顾泠澜,但又不是那种为了要和顾泠澜在一起而费心纠缠的那种。她的喜欢,如同她的人一样,是一汪清悠悠暖融融的温泉水。
这样的爱,一定很舒服吧。
“那,”夏辰抬起清透的大眼,迟疑了一下,决定:“如果泠澜哥哥叫我去,我就去好不好?”
“嗯呐,我们想办法让他开口,你到时候别拒绝,一口答应就好了。”凌灵胸有成竹的模样,这事儿她擅长啊。
夏辰点了点头。
钟筝也很愉悦:“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
顾泠澜今天做饭的时候有点心不在焉,有好几次看着夏辰的时候欲言又止,吃饭的时候也是,嚼两口就抬头看一眼。
有这么为难吗?夏辰心中默默叹气。下午的时候,凌灵已经发短信过来串号了说辞,就说是偶遇和她聊了几句,然后谈起了去美国的事情。
她不知道凌灵是怎么跟顾泠澜说的,也不知道顾泠澜要跟她说什么。
拒绝,还是邀请?或者假装一切都没有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