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节
“真哒?”“当然了。”金灵玲笑着点头。
常欢那个高兴啊,以金灵玲的人气,有她加入那真是如虎添翼,招商引资完全没问题了。
两人在屋里商量事情,院子里的高照还站着不动。
原来她还记得,可是记得又怎么样呢?
他抹了把脸,一屁股坐在椅子上好半天才回过神来。对张起嘿嘿笑道:“头儿,我还真来对了。”
张□□头:“走,咱哥儿俩去看看厂子建的怎么样。”
金灵玲听见他两出门的声音。有一瞬间的恍惚。那一夜山中的大雨和温暖的胸膛似乎就发生在昨日,常欢见她走神,有些好奇:“怎么了?”
金灵玲笑着感叹:“见到故人,方觉自己老了不少。”
常欢沉默不语,金灵玲今年虽然才27。可她经历的事情并不比常欢少,见到高照有此感叹也在情理之中。
“我觉得和你走的近,是因为咱两在本质上很接近。有时候午夜梦回都觉得自己已经是七老八十的人了。”
常欢笑:“照你这样说,咱们都是老妖精了。”
“谁说不是呢。”
话题太沉重,常欢有些抵触。她赶紧换了个话题:“你一个人来的?经纪人呢?”
“我让她假扮成我,去引开狗仔队了。”
“真不容易啊!”
“习惯了就好,生活嘛,有得必有失!”金灵玲笑了一下:“你们老家到是山清水秀啊,有啥野果子吃没?我小时候就喜欢去山上摘野果子吃,可真香。”
“有,离这不远有座野桃山,上面全是野生的毛桃。可惜你现在来的不是时候,还在开花呢。”
“一整座山都是?”
“对呀,大约有十里左右。不过山难爬,很少有人上去。”
“十里桃花,灼灼其华,那该多美啊。明天咱们去爬山好不好?我好久都没爬过山了。”
常欢觉得没事,也就答应了她。
谁知道,这天夜里又多了不速之客。
张起脸色铁青的挡在门口,布莱恩大声道:“哦,no,我的女神都在里面,你不能挡着我。”
张起冷笑:“滚!”
“上帝会惩罚你的,上帝会收回对你的宠爱。我的女神,你让开!”
“抱歉,我信佛!”
布莱恩:“…………”
☆、第123章
还有半个月就要拍新片了,按理来说布莱恩应该非常忙碌。
常欢实在想不通他为什么还要来乡下?后来才知道,因为布莱恩有个怪癖。就是准备拍片的时候女主角一定要跟在身边,让他一回头就能看见的那种。不然他就没灵感,整个人陷入狂躁之中。
得知他们明天要去野桃山看桃花,又听金灵玲用苏轼的一首词——‘无限春风来海上,便与春工,染得桃红似肉红’来形容桃花的美景。那两眼珠子瞬间亮了起来,因为拍的是东方仙侠电影,这些天他特意请了个历史文学大师来研究古代文学历史,早已经被神秘的东方文化所吸引。
一听之后,又眼巴巴地望着常欢:“nymph带我去~带我去~”
张起和高照实在看不下去他这蠢样,一左一右把他架了出去。
“女神,女神,哦,等等……你们这帮该死的家伙!”
常欢满头黑线地黑线看着金灵玲:“有这样的导演,你还真是辛苦啊。”
金灵玲眨眨眼:“你老公还真爱吃醋啊。”
“当然了,我可是起哥的女神!”对自家老公常欢那是非常自豪的。
第二天一早几人就收拾好东西,开车往野桃山那边去。
野桃山离红旗村五里地,开车只要几分钟。几人把车停在山下的老乡那里,准备顺着小路攀爬上去。从山脚下望上去,稀稀疏疏的桃花树在半山腰逐渐密集起来,风吹过,那桃花瓣就像下雨似的窸窸窣窣地落了一地。
“天啦,真是太美了。”布莱恩发出感叹,用不太标准的中文对大家兴致勃勃的道:“咱们快点上去吧,这样的人间仙境真想早点看见。哦,女神们,昨天晚上我绞尽脑汁终于想到一句中国古诗可以形容桃花的美。”他摇头晃脑的念道:“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高照哼了一声:“你这胡说啥,这明明是这个意思‘嫩嫩的桃枝,鲜艳的桃花,美丽的姑娘今朝出嫁,把欢乐和美好带给婆家’。”他漆黑的脸上写满了不屑:“不懂就不要乱说嘛。”
布莱恩丝毫不生气,反而大赞:“d,高照先生也很非常学问嘛。”
高照被布莱恩真心实意的夸奖弄的怪不好意思,脸色涨红,这时候布莱恩又说:“我看出来了,你喜欢我的女神——金。没关系,女神大家都可以喜欢。”
高照漆黑的脸涨的通红,大家只能看出他不好意思,谁也没看出来他脸红了。因为他太黑了,黑的只能瞧见一种颜色。“你这个外国人,婆婆妈妈的胡说啥咧。”他见金灵玲亭亭玉立地站在一旁笑,心里不知道怎么就起了股邪火,烧的心肝儿慌。
他骂骂咧咧了几句,首当其冲的踩着小路往山上爬。
山脚下因为经常有老乡放羊割草所以踩出了细细的小路,越往上去越难走,走到半山腰几乎是没路了。只能攀着桃树之间的距离往上爬,几人身在桃花林中,再也没了刚才在山脚下的兴奋感。
山路真是太难爬了。
幸好这个时节没有蛇虫鼠蚁和昆虫,杂草这些也长的不多,几人互相照顾着往上面爬去。到了中午左右,才爬了上去。
刚上一去,布莱恩就兴奋的大叫:“ohmygod,这就是我一直在梦中寻找的地方。”他张开双臂,在桃花树中奔跑,惊落了无数桃花瓣。他转头,大声的道:“这里,在这里,这里将是我电影诞生的地方。”
常欢他们也被眼前的景色震慑住了,无数盛开的桃花沿着山脉蜿蜒起伏,这样望过去,真当是一片花的海洋。这个地方她小时候来过,但记忆已经不怎么清楚了,成年后再次踏上这里她忽然脑袋一灵光。
十里桃花,完全可以当做本地特色的旅游景点呀。
等等……
布莱恩刚才说什么?
他电影诞生的地方?
“嘿,布莱恩,你真的要在这里拍戏吗?”
“yesyes没有比这里更适合了。”布莱恩还在兴奋的四处狂奔,就像一条疯狂的野狗……
常欢闭眼吸了一口新鲜的空气,转头见金灵玲还怔在那里,她忽然偏头看着常欢微笑:“我爱上这里了。”
常欢回她一个笑容,忽然为自己的家乡有一片这样的灵秀之地感到自豪。
她对金灵玲神秘一笑,拉着她的手往深处走去:“你跟我来。”
金灵玲很好奇,常欢带着她们转过了几个山坡,站在山梗上指着远处道:“看,那里有个小池塘。”
原来前方是个山坳,川内多丘陵。
就连山也是成片成片的小山凹,野桃山虽然高,可它的侧面也是由无数小山凹组成的。在两座山峰链接的地方,塌陷了一块,因为长年累月都积水,逐渐形成了一个小池塘。清凌凌的水面上飘散着无数桃花瓣,阳光在上面折射出五颜六色的光,从这里望过去似乎心灵都在这清澈的湖水中浸泡,沁润着,短短一瞬间便是让人终身难忘的永恒。
过了半个小时大家才回过神,这时候谁也没说笑,似乎觉得在这样的美景喧哗也是一种罪过。常欢带着他们往小池塘走去,布莱恩特别严肃的说:“女神,小池塘太不美妙了。这明明是天上来的湖泊。”
常欢眨眨眼,笑:“好的呀,这是湖泊。”
到了湖泊旁,几人整顿休息。
吃了些带来的食物,安静享受着这美好的瞬间。很快太阳就开始西沉,回去的时候布莱恩居然告诉大家:“他舍不得离开这里,准备在这里过夜。”
“…………”
最后的最后,布莱恩和高照留在了山上,常欢他们因为还有事情所以下山了。
第二天傍晚两人勾肩搭背的回来,常欢啥话没说,张罗两人洗澡吃饭。张起眉头皱的那个紧啊,她媳妇儿凭什么伺候这两个糙汉子?
他伸手一捞,直接把常欢抄在怀里:“媳妇儿,天冷,回被窝暖着去。”
常欢愣神间,已经被张起塞进被窝了:“来者是客,咱们还是该招待下。”
张起蒙着她的眼:“快睡。”
在张起的拍哄下,常欢心安理得的睡了。
布莱恩和高照面面相觑,高照捞起衣袖:“没事儿,哥们儿会做饭。”
布莱恩:“高兄,你真贤惠。”
高照:“滚!”
布莱恩不明白自己说错了啥==
选定了拍摄地点,布莱恩第二天就回去,准备把整个剧组的人都带过来。
常欢和张起也在做引进招资的事情,厂子已经起了一半,有老王盯着常欢挺放心的。镇上的马路也开始修了,这天中午常欢还在吃饭,李婶就气喘吁吁地跑了过来:“常欢,常欢,出事儿了。”
“什么?”常欢站起来,绷紧了神经。
“隔壁村的人拿着家伙在拦路,不让挖掘机挖路呢。”李婶快速说道:“说是咱们修路不该挖了他们家的祖坟。”
常欢皱了皱眉头,张起握着她的手:“你在屋里坐着,我去看看。”
这修路可是她的心头肉,她那里能放心:“我和你一起去。”
到了修马路的地方,只见十几个隔壁村的男人手里拿着锄头扁担,正和修路工人起争执。其中有一个工人被砸破了脑袋,正捂着脑袋蹲在地上。几个妇女披麻戴孝的跪在地上,哭天喊地,说要挖祖坟首先从他们身上踏过去。
常欢心中冷笑,这些人不就是为了钱来的嘛。
当初修马路,占地的人家她和陈莫庭都是赔了钱的。这做坟长年累月没人打理,早就被踩成路了。平时没见他们来上香拜坟,偏偏这时候来披麻戴孝,真是晦气。
张起揉了揉常欢的脑袋,径直走了过去:“怎么回事?”
那几个妇女一看,立马哭的更厉害,男人们则是满脸气愤:“修路我不拦着你们,可是不能挖了我家的祖坟。这不吉利!”
张起冷眼瞧着他们:“当初规划线路的时候,让大家去村支书那里报备自家的占地面积,我们进行统一赔偿。这里的祖坟,你们当初为什么不报?还是说你们忘记了自己祖宗埋在哪里?你们是来挑事儿的!”
为首的男人被问倒了,神色窘迫,倒是他婆娘转了转眼珠,一脸戚容的说:“我们家祖宗埋哪儿我们管不了,但是你们就不能挖我家的祖坟。这不吉利!”
“对,对,对,这不吉利。”那男人立马点头。
常欢听的冒火,张起又顺了顺毛,问道:“不吉利?还是想讹钱?”
这样直接的话,问的大家膛目结舌。就在这时,一辆面包车从远处开了过来,一个急刹车停在大家面前。几个染着毛黄的年轻男人从车上扔了个沾满新鲜血迹的麻袋下来。那麻袋扔在地上,就听里面传来一声闷哼。还有不少红色的血迹从里面淌了出来,为首的人扛着一把西瓜刀,牛气冲天的往那里一站:“谁!谁tm敢挑事儿,这就是下场。”麻袋里冒出的血迹,已经把地都染红了。
触目惊心的血迹看的人心里一抖,那些找事儿的人连忙站起来,摆手:“不不不,黄哥,您误会了,误会了,我们就是来……来……挖坟的。”
“对对对,我们来挖坟的。咱不能挡了乡亲们的发财之道,您说是不是?要想富,先修路嘛,这路我们肯定不敢拦!”
黄哥伸手拍着那男人的脸颊:“知道就好,人家常当家和我们老大出钱又出力,就为了让乡亲们发家致富奔小康。我看你们就是忘恩负义的王八蛋,敢惹事儿挑断你们的脚手筋!挖坟是吧?还不快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