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节
唐轩之和夏枫立刻知道,他是想拖,随便他了。反正,表面上大事情是解决了。夏枫要为新教们正式谋福利。神军一进城,东边的街道几乎全空了,只有那些无处可去的原主民还固执地守着自己的房子。
夏枫的“宣传队”沿街叫喊,广收新教徒,把未来吹得天花乱坠......跟唐轩之预料的一样,除了几条光棍,没收到什么新人。
“别灰心。”他安慰夏枫。
“你真是多虑,慢慢会有的。我吼一下是好表明东城的店铺房屋乃至土地都是无主的,打了个大土豪,要开始发田产了。”
“活菩萨。”唐轩之调侃道。
首先是给女人和老人选,尊老爱幼嘛。死了男人的,和卖了老婆的,组合组合重新成立一个家庭。新教鼓励寡妇再嫁,一律不准提嫁妆。配戴绿环的男人,就得有男人样,想要财富自己挣。
在战争中牺牲的士兵,只要还有亲人存活的,唐轩之都有发放不菲的抚恤。这些受苦受难的贱民和首陀罗知道,神军是把他们当人的。再说神军战无不胜,威名无播,他们就是神军的组织部份,自豪呀。
虽然根深蒂固的思想一时半会儿扭转不了,但是他们心里那颗追求新生活的种子开始萌芽了。夏枫要求男人对女人必须尊重,而且以后女人一样有投票权,同样可以像男人一样左右国家大事。女人们看到了美好的未来,跟男人一起憧憬着。
分房,分钱,分地,还要领户籍,从此以后,他们就是王城里的合法子民。这种日子,之前从来没敢想。
从阿瓦拉镇跟着神军逃亡的赤贫者,哪能想到,他们当初是为自己选择了一条康庄大道。
这边忙得热火朝天,河对岸的西城瞪目结舌,失去心理平衡了,不服气呀。
俗话讲人心难测,居然真有敢螳臂挡车的人。西城一众失去房屋和土地的吠舍聚集起来,试图冲东城,抢回属于他们的东西。
精兵队长正愁找不到人立威,命令手下去问他们,想进来就配戴绿环,不进来就滚回去。
他的士兵不等人家考虑,就举起□□乱.射一气,当时就死了三百多,妥妥地威慑到了。
得知此事,拖了很久的齐木斯给惊着了,不知道他的“拖”字决,是否让神军不满。趁此机会,正好表现一翻。于是,他提醒马杰里,把那些闹事的吠舍驱逐出西城。
“大人,你不怕把他们的心推远?吠舍们可是我们的重要税收来源。”马杰里极不认同。
“几百人而已,相比起你的好处一来,不值一提。”
......
用了一个月,才把两万人安顿好,东城还是感觉空落落的。夏枫道:可以放城外的人进来了。
城外那些闻风而来的首陀罗,甚至还有奥里萨的贱民,晾在城外,也晾得差不多了。把这些人放进来,城里才有点人气儿。几乎是一夜之间,东城就换了一个样。人们小心翼翼地从“无主”之田割回粮食,战战兢兢地摆出自己的手工制品开起了小店。矿场也复工了,海得拉巴如一个没有政治没有斗争的原始部落一般,在有条不紊地开始生产基本生存资料。
宣传教义的事情非姜戈莫属,精兵队长知道自己要留下,开始闭门学南部语。
这种宁静是数千年来都没有过的,可贵至极。希望持续的时间更长一些......
唐轩之认为元老会的人选问题其实也不算难事,建议就在精兵中选,全部要北部人。他的史书读得并不多,但他也知道,他和夏枫都不是救世主,管理一个国家不可能像管理帮会一样简单。一句话,差不多就行了。
夏枫说道:“姜戈算一个。”
“少不了,有好处肯定少不了他。”又道:“这边稳定后,我俩就悄悄回去吧。”
夏枫苦着脸,试探道:“再等一年吧。”
“为什么?”
“我...我想造糖厂,赚红毛鬼的银子。你知道印度金银产量非常低,红毛鬼拿着一点点银子金子,就可以换走我们大量的珠宝和铁矿,还有棉花蚕茧和蔗糖。我大量生产沙糖,高价卖给他们。”改变这种被动的经济形势,大量甘蔗就地取材,价格对于现在的她来说,便宜得跟不值钱似的。
唐轩之伸手把她眉心的皱褶抹平,叹道:“你还是不放心他们呐,我知道你好强,但人能不能自私一点,抗这么多责任在身上你不累吗?”说着,把她抱进怀里。
夏枫无奈:“有句话,叫有始有终。我终究是印度人,跟你是不一样的。”这是她的心病,批着张印度皮踏上大明的土地,就如一根插在心脏里的尖刺,永远也拔不掉。除非让这根刺变成身体的一部份,且对身体有益。
☆、第147章 【】
“你害羞啦?”夏枫忍不住笑了。
“我哪里有包容你,明明是你一直在包容我。我母亲总说,世上没有哪个姑娘愿意嫁给我这样的男子。现在我要把你带回去,让他们好好看看,我找到了世上最好的姑娘。”谈到母亲,唐轩之怅然若失,他马上就到弱冠之年,十七岁从京城出来,不知不觉三年过去了。不知道弟弟有没有成婚?母亲身体还好吗?那些姨娘有没有惹她生气。
而他为了夏枫,还要再等一年。也不知道来南部之前寄给家里的信他们有没收到。千万不要以为他死了。
......
三天后,唐轩之放心地把城池交给夏枫管理,他带了五十人继续伪装成商人前往帕特南。一是购进火.药,二是让圣雄号开会德里给阿克巴传信,希望他能派遣管理者过来。白捡的地盘,以他的性格,想必不会在意绿环这种“小细节”。
夏枫命令匠人来国王城堡铸铁锅,当然,她的制糖作坊也建在这里。既然要打破旧传统,那就彻底一点。高大上的王宫,我要它成为作坊。谁叫王宫又大又宽敞,既避免了土地资源浪费又考量了安全因素,王宫真是最优选择。
一晃一个月过去,城里时有骚乱,但没造成大的影响,都在夏枫的控制范围之内。元老会迟迟没有组建起来,她也没有着急。齐木斯.庞杜想玩,就陪他玩玩吧。
夏枫才不会去催他,上赶着凑过去,就处于被动的劣势。他真是自大得可以,忘记了我是北部人吗?呵,等阿克巴的人过来之后,他就哭吧......
唐轩之回来的时候,恰好沙糖面世,他一天都没歇,又马不停蹄拉着两车货返回帕特南。
再次回到海得拉巴之时,沙糖已经在城中引起了大轰动。唐轩之手中还带着大量订单,身后跟着一个小弗朗机商人。
入秋的时候,阿克巴的文臣队伍经过颠簸终于到达海得拉巴,偷偷跟随而来的,还有三千士兵。
当齐木斯收到消息时,海得拉巴东城,包括他大半的西城土地,已经让阿克巴的人全部接手。
齐木斯还是少了魄力,跟他父亲一样,爱迂回重计划,前期做了那么多准备工作,到最后却是颜面扫地。如果他早早的主动帮忙筹建起元老会,或许今天还有话语权,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不管怎么说,齐木斯始终是条地头蛇,夏枫利用他克制北部文臣,杜绝文臣颠覆她的新教。毕竟,种姓制度深入骨髓啊;同时,又用文臣们来克制齐木斯,使木斯乖乖就范,选出南部领导者进入元老院。
到此,嘴上空谈了几个月的元老院终于组建成功了。齐木斯说,新教没分什么种姓,那他婆罗们的庞杜家族理应有一席之地。夏枫当然同意,你为了利益主动抛弃你的教义,我高兴还来不及,哪会有反对之理。
文臣们清一色的穆斯.林,阿克巴没有派一个印度教来,夏枫刚刚得知的时候,很是意外。历书上不是说在他当权的时候,众教都是和睦相处,只是他儿子称帝之后,才开始打压异教的吗?看来,也是有过度美化的。
于是,唐轩之马上“召见”了齐木斯,二人谈了两个时辰。
次日,齐木斯就带着他的一众海得拉巴“老臣”来到了王宫。
他们与北部文臣据理力争,夏枫和唐轩之袖手旁观。
最终,十位元老都出自以前的印度教和现在的新教。
齐木斯的老臣占四,从印度教革新出来的新教占六。只是让了个第一元老的职务出来,由北部文臣担任。文臣们南下的时候,阿克巴肯定有所交待。他们也都是世家出身,对莫卧儿如今的势力心里都是有数的。
能忍,则忍。阿克巴的手还伸不过来。
这六个人,包括精兵队长与姜戈,还有“密滋国王”哈里曼和火.枪甲团的团长。
最后两位,其中一位是夏枫好不容易挑选出来的,他是阿瓦拉镇的进步小商贩,原先是个首陀罗;另一个,也跟姜戈一样,是真正的奴隶出身,他是奥里萨人,去年才被卖到海得拉巴,不知怎么的,就和姜戈看对了眼,成了好兄弟。
或许这些人不是最优秀的,但却是最合适又让人放心的。
如此一来,北部文臣成了打工的,仿若后世的ceo,印度教跟新教才是大股东。ceo制定方针,股东们投票决定是不否实施。南北两派互相辖制,新教就是里面白捡便宜的润滑剂。
齐木斯沉浸在欢喜当中,只有他的父亲老庞杜看清了夏枫和唐轩之的“险恶用心”,暗道佩服。年纪轻轻,竟有如此手段,真是让人叹为观止。
但是,话说回来,他们确确实实是在为穷人谋福利。拿下城池之后,却甘于拱手相让,这份胸襟,他庞杜肯定做不到。所以,下意识地对他俩收起了几分恨意。
东城老百姓仍然只认他们的神军大人唐夏二人,根本不知元老院到底是做什么的。始终认为国王就是他俩,国王让干什么,他们就干什么,非常听话。当然,除了北部文臣们带过来的三千人,他们全是文臣的家兵,当初出发的时候,各个文臣怕死啊,争着多报人数。这些人怎么可能对唐夏忠诚。
夏枫哪有功夫管这些,一心一意赚自己的钱。唐轩之跟着朱掌柜没学会经商,反而被夏枫逼得学会了。一人负责销售,一人负责生产,配合默契。
弹指一挥间,霍利节又到了。德里巴依的小女儿已经半岁,艾米辛时不时对女儿流露出失望,巴依却是喜欢得不得了。他说,满一岁时夏枫肯定能回来,到时让她给取名字。用上她取的名字,女儿一定如她一般聪明。
艾米辛不以为然,还是儿子好,如果夏枫是个男人,省了多少事啊,也不用嫁去大明。她又转念一想,如果夏枫真的去了大明,那糖坊不就是巴依的了?一思到这里,她就激动得睡不着觉。
次日醒来,总督大人按例前来收军资,艾米辛猛然醒悟。就算夏枫不再回来,糖坊也不会是巴依的,圣君和总督都是看在夏枫面上才对巴依客气。如果夏枫去了大明,糖坊只有可能是圣君的,怎么也落不到她家头上。
“哎,夏枫还是不要嫁走才好。”
巴依抱着女儿过来,正好听到这句,他道:“你又神叨叨的叹什么气呢。”
艾米辛横了丈夫一眼:“我哪有叹气,我只是在想夏枫大人了,不知她什么时候回来。”
“上次来信不是说了吗,归期还有半年。”
......
夏枫又要失信了,她半年之后回不去。
阿克巴得知夏枫在海得拉巴的砂糖生意打开了洋人的销路,赶紧把她的船队全部遣了过来。反正德里也用不上这么多,虽然现在夏枫在洛冈的封地全部修成了厂房,工人增加到一千五百人,三十条船还是空着一大半。
既然海得拉巴原料更多,劳力也便宜,不如把南部当成主战场吧。阿克巴是这样打算的。
见到船队,夏枫就知道阿克巴什么意思了。黯然失笑,是她忘记了,忘记了皇帝还要分三成呢。
无所谓,反正她是阿克巴的坚定拥护者,别说三成,给他一半都愿意。钱赚得多了,真不知道怎么用。曾经是想靠财富绑架政治,现在嘛,都已经抓在了手里,她也没别的追求。只要开心自由就好。
为什么说夏枫要失信于巴依呢,因为她要履行另一条诺言,跟唐轩之回一趟大明。
今年春天她听到消息,大明新帝继位,重新开启了封琐一百多年的海禁。皇家船队已经过来,省得她再回德里,免得一来一去又耽误时间,唐轩之一没事做的时候,就念叨大明。夏枫不想再等了。
现在唯一要等的,就是阿克巴的派遣文书。她夏枫,将以使者的身份出使大明。
夏枫其实是很急的,因为穆宗是个“好”皇帝,史册评价他最大的优点就是无能。她倒不这么认为,无能比昏聩好,总比瞎指挥强,他的最大优点其实是识人用人。只是,因为沉迷女色过度消耗了生命,只做了短短六年,三十来岁就驾崩了。
如果一旦拖下去,把这皇帝拖死了咋办,她可不愿意跟幼帝打交道。幼帝身后是太后,以及一帮勾心斗角的权臣。什么海瑞、张居正、徐阶,夏枫通通不想见识。
当然,人家未必有兴趣见识她。见不见的倒无所谓,只要给唐轩之撑撑派场就行。女使者,别说印度没有,大明也没有过。希望唐轩之的家人不要为难儿子,更不要为难她。他俩不会给家族丢脸。
特么的贼老天,我又想骂你了。你舍不得我死,又非要让我附身在老外身上,但你别给我穿越呀,难道你不知道古代的华夏人很自大么?
工业革命之前,华夏的确是很强大,她身处的这块地方,就算在后世,也是被人满满吐槽,包括前世的自己。因为穷嘛,因为制度奇葩嘛。想想迪拜,就没人去吐槽,因为壕啊,嫌贫爱富是人的劣根性。从本质上讲,他们又有多大区别呢?迪拜不到两成的人过着纸醉金迷的奢华生活,就算是美企,也不敢雇他们的城里人,工资太高,动则十几万,哪个老板吃得消。
☆、第148章 【】
得知夏枫真的要走,姜戈像失了主心骨一样,不知道怎么办。
“大人,您能等开完第一次元老会再走吗?”
唐轩之顿时紧张,暗骂:瞧你高壮一大男人,把我家枫儿当娘了?
夏枫见跟着姜戈过来的那个奴隶阿格布,流露出畏首畏尾的样子,这好像是在提醒她:你丢下了一个烂摊子。
“阿格布,你站直身体,你可是代表着数万新教徒的利益。身上负着他们的希望,这么胆小做什么!我能放心把他们都交给你吗?”
阿格布心说我这是天生的,是大人您气势太强,我在外面可不这样。赶紧站直,一脸郑重地望着夏枫。
“姜戈,凡事总有个开头,我不在你才能放开手做好。你别忘记了你的身份,你就代表我和圣雄大人。想想,咱们从德里一路过来,逃难也罢抢劫也罢,哪次不是靠你在旁边翻译的。你就是我们的喉舌,民众会认你。关键时刻,你和他们是互相依赖的。明白了吗?”
听完夏枫的话,姜戈没有立即回答,傻傻地盯着自己的脚趾头。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在看自己的新鞋。因为他换上了包脚趾的皮鞋,而且还是上好的山羊皮,做工精致,这双鞋在海得拉巴可以卖到二十个卢比。
唐轩之催道:“姜戈,大人的话你听懂了没?”
姜戈依然没有抬头,嘿!唐轩之来气了,正想开骂,突然听他说道:“大人,我能陪你去大明吗?”
夏枫愕然:“当然不可以,你是元老呀,怎么可能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