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90之人生赢家 第14节
就这样上了一上午的课,中午林晓在外头小饭馆随便对付一口,回来又继续上课。下午三点半,今天的培训才算完成。
到了下课时间,石老师拿着教案目不斜视地离开,似乎生怕再呆在教师中丢脸似的。
林晓正在整理书包,就觉着一道视线投射过来,抬头正好对上了张婷婷厌恶的目光。而祁华站在她身边,神色复杂。
林晓无所谓地耸肩,低下头继续整理。
就这种眼神挑衅之类的,对她来说根本没有杀伤力。重活一回要做的事情很多,她实在没有那么多精力跟这两个垃圾人纠缠。
从学校出来,林晓去了一趟电话局,当得知装一部固定电话需要2000块的时候,她暗暗地吸了一口凉气。
十几年后,2000块只是她工资的十分之一,可是现在她却连200都拿不出来。
一文钱难倒英雄汉,何况是n个一文钱。
林志鸿是肯定不愿意出这个钱的,再说了,林晓看透了他对自己的所谓父女之情,对后者也没有更高的要求,只是希望在自己工作之前能保证基本的生活和学习就行。
至于装电话,那属于额外要求,还是得靠自己。
挣钱迫在眉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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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小胖子没来上学。
厉凌看着身边空空如也的座位,走出去找了个公用电话厅拨了一串号码。
家里给他买了大哥大,可他平时不带着的。
接电话的是小胖子的家人,厉凌听见对方说了几句话之后,挂上了电话,脸色非常不好看。
小胖子被人打了,就在周五放学后。
打人的是和他有些交情的那帮混混。
第13章 卖书
周一中午,放学铃声刚响,林晓就背着书包冲出教室。
她先去门口书店花1块钱买了5本不同颜色的便利贴,骑上车飞快地往隔壁学校奔。幸亏两地距离不远,也就隔着一条街而已。
因此,她到了校门口的时候,大批同学才从学校里出来。林晓停好自行车,把五本英语参考书排开,一本压着一本,最上面一本可以完全露出封面。
她手里拿着五本五颜六色的便签开始叫卖,“最新版英语参考书啊,高三总复习必备用书,大家快来看一看。”
“买书用便签了啊!”
这年月的学生们的思想还没有十几年那般开放活跃,在学校里,大部分人都专注于学习,很少有人想着开发副业挣钱,如林晓这般明目张胆当街叫卖的,真的是特别稀罕。
何况,林晓还长得漂亮,168的个子往那里一站,扬起的小脸精致而随和,很快,就有两个同学走过来问,接着是第三个、第四个……
不过五六分钟的时间,林晓的身边围拢了十几个学生,有人拿起书翻看里面的内容,有人问价格,有人砍价。
林晓刚才来的路上就想好了,她不打算便宜卖,毕竟进价和书店卖价只差8毛,若是再便宜个几毛,她不够折腾的。
毕竟,她还每人送一本便签呢。
“同学,真的不能便宜,我也是高三学生,如果不是实在没办法,没人愿意把有限的时间花在卖书挣钱上。”
林晓没有提家里的事,毕竟和学生们只是一面之缘,说得太多惹人烦。
然而,她一句话带过,还是引来大家的一番猜测。有人悄悄打量她的衣着,果然是最差的衣料,再看她的身材也比一般的高中生瘦许多,就知道她的家境肯定很不好。
人人都有同情心,何况是还未出身社会的学生们,既然都要买参考书,何不在林晓这里买。再说了,人还送一本便签呢。
有两个同学掏了钱,接着是另外三个同学。
不到二十分钟的时间,林晓带的5本书都卖出去了。大家看她态度礼貌热情,纷纷对她生出好感,有人问她还有没有别的参考书。
“同学,你要哪种可以告诉我,我去给你找。”生意上门,没有朝外推的道理。
“你给我带一本《物理必刷100题》吧。”
“我也要!”
“我要数学的!”
“那我来一本《语文作文高分秘籍》!”
林晓一面点头应着,一面从书包里拿出纸笔记录,连续记了五六种。
“行,我这一两天就送来,还是这个点儿。”林晓挥挥手和同学们告别,骑车离开回家了。
去掉进价和买便签的钱,这一趟她挣了3块钱,也就两份凉皮的钱,但毕竟是开了头。而且,刚才还有同学预定参考书,林晓有信心,下一次肯定挣得更多。
今天耽搁了四十多分钟,回到家已经快一点。奶奶在楼上翘首以望,等她进门,把饭菜从锅里端出来。
“奶奶,下回我要是回来晚,您就先自己吃吧。”林晓怕奶奶担心心疼,没有把自己卖书挣钱的事儿告诉她。
“没事,咱家就两人,我自己吃也没意思。奶奶等着你。”
林晓知道,自己劝了也是白劝,索性不再说话,埋头吃起饭来。
今天吃小白菜炖土豆,林晓见自己碗里的菜比奶奶的多出一倍,便挑了小白菜拨到奶奶碗里。
“不用,我够吃!”
奶奶拒绝着,可林晓十分固执,她根本拗不过。
吃完了饭,她花了十分钟时间把碗都洗了,飞快地趟到床上,三分钟内进入梦乡。
高三的生活,本来就是争分夺秒的,何况是她这样-基本没有父母可以依靠,一切都只能靠自己的人。
晚上下了晚自习,林晓推着自行车走到学校门口,猛然听到有人叫她。回头一看,校门口的灯光照耀之下,厉凌的红发红得耀眼。
“我送你回家。”他推着一辆自行车,显然是特意在等林晓。
林晓听同学说起过,厉凌上学和放学都是有小汽车接送的,他这是为了送她,特意骑了自行车?
这种感觉陌生又新奇,毕竟从小到大,很少有人对她这样。
林晓一时之间没有说话。
厉凌:“我正好今天闲着没事,顺道转转。”
“好吧。”林晓说。
她信他才有鬼,大晚上的谁没事到处转啊。
不过,那天路上被坏人盯上还让她心有余悸,实在犯不上和自己过不去,于是说道:“那就谢谢你了。”
这就是答应了。
厉凌应了一声,声音里有谁都能听出来的愉悦。
晚上九点半以后,这所北方小城路上基本没有了行人,深秋的凉风吹在人身上,凉爽而惬意。
厉凌觉着,仿佛这世界上只剩下他和林晓两个人似的。
他骑车不紧不慢地跟在她旁边,以一种保护者的姿态护送她。到了上次那个转弯处,厉凌非常自觉地停车,大长腿支住自行车,“我看着你转弯再走。”
“好,谢谢你送我。”林晓说完,冲厉凌挥挥手。
因为要说话,她刚才也下了车,此时也不值当再骑上去,便推着车往前走。
走了没两步,就听见厉凌问:“周五你留下我,是为了避开那帮混混吧?”
林晓顿了一下,转回头去,“什么?”
“没什么。回去好好休息,再见。”厉凌的声音在夜空中有别样的清朗。
林晓不知道的是,她转弯后好久,厉凌还站在原地不动。
他得知小胖子周五被打之后,找了自己的关系去打听,发现那帮混混是有备而来。其实,那些人两周前就约他周五那天出去玩,如果不是林晓约他,但凡换任何一个人,他都不可能爽约。
或者,混混们本来的目的是他?
难道是为了打他一顿?
不值当的。他们隐约知道他的家世,不可能不想后果。
所以,也许有更大的图谋。
但到底什么图谋,厉凌还想不出来。
无论如何,林晓救了他一回,刚才他想是不是林晓提前知道了什么,所以才会脱口而出问那句话,但现在再想想,觉得是自己神经过敏了。
林晓一个乖乖女,怎么会知道这些事。
但厉凌不知道,确实是林晓救了他,而一切的缘起,都来自于前世他那一场探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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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晓回到家,发现了一个不速之客-林志鸿。
上次林晓换锁,林志鸿就没有这里的钥匙了,不过奶奶是不可能把他关在门外的。所以他能进来,林晓也i点儿也不吃惊。
“您有事?”
林晓问道,神色冷漠而疏离。
林志鸿看着这个已经长大了的女孩子,神色有一阵阵地恍惚。曾几何时,这孩子还是软软萌萌的样子。
六年级以前,她和奶奶在村里住,他每年回去一两次。
每次回去,她都像个小尾巴似的跟着自己,在身后软软地叫爸爸。
一晃眼,她长大了,再也不是那个软萌的样子,对待自己的态度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依恋变成了冷漠。
林志鸿当然不觉得这是自己有问题,他只会认为是林晓不懂事。
再想到班小霞的耳提面命,林志鸿清了清嗓子开口,“上次说的每个月增加300生活费,恐怕不行。”
“为什么?”
林志鸿沉默。
林晓嗤笑一声,“班小霞不同意吧?”
“和她没有关系,家里的事我做主。”林志鸿觉着男性的尊严被挑战,瞬间提高了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