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
-许金梅是家里老幺,但不受宠。
上头两个哥,农村里头还是重男轻女的观念。她大哥倒是很喜欢她,上学回来记得给她带点稀罕东西,巧克力什么的。
她跟大哥差十岁,大哥心性高,人聪明,模样好看,也会交际,但打点起关系也毫不手软,家里的钱大半用在了这上头。大哥十六岁那年考进了市里的学校,但没上。一是费钱,二是他想考军校。
大哥真的聪明,靠自学差一分就能够军校的分数线,但命真的不好。大哥跟家里人说,就考两年,两年不中,就把档案调回来,自己找活儿干。
大哥有过几段恋爱经历。
第一段是在白洋淀当兵时碰到的去那儿旅游的姑娘,那姑娘看中大哥了。姑娘是城里人,脾气任性,但大哥很喜欢她。姑娘家里人没说同意也没说不同意,只说,要是结婚,只能入赘。
因此他们分手了。
第二段也是当兵时认识的,家境差距太大,也分了。
第叁段是考军校之后的事——这段直接导致许金梅整个家庭命运的转折,因此过后再说。
先说考军校。
第一次,大哥差一分进学校,第二次,选拔比往年都要严格,因此又落了榜。他当兵时跟不少部长排长打好了关系,对方都劝他再坚持一年,他摇摇头,提档案回老家了。
第二年分数线骤降,可他档案已经调回来,没法儿再考了。
第叁段恋爱就发生在这时候,他听到消息后心里难受极了,心意灰败时心想干脆听凭命运摆布,于是让父母说了媒。对方是个不错的女孩,念过书,很明事理,但在谈婚论嫁时出了岔子。
房子已经盖好了,未来亲家来家里看了看,一看条件太差,把彩礼加到了两万。
未来亲家说:姑娘嫁到苦人家,彩礼就不能少,否则将来吃苦。
这两万块钱,在当年是绝对的天文数字——那时候许家一年五口加两个老人的开销也就几十块。能借的亲戚都借了,凑不够。
大哥性格过于傲,自己去未来丈人家说和,不知被说了什么难听的话,回来之后性情就不大正常,黑着脸说:不娶了,不娶了,娶他娘的蛋!
自此之后,大哥就逐渐显露出疯病,整个家也跟着落败。
在讲许金梅之前,为什么要铺垫大哥的事情呢?
不知各位有没有听过一句诗:“为人莫作妇人身,百年苦乐由他人”。虽然解放后女子地位提高,女性不再完全是男性的附属物,却依旧难逃由男性主导的命运。
许金梅的命运很大程度上受大哥影响,二哥跟她交集并不多,因此二哥的事情不再赘述。
大哥疯病闹得最凶的时候,许金梅辍学了,因为家里再也支付不起第二个孩子的学费——前头还有个二哥呢。
她在家里除了挨打就是挨骂,大哥清醒时还晓得跟父母讲男女平等,男孩女孩要一样疼,可是现在大哥疯了。
大哥清醒的时候很少,清醒时就写诗,她看不懂的那种诗。她有时候看着大哥通红的眼、胡子拉碴的脸,心里一阵一阵地难受——大哥之前是多么好看的一个人啊,村里多少姑娘悄悄地看着他偷偷脸红,连跟她最要好的春香都说将来要嫁给他。
可是现在他变成什么样了呢?
大哥从小就爱看书,看的都是她不懂的。什么叔本华什么尼采什么黑塞,还有很多诗,中国的外国的。外国诗不像中国诗一样朗朗上口,大哥说这都是翻译过来的,原先都是外国话。
许金梅问,都是英语吗?
大哥说,不全是,有的是德语,有的是法语,还有西班牙语或者日语。
她说,那真厉害,什么样的人才会说这么多门外国话呢?
大哥说,不是一个人翻译的,是很多人,有的人会这个,有的人会那个,谁会翻译什么就翻译什么。
她觉得很神奇,她也想学外语。
不过这个梦想被扼折在贫寒的家境与二哥的脚步下了。
现在她一边听着发疯的大哥在门外咣当咣当摔东西,自己在屋里抚摸那一摞一摞的书。
她随手翻开一本,慢慢念出声:“人,诗意地栖居在大地上。”
什么叫诗意呢?她不太懂。
但这片大地栖居着太多不幸,这可以算是诗意吗?
大哥咣当一声推开门,指着她问:“你动它干什么?”
许金梅摇摇头,大哥的眼神好陌生,充斥着暴力,这不是她认识的那个大哥。
家里人现在都不在,她抖着心脏往后退。
大哥一把抓起她的头发往墙上撞,嘴里又是哭又是笑,她觉得头上有温热的液体流下来。
她觉得裤子掉了,这裤子是妈的裤子改的,松紧带不结实,一碰就掉。她感到身后大哥的呼吸粗重起来,就像牲畜的本能,她的下体撕心裂肺地疼。
她推着,哭着,嚷着,大哥,大哥,求你停下,你看看我是谁……可是没用。
大哥已经不是大哥了,他甚至没有正常人的理智。
不知过了多久,一切都停下来,大哥的眼神渐渐恢复清明。
他看着小妹头上的血,下体的血,自己露出的性器,他后退了半步,问:小梅?这是怎么了?
小梅不说话,她只是哭。
大哥眼睛里刷地落下两行泪来:小梅,你告诉我,这是大哥干的吗?你说,别怕。
许金梅点点头。
大哥说,我知道了。
他转身出了屋门再也没回来,许金梅自己擦干了眼泪,洗干净了身体。她不知道说出来会怎么样,她直觉还是不说的好。
第二天,大哥尸体从河里被捞上来,应该是自杀,因为上衣整齐地迭起来放在河边,让石头压着,衣服上口袋有个纸条,上头潦草写着:大地无尺规,命不爱我。愿爹娘善待小梅。
大哥死后,家里更加萧条,许金梅去市里打工了。
她识字不多,也没什么渠道去找清闲活计,只能做女工里最苦最累的活。
第一份活是冷冻厂的,她们站在齐到膝盖的冷水里洗海鲜。许金梅跟两个女孩合租一间房,中午轮流带饭,除了面疙瘩还是面疙瘩,发工资那天加个鸡蛋就是美味。
她身体撑不住,大病一场,回家了。
第二份工作是做表,工厂里飘着不知什么化学物质,她干了两个多月又病倒了,再次回了家。
第叁回她很幸运,找到了份会计工作,包培训,她就这样一直做了下来。跟她一起培训的人里有个长相蛮精神的男人,不久之后他们就谈对象了。
男人会哄人,花言巧语,许金梅从没被人这么哄过。
她这时候已经拿到了正式工作——这么多人里就她一个合格的。男人凭她的关系进了厂,她每月工资分一半出来给男人,买鞋买衣裳看电影。
再之后,她怀孕了。
她怀孕之后男人就没了踪影,连工作都不要了,人间蒸发。
许金梅挺着大肚子守着空荡荡的屋子,忽然坚强起来。她想,日子越是跟我过不去,我越要过给他看!这个孩子我要生,而且要养得很好。
坦白讲,许金梅在感情方面没有深深受挫,但她对男人自此深恶痛绝。
她生了个女儿。
并且这个女儿,越长越像大哥。
一样的好看的眉眼,一样温和的神情,一样聪明得过头的脑袋。
这是她的,她的女儿。
女儿好乖,好聪明,她无论学什么一学就会。
许金梅自己也不断晋升,现在已经是个小组长了。
女儿在不断长大,许金梅也逐渐感到一些危机。
女儿迟早会谈恋爱,她掉下来的这块肉迟早要跟别的男人去亲热。
不要。
为什么?凭什么?
她这么宝贝的女儿,为什么要去跟别的男人谈情说爱?
她一面鞭策着女儿当个独立的女人,一面用尽全力把她牢牢拴在身边。
徐家那小子惹怒了她,她找姓徐的谈过,对方保证不会再让自己儿子骚扰她女儿。
然后,她女儿和那小子去看演唱会,她怒火攻心,对女儿动了手。拿皮带抽,抽完又后悔,抱着女儿说,晨曦,妈妈不能没有你,你要他还是要妈妈?
再之后一个月,女儿出车祸了。
女儿成了植物人。
肇事司机扑通给她跪下,说姐,求你高抬贵手,钱我实在给不起……我家里还有个不能自理的老爹和一个上中学的女儿…
许金梅指着他,恨不能将他撕成碎片:“高抬贵手?!我高抬贵手了,我女儿怎么办?!这可是个活生生的人哪……”
哭一通骂一通闹一通,许金梅咬牙切齿回医院守着女儿,她握着女儿的手越想越心碎。
她的宝贝晨曦啊。
徐家那小子想来看晨曦,被她堵在门口,她说,晨曦每次见了你都没好事,你就是晨曦的劫啊。求你别来找晨曦,别来祸害她了,行不行?你是给她下了什么迷魂药?!要不是你,要不是去看你的破球赛,她会出事儿吗?
男孩红着眼圈立在门口,轻轻说了声对不起,自此之后他没来找过晨曦。但许金梅常常看到他立在她家楼下抬头往上看,好像这样就能看到晨曦似的。
一看就是十年。
至于肇事司机,当年出事后不到一周他就自杀了。
许金梅本来都签了调解协议书,都是苦命人,她知道对方也挤不出这么多钱。
她就是刀子嘴豆腐心。
但王平顺自杀了。
徐家那小子顺利上了大学、读了硕士,听说中间搞过一次对象,后来又分了。
许金梅辞了职在家每天守着晨曦,她现在从周边工厂拿一些能带到家里的活计做。她每天跟晨曦说话,希望晨曦早点能醒过来。
这天她出门买菜,路上听见有人说,徐家那小子自杀了。
吞药。
她掂了掂手里的西红柿,往家里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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