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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书库 > 穿越重生 > 我是权臣白月光(双重生) > 第6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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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节

    她只是拿起沈欢的剑,穿上沈欢的铠甲,隐瞒了沈欢的死讯。
    那天,前陈的残兵攻入城门,朝着沈家便去。
    沈秀握着剑,带着家丁守在前院,冷冷听着门外喧闹之声。
    他们寻到了地方,开始撞门。
    沈秀抽出剑道:“把门打开,看哪个不要命的敢闯我们沈家!”
    她作男子打扮,穿的是沈欢的铠甲,瞧着很有些戾气。
    前院的大门开了,几个士兵冲了进来,瞧着院子里明火执仗的气势,沈秀站在中央,手中的剑尚且染着血。
    她吼道:“来啊!”前陈的士兵们退了两步。
    他们来上京城有要事,主帅也叮嘱,不可骚扰百姓,原本杀红眼的心渐渐褪去,众人面面相觑,自沈家门前散去。
    这之后,加上魏惊鸿出面,再无人敢骚扰沈家。
    沈秀接管了沈欢临终前所有的布置,以沈欢的名义和陈谦一直保持若有若无的联系,联络京中在暗处的反陈势力。
    如此,直到苏九卿攻城。
    那一日,兵荒马乱,沈秀带着人马守在地道前,将苏九卿带来的戎狄士兵一个个引入城中,看着那些异族的面孔,沈秀觉得诡异极了。
    队伍的最后,她看到了陈谦。
    陈谦瞧着沈秀,愣了半晌才讷讷道:“你不是沈秀吗?”
    沈秀翻了个白眼,心想这厮如今好歹是个将军了,竟还像个傻子似的。
    “哪来那么多废话!”沈秀大骂道。
    陈谦点点头,而后张了张嘴,突然领悟到什么,再也没说话。
    沈秀知道,他想说的是沈欢呢?
    少年子弟,终究还是长大许多。
    这之后,四年辗转,在苏九卿的支持下,沈秀一直掌控着当年沈欢留下的那只军队。
    五千人马,拱卫京师,沈家既承过长公主的恩情,沈秀和宋家又关系紧密,在魏惊鸿和苏九卿之间,起着微妙的平衡。
    只是沈秀的婚事就此彻底耽误了。
    要降住护城军,就必须得比他们更野更泼皮更野蛮。
    沈秀在京城磨炼的那两年闺秀气,也被磨没了。
    将士们表面上叫她“将军”或者“头儿”,背地里叫她“凶婆娘”。
    “听说那凶婆娘今日去相亲了。”
    “可不是,那男的是个什么公子哥儿,和前面的妻子和离了,家里三妻四妾的,光孩子就四五个。”
    “那怎么办,那婆娘二十岁了,整日里和咱们这些男人厮混,能有人肯娶就不错了。”
    沈秀挑开营帐的帘子,便听几个副将在里面小声嘀咕着。
    她狠狠大骂道:“老刘,我去你妈的!皮痒了?想挨军棍了!”
    “哎呦,头儿你怎么这么快回来了?”叫老刘的副将嬉皮笑脸道。
    他是沈秀从战场上背回来的,后来还帮她挡过刀。
    沈秀随手摘下上手足有十斤重的乌金护腕。
    “草,那龟儿子竟跟我废话,我听着烦人,打了他一拳走了。”
    众人听着哄堂大笑。
    说着说着,就开始将青楼里的笑话。
    说某某阿姑,滋味如何销魂。
    “哪天带头儿去见识见识。”有人笑道。
    老刘狠狠拍了一把那人的头:“老石,你他妈傻了,头儿是个女的,你让她去见识啥?”
    兵油子们哄堂大笑,沈秀听得心里烦,把人都撵出去,营帐里才消停了些。
    她枕在椅子上,心里不禁想起那个男人。
    “我家中虽不及沈姑娘官职显赫,但娶妻回家是过日子的,你若过了门,需得先学一个月的规矩,不可再与外男有所牵扯,伺候公婆,和姑嫂更得谦和有礼。我今日来,还带了一个大夫,此人擅长妇科,沈姑娘这这么多年风餐露宿的,只怕身子有亏,若是不能生养,咱们这婚约可也是不能作数的。”
    那人还说了些什么,沈秀也没仔细听,只上前一拳闷在他脸上。
    她心里烦躁,心知母亲今晚定要念叨自己了。
    可是啊,沈秀想,这辈子自己只怕是嫁不出去了,也不碍事,年轻时拼一身军功,多攒些银子傍身,等岁数大了便去投奔宋玉璃去。
    他们镇北王府那么大,该是有一点容身之地的吧。
    那两年,京中除了沈秀,还有一个问题青年。那就是陈谦。
    当年那个说话结结巴巴,瞧着无所谓的年轻人,亦是许多年不曾成亲。
    那些日子,他辗转南北,总在不同地方的军队四处调动。
    沈秀知道,这是苏九卿的意思,他在培养自己的嫡系和继承人。
    过去,这个机会也属于沈欢一份,而如今,这人只能是陈谦了。
    沈秀因此对着陈谦更加没好气。
    这一年,沈秀带着下属们喝酒,却恰好见着陈谦相看女子。
    他和一个年轻姑娘在一个包间里独处。
    沈秀偏偏路过时瞄见了,偏偏那几个好事的副将听到声响,一起跑去偷听。
    习武之人,本就耳力非比寻常,听得真切的很。
    那姑娘道:“陈将军今日没怎么说话,可是看不上我。”
    陈谦道:“姑娘误会了,只是我现如今并无成亲的打算。”
    “陈将军年少有为,不过二十几岁,已是将军,却始终不肯成亲,我却是不信的。京中人人都道你心中有人,还是有妇之夫,如今看来却是真的了。”
    沈秀想,那倒是真的,陈谦喜欢宋玉璃。
    “姑娘误会了,任谁年少时没有个喜欢之人,时过境迁,我并非心中仍挂念谁,只是我辗转各处,娶了妻子回家,便只能叫她独守空房,照顾家中老小,岂不是害了人家。”陈谦仍然老老实实答道。
    “可是,谁家不是这么过的?”那姑娘恼怒道,“我看你就是没看上我,何必惺惺作态。”
    “如此说……也可……”陈谦沉默了一会儿,才道。
    那姑娘气得小口抽气,站起来转身便走。
    隔壁满屋的副将听着,哈哈大笑起来。
    “哎呀,小陈将军还是这么愣啊。”
    沈秀也跟着笑了起来,笑的肚子疼,弯了腰。
    沈秀二十五岁那年,宋玉璃和苏九卿回京述职,正是年节,她没少去找宋玉璃窜门。
    苏小柒四岁,拿着一把小木剑,哼哼哈嘿,很是热闹。
    沈秀便整日带着孩子疯跑,宋玉璃瞧着,怒道:“沈秀,你多大的人了?”
    “宋玉璃,你是越来越小气了,连个孩子都不给玩。”沈秀哈哈大笑道,将苏小柒放下来。
    苏小柒瞧着母亲生气了,拿着剑便跑。
    院子里,只余下沈秀和宋玉璃。
    宋玉璃瞧着沈秀看着苏小柒的眼神,笑道:“如何,羡慕了?羡慕便赶快成家,自己生个。”
    沈秀嗤笑道:“说什么傻话,我一个人,怎么生得出来?”
    “先得寻个想和你生孩子的人。”宋玉璃笑道。
    沈秀一哂:“我这辈子,就这样了,已是认命。我认小柒做个义女,日后让她帮我养老送终便罢了。”
    她神色落寞认真,倒不像是开玩笑的样子,宋玉璃瞧在眼里,不禁叹道:“一个是你,一个陈谦,也不知是怎么搞得,你们俩若能看对眼,凑成对儿,这上京城不知多少人要烧香了。”
    沈秀心头微微跳了跳,却不吭声。
    她不是年少时那个傻劲了,宋玉璃这话显然是话里有话。
    “有什么话,直说。”沈秀不耐烦道。
    宋玉璃轻声道:“陈谦托我带话,想约你单独见个面。”
    沈秀沉默。
    “说来你们般配,都是行伍中人,年纪也相当。”
    “他不是喜欢你吗?”沈秀懒懒散散地说道。
    宋玉璃一时气结:“那是他十六岁的事儿,现如今十年都过去了,我孩子都四岁了,陈谦又不是个傻子。谁年轻时,没个喜欢的人?你那时候喜欢谁?”
    “我喜欢我哥。”沈秀脱口而出,而后两个人都沉默下来。
    许久,宋玉璃才道:“沈秀,退一万步讲,沈欢已经死了,更何况……”
    “更何况,那都是十年前的事儿了。”沈秀勉强勾了勾嘴角,笑道。
    后来,沈秀还是答应了。她和陈谦就约在上回那个酒楼,还是那个雅间。
    沈秀坐在上回那姑娘的位置上,打量着眼前的男人。
    陈谦年少时像豆腐脑儿,脸又白又嫩,丝毫不显年纪。
    如今风吹日晒了许多年,肤色黑了些,五官渐渐长开,显出些许成年的沧桑来。
    陈谦看着沈秀,仍是有些放不开地低着头。
    “你这两年过的如何?”
    “那么回事吧。”沈秀漫不经心道,“不过是得过且过而已。”
    陈谦瞧着沈秀,张了张嘴,而后才低声道:“那年我跟随镇北王打回京城,见你在那接应,英姿勃发,便觉得好看。”
    沈秀愣了愣,抬头看向陈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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