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4 章
高原环境下,万均修身体实在扛不住,基本上只能玩一上午,下午就得回宾馆躺着休息。除此之外,孟新辞还发现万均修的手脚一天比一天肿,到后面几乎连一贯穿着的运动鞋都难塞进去。孟新辞立马收心,缠着李睿订车票要回家。
玩可以以后再找机会玩,但是现在万均修更重要,不然为什么要把从牙缝中省出来的零花钱拿来给他求平安扣。
坐在返程的火车上,孟新辞还是会有点舍不得,像去的时候那样扒在窗户上看外面的风景。万均修在睡觉,高原气压低,他这两天夜里其实很难睡着,即使把枕头都垫在身下也觉得胸闷气短。
火车下了高原他才渐渐觉得舒服一些,慢慢地眼皮开始打架,什么时候睡过去的自己都记不清了。
等再醒的时候,火车已经即将靠站,他侧头看到孟新辞正靠在自己身边,睡得很熟。
这大半年万均修真的把孟新辞养得很好,想起上一次火车靠站的时候,孟新辞分明不长这样的。
那会的孟新辞头发乱糟糟的,小脸也是脏兮兮的,要是拿个缺了口的碗,万均修觉得孟新辞能下了车就上班。
平日里不觉得,现在这么看,才觉得变化真的好大。才见到孟新辞的时候,万均修都怀疑他有没有一米五,洗澡的时候也能看得到他根根分明的肋骨。现在孟新辞和同龄人走在一起,看着竟然要比一些孩子还高一点。
他原本皮肤就白,只是以前因为营养不良的原因,显得面黄肌瘦。现在营养跟上,肤色又回到白皙的样子。
很多人都说五年级到初三这个年龄段的小孩最难看了,身体急速生长,隐约开始有了成年人的样貌,但骨架还不足以支撑起来。
可万均修这会仔细瞧了瞧孟新辞,哪会难看,相反他觉得自家小孩长得越来越好了。睫毛那么长,鼻梁又挺,照这么长下去,他这张脸这种个子怕不是要去拍电影。
不行不行,孩子成绩那么好,去当电影明星可惜了。
也不对,孩子喜欢什么就让他去做什么,做家长的要支持孩子。
电影明星也不错,这样就能经常出现在电视上,就算以后不能时常见面,自己还能在电视里看看他好不好。
——
下了火车,李睿想直接把万均修他们爷俩直接送回家,没想到万均修在车上睡了一觉,这会精神十足,说还要带孟新辞去个地方。李睿有事只能先走,约他改天见面。
孟新辞跟着万均修走进了火车站旁边那个服装商场,万均修不好意思地说:“都到这里了,就着给你买两件衣服,马上都要开学了,你个子窜得快以前的都穿不了了。”
孟新辞点点头,拉着他说:“外套裤子不要买了,有校服我穿校服就行了。”
万均修知道他在替自己省钱,欣慰道:“外套不买,鞋子总得买吧。”
“也不知道那么好的学校,你穿这种不是牌子货的,会不会被看不起。你今年好好努力,我也想办法多挣点钱,过年带你去大商场里买。”
这个商场里的鞋子大多不太好,才拿起来就有一股塑胶味,每次万均修把鞋子买回家,还要去菜市场里打散酒的地方买好多便宜的白酒回来把鞋子放进去泡几个小时再晾干才不会有那个味道。
味道是其次,就怕孩子运动量大,穿这样的鞋子会让他不舒服,这么用白酒泡了以后就不会有味道了。
究其原因,还是没有办法给孩子买好一点的鞋子,这件事一直是他的心结。
孟新辞皱着眉看了他一眼,不在意地说:“你管人家干嘛?我穿我的,他们穿他们的。”
万均修意味深长地看了孟新辞一眼,但愿自家小孩永远都是这么想的。
他挑了好几家店,终于选了一双款式轻巧好看,鞋底也柔软的运动鞋。又让孟新辞帮他把鞋子拎起来,他凑过鼻子仔细闻了闻,也没有往日买的那些鞋子那么浓烈的塑胶味。
满意地让老板找一双合适孟新辞的码数,准备付钱。
孟新辞猛地按住他的手,问他:“只买一双?”
“你以前还有两双可以穿,三双鞋子应该够一个学期,没事要是穿坏了,叔叔再给你买,今天只买一双。”
前两次买衣服鞋子什么的都是买两套换着穿,他以为小孩已经把这件事当成习惯。
孟新辞很生气,问万均修:“那你呢?你的鞋为什么不买?”
明明万均修的那双帆布鞋,都已经洗得泛白了,上面的魔术贴也早就失去了粘性,不知道拿去修鞋匠那里修了几次。
万均修没管他,笑着把钱递给鞋店老板,接过孟新辞的新鞋子。
孟新辞怎么都不肯接过鞋盒,反倒背着手瞪着万均修。
万均修把鞋盒放到腿上,讨好地说:“你别站得离我那么远,你知道叔叔手上没劲,拉不到你。”
孟新辞听到他这么说,站得离他近了些,还是板着脸说:“你也买一双,不然我也不要。”
万均修顺势将他圈到自己身边,低声和他说:“你是学生,你有体育课还要天天赶公交车,买一双好点的鞋子很有必要的。但是叔叔不一样,你看叔叔都不用走路的。”
孟新辞重重地捏了一把他的虎口,也就这里,万均修能感觉到。“一天到晚乱讲什么!”
万均修也不恼,由着孟新辞捏自己,他似笑非笑,很难想象他会用自己的身体来宽慰孟新辞:“叔叔整天坐着,又不用跑不用跳的,当然不费鞋子啊,你看看你都穿脱胶一双了,我这鞋底还是新的。”
“乖乖的,不闹脾气,好好上学就成。”
要说为什么要这么做,大概还是不想你觉得和别家孩子有什么不同。
看万均修这样的态度,是万万不会把鞋子退了,孟新辞知道万均修长途跋涉那么久,早就累了,不想再在这里浪费时间。
他想了会说:“那下次,也不要去什么大商场里买,就来这里买,你一双我一双,你要是不买,那我就真的不要了。”
万均修点点头说:“成,都听我们家新辞的。”
孟新辞阴着老半天的脸终于笑起来,露出两个小虎牙,可算有点孩子的样子。
——
路晴锋没考附中,他选了一家强制要求住校的学校报考的,开学要比孟新辞早一点。两个小孩拿到录取通知书的时候就说要一起约着去买开学用的东西,孟新辞都回家好几天了,路晴锋还没回来。
听他在电话里说,他们全家自驾游去北海了。
孟新辞一直以来朋友就不算多,真的能谈得上是他朋友的,不超过一只手。在老家那会他脾气比现在还不好,像个小炮仗一样一点就着,打过的架都赶得上吃过的饭。也就老实到有点怂的孟祥愿意和他玩。
也不知道孟祥现在还有没有在上学,不知道是真的去亲戚家了,还是去孤儿院了。要是去孤儿院了,说不定早就不上学了。
想到这个孟新辞还是有点后怕,要是当初自己倔得十头牛都拉不回来,那估计万均修还真的会把自己送回去。
上学,怎么也比打工好一点吧。他还没成年,学历也低,要真的去打工也是端盘子之类的苦活计,哪有现在这么轻松。
还能出去旅游。
等到路晴锋回来,两个人才终于碰上面。约着去小学附近的那条文化巷买点东西,顺便解决午饭。
路上路晴锋不停在抱怨,说北海热的要死,自己被蚊子叮得一腿的包,还吃不惯海鲜,肠胃炎还犯了。
他是正常健全家庭下长大的孩子,父亲在机关单位上班,母亲则是全职太太,家里还有自己建的房子收租,平日里只用伺候好他这么个小祖宗,剩余的时间就像很多本地家庭主妇一样,打打麻将消磨时光。
这种家庭成长的孩子,这个年纪心里想的自然和孟新辞不一样。
听到孟新辞真的考上了师大附中,羡慕地说:“你们学校的校服好好看啊,我听说我们学校的校服丑得要死。”
孟新辞瞥了他一眼,没好气地说:“要不是你们学校要住校,我倒想和你换换,你不知道附中有多难。你觉得我考的不错了吧?我排名中段,分的班根本不行。以后每周都有周考,三次不行就换班了。”
想到这个,孟新辞满脸苦相,一次旅游换三年修罗场,也不知道他当时为什么要答应。
路晴锋瞪大眼睛,小嘴长得圆圆的,他说:“啊,那么痛苦啊,那你要不要考虑转来我们学校啊,你这成绩肯定没问题的,说不定还能进快班。”
孟新辞立马摇摇头拒绝:“不行,你们学校要住校,我才不去,离家太远了。”
“住校多好啊,得的生活费都能多一些。”
“住校哪好了,我才不要住校。”孟新辞语气坚决。
要是可以,他想一辈子在万均修面前呆着,哪也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