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白富美[重生] 第11节
不用说,这一刀肉肯定是送去张慧芳家的。“你们还不知道吧,今年工农兵大学的推荐表已经下来了,别的大队已经有人拿到手了,就咱大队,目前还没有动静。”说话的是一个名叫潘月琴的女知青,她和刘政他们是同一批知青,在这里也有两年了,她纵然知道自己是拿不到名额的,但心里总归是不平衡的,只冲着季兰英道:“像我们这种,拿不到推荐也就算了,可刘政是咱大队的知青代表,又是团支书,再这里苦熬了两年,也连个推荐也捞不着,可真是憋屈。”
季兰英的脸色就有些不好看了,本来都已经够憋屈了,还要被人拎出来挑拨离间,就更憋屈了。
季兰英手里的动作一停,正要发飙呢,却听白素道:“上头不是有风声,马上要恢复高考了吗?到时候还不知道这工农兵大学的文凭还算不算数呢?毕竟都是推荐上去的,也没有什么真才实学,我看还不如自己考的好。”
“……”这话一说,大家伙也都安静了几分。
其实……大家这么关心这个工农兵大学的推荐名额,无非就是想要离开这里。这里纵然是好山好水好风光的地方,一旦待的时间长了,看腻了,也就变成了穷山恶水。
所以,除了这个机会,没有人知道还有什么机会可以离开这里。
季兰英又被鼓起了士气,只点头道:“素素说的对,就算要上大学,咱也要凭真本事,我已经和刘政商量好了,我们一起复习,到时候只要高考一恢复,我们就报名参加,争取一起上大学!”
******
白素中午吃过了午饭,揣着面料往邻村去。
路程说远不远,但要是走大路的话,也得走个把小时,如果抄近路,可以节省一半的时间,但要翻过一个山头。
好在这里的山头平常也有人走动,并没有什么毒蛇猛兽。
夏天已经到了,山里蚊虫成群,白素穿上了长袖长裤,戴上了帽子,又给自己洒了几滴花露水,全副武装之后,终于从宿舍出发了。
外面阳光明媚,空气中都带着丝丝的馨香;山林里到处都是悦耳的鸟鸣声,微风拂面、鸟语花香。触觉、嗅觉、听觉都好像变的格外灵敏。
白素时而闭上眼睛用力的呼吸,时而睁开眼睛极目远眺,感受着这个年轻的身体所带给自己的惊喜。
她从来没有想过,她会有那么一天,所有的感觉都变的麻木,她像是一具行尸走肉一般,苟活在这个世间。
好在现在一切都过去了……
心情愉快到哼起了小曲,白素的脚步越发就走了轻快了起来。
等她的声音、她的脚步、她的身影都离开了之后,许建安才从山路边的一株古树后走出来。
如果说从前他看见的白素是优雅的、静谧的,独自开放的幽兰,那么……今天他所见到的白素,则是路边盛放的白玫瑰,不再高高在上,而是……亲近到他可以闻到她的馨香。
并不是玫瑰的香气,是直沁心脾的花露水的味道。
他从来都不知道,她也会有这样欢快的神情和雀跃的脚步,那种灵动,像极了他刚刚从山林摘下的野樱桃,娇艳欲滴,鲜嫩到可以掐出水来。
然而从这里经过的白素却一无所知,在翻过了一个山头之后,她终于来到了春塘大队。
时间久远,她已经不认识去李知青家的路了,但一说找有缝纫机的那户人家,就有人热心的指给她看了。
一排五间的大堂屋,在一众屋残瓦旧的破民房中,显得独树一帜。
“大娘您好,我找李秀娥。”白素走到那户人家门口,看见几个年长的婆婆辈的人正聚在屋檐下纳鞋底,几个人听见她说话,只一抬头,纷纷就往白素这边看过来。
这不看还好,一看之下,就听见有人“哎呀”喊了一声,从凳子上站起来,同身边另外几个婆子道:“这咋说曹操曹操还到了呢!”她说着,只朝着白素咧嘴一笑,问道:“闺女,你还记不记得我?”
白素先时只觉得这大妈瞧着很面善,见她这么喊她,一下子就记了起来,这是她上回在供销社满肉时候遇上的那位大娘。白素只笑着道:“大娘,原来是你呀!”她又瞧瞧这房子,有些不确定道:“请问,这是李秀娥同志家吗?”
“可不是,这就是秀娥家,这是她婆婆。”站在旁边的另一个大妈笑着道。
张桂香刚才正和她们说起白素来,说她在公社遇上个城里来的知青,长的怎么好看怎么好看,那知青还一眼就瞧上了她家卫民,她就想着,派人打听一下是哪个大队的知青,到时候等卫民高中毕业,就敲锣打鼓的提亲去呢!
谁知道正说着,正主就来了,倒是让张桂香一时有些脸热,只急忙冲着屋子里喊道:“秀娥,有人找你!”
白素被那几个婆子盯着看了半天,一时也有些不好意思,只略略的低下头,她今天穿了一件白底黄绿碎花的的确良衬衫,越发衬着皮肤跟剥了壳的鸡蛋一样白嫩。
好在这时候,李秀娥从房里探出了脑袋说道:“是柳溪大队过来借缝纫机的吗?”
“是。”白素急忙就回了一句,背着手提袋往那边房里去。
等她进了房间,屋檐下就又热闹了起来,几个婆子一脸八卦的朝着张桂香笑道:“好看好看,赶紧给你家老二定下。”
张桂香一脸得意,想起那天白素看着刘卫民那放光的眼神,就觉得这门亲事是迟早的事情了。不是她吹嘘,就他们家卫民的条件,十乡八里的,能有几个闺女不想嫁的?。
“你要做什么?”等白素进了房间,李秀娥才开口问道。
白素稍稍的看了一眼,见一旁的衣架上挂着好几件已经完工的衬衫,靠窗的一面铺着一块宽木板,上面还放着几块没有裁剪的面料。
现在国家不让开店经营,但衣服总要穿的,因此李秀娥偷偷的在家帮人做衣裳,收人家一个人工钱。
白素注意到李秀娥突起的小腹,想起前世她第一次来她这里做衣服的时候,她的孩子已经半岁多了。
“我想做两件衬衫。”白素只开口道:“尺寸都有,我已经裁剪好了。”
“你还会裁剪衣裳啊。”李秀娥扫了白素一眼,一时倒是有点没想到。像她们这种知青,大多数是什么都不会的,她之所以会做衣裳,是因为原来家里在城里就是开裁缝店的,后来缝纫机被没收掉之后,家里的生意做不下去了,但她的父亲还是把这门手艺教给了她。
“稍微会一点点。”白素把裁剪好的面料拿出来,先用一块布头走了几针,调了一下线的松紧,这才开始踩起了缝纫机,开始做起衣裳来。
李秀娥就在一旁的木板上摊开了料子,在那边用粉片划了印子,打算裁剪衣裳。
她一边裁一边跟白素闲聊道:“来柳溪多久了?”
“才来不到一个月。”白素低着头很认真的走线,她已经有好些年没踩这缝纫机了,这熟悉的滚轮转动的声音,越发让她沉浸其中,有一种平和又宁静的感觉。
“那你可有的待了。”李秀娥蹙了蹙眉心,大着肚子弯腰不容易,她直起身子,捶了捶酸胀的后腰,叹息道:“我都来这里五年了……”她好像还有话要说,却最终没有说下去。
一条线踩到了底,白素这才抬起头来,看见李秀娥望向窗外发呆的眼神,好像窗外有着广阔的天地,而她却被禁锢在了这一扇窗里,过了很久,李秀娥才收回了视线,她的手搭在自己突起的小腹上,低下头喃喃道:“也许……这辈子都不走不了了。”
第18章 真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白素的心口陡然就有些发堵。
她知道就在不久的将来,她们这些人都将有机会回到城市,但这未必就是最好的归宿,因为将来,可能会有很多孩子,因此失去他们的父亲、或者母亲。
也许李秀娥腹中的这个孩子,也是其中一个。
但白素就是说不出口,这是一种希望,却同时也是一种失望,无论怎么选择,都会留下遗憾。
“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到时候如果有机会回去,你们一家三口可以一起回城里。”白素想了想,还是安慰道,或许她愿意把男人和孩子带在身边。
“我也是这么想的,总不能因为不知道将来的路怎么走,就连现在的路也不好好走了。”李秀娥忽然就笑了起来,嫁给刘卫国,她是无奈的、却也是自愿的。
她说着,走过来看白素做的衣裳,拿起一截已经缝合的袖子看了眼,称赞道:“你这线走的真直,倒像是个老手了,以前在城里就学过?”
白素便点了点头,这是她前世结婚后才学的手艺,那时候结婚都讲究四大件,电视机、自行车、缝纫机、还有无线电。那时候的已婚女子,不管婚前是怎样的,婚后总会学着做几件衣裳,她也只是这最普通的已婚妇女中的一员。
“这可是一门手艺。”李秀娥笑着把袖子放下来,指着衣架上那一排做好的成衣,跟白素道:“你看我这里,都快变成裁缝店了,有时候还忙不过来,也就是趁着我做裁剪的功夫,才有空把缝纫机借给你们用用。”
白素就也跟着站了起来,走到衣架边上看看,刚才她只敢偷偷看一眼,并没有仔细看上面的衣裳,这时候细细的看了一眼,才发现上面不光挂了衬衫,还有裤子,甚至女孩子的裙子。只是款式都比较老气,看上去中规中矩的。
其实这两年大城市的氛围已经宽松了不少,不少人穿衣服也开始讲究了起来,这样的款式要是放到城里,那就真的是太一般了。
“这条腰裙在城里已经不流行了,现在流行连衣裙,中间做个腰封的那种,上面是短袖子开个领子,可以是圆领、也可以是衬衫领。”白素一边说,一边跟李秀娥比了比,她宿舍里倒是有几条这样的连衣裙,只是来了农村之后,就没有机会再穿了。
李秀娥却很聪明,听她这么描述,就拿起了放在一旁的工作手册,用铅笔画了起来,不过寥寥几笔,就把裙子的雏形画了出来,递给白素道:“是不是这样的?”
“就是这样的。”白素只点头道:“你画的真好。”
李秀娥只蹙了蹙眉心,还是叹气道:“光有个图样,做出来只怕不好看,要是有个实物看看就好了。”
白素就笑着道:“我宿舍有,等我下次来,给你带一条参考参考。”
衣裳做到一半,张桂香拿了两个桃子进来请白素吃,又把李秀娥喊了出去。
“这闺女咋样,说给卫民当媳妇你说行不行?”张桂香悄悄的从窗子里看进去,真是越看越喜欢。
李秀娥看着自家婆婆喜上眉梢的模样,在心里冷笑了一声,只开口道:“妈,我看你还是算了吧,人家做的是男式衬衫。”
“那又怎么样?”张桂香没明白李秀娥的意思,继续问道。
“年轻轻的小姑娘给男同志做衣裳,那不就是谈对象了吗?”李秀娥都懒得多说了。
张桂香半信半疑,又蹙着眉心说道:“找你做男式衬衫的女知青多呢?都是谈对象的吗?我看也没几个真成了的,说不定她就是给朋友做的,给长辈做的?你帮我去打探打探。”
李秀娥跟她说不清楚,只叹了一口气又回到房里。
这时候白素的两件衬衫都做的差不多了,正坐在窗下锁扣眼,看见李秀娥进来,就有些不好意思道:“秀娥姐,我能不能再借你的熨斗熨一熨?”
白衬衫不熨一熨,穿起来就不够挺括。
“你用吧。”李秀娥索性坐下来看着白素干活。说实在的,她的婆婆张桂香确实眼睛毒辣,从城里来那么多的女知青,一眼就看上了白素了,她二叔刘卫民是春塘大队唯一一个高中生,毕业之后就被分配到了公社的招待所当主任,前一阵子才有媒人上门来说过亲,张桂香只是不愿意,如今看来,她是遇上了好的,所以瞧不上那些人了。
李秀娥想到这里心里又是一声冷哼,这乡下人就是乡下人,没有见过世面世面,以为能吃得饱饭,家里有些盈余,在大队里当个干部,就是了不得的好条件了,这种条件,在他们城里压根算不算条件。她要不是没有办法回到城里,她也不会嫁给刘卫国。
真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你家在城里是做什么的?”李秀娥随口问道,她上次去公社开知青大会的时候,就听说这一批新来的知青都是干部子女,看白素的气质和模样,就不像是普通人家。
“我家就是普通的工人家庭。”白素想了想,只开口道。她不想和那个家再有瓜葛,却也不能明说自己是资本家的女儿。
“工人好啊,工人阶级最光荣。”李秀娥心里过了过,料定了白素没有说真话。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聊着,等白素抬起头的时候,才发现外面天都快黑了,她急忙撩开袖子看了一眼手表,已经六点半了。
李秀娥却看见了白素的手表,是一个块上海牌的女士腕表,这样的手表在店里要买到一百多元,根本不是不同的工人家庭能承受得起的。
“秀娥姐,我要走了,谢谢你把缝纫机借给我,这是一点小小的心意。”白素说着,从口袋中摸出一块钱来,放在窗前裁剪衣服的木板上。
“你这也太客气了……”李秀娥急忙道,说着便走过去,把那一块钱拿起来,塞回给了白素道:“再说你也没耽误我做工,你要真想谢我,就把你新款式的连衣裙借给我看看。”
李秀娥心里早已经料定了,白素肯定不是普通工人家庭的姑娘,与其收她一块钱,不如跟她搞好关系,将来说不定还有用呢!
可白素却死活不肯收回去,两人一路推搡到了门口,白素往后一步,没看见门口的门槛,一跤绊倒在了地上。
李秀娥吓了一跳,急忙去拉白素,在灶房里烧菜的张桂香也跑了出来。
“怎么了,这是?”张桂香只开口问道。
“没看见门槛,不当心绊了一跤。”白素扶着墙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尘,好在白衬衫放在了包里,并没有弄脏,但是脚踝却隐隐有些作痛,应该是刚才跌倒的时候扭伤了。
白素往前走了一步,只觉得脚踝处一阵刺痛,应该是伤到了筋骨,她蹙了蹙眉心,看看天色,心里越发着急了起来。
脚受了伤,走山路回去肯定是不可能的,但要是走平路的话,要多花半个多小时时间,而且她现在脚还疼着,还不知道要走到什么时候。
“天都快黑了,要不在我家吃顿便饭再回去吧。”李秀娥挽留道。
站在一旁的张桂香也跟着道:“对,吃了饭再走。”
“不用了,时间不早了,再不回去我室友会担心的。”白素自然是回绝了,她这还是头一次这么迟回去,只怕季兰英等急了。
张桂香一看这情况,眼珠子一亮,冲着灶房喊道:“卫民,出来!”
刘卫民一回家就被他妈喊进了灶房烧火,还在那边神神秘秘的冲他笑个不停,他寻思着肯定又是哪个大队来的媒人,给他说亲来着,又把他妈给得意上了,这实在是让他有些不好意思。
他也不过就是普通的条件,他妈却把他当个宝贝一样,也不知回绝了多少的媒人。虽然他并不想这么早成家,可这样影响也不好,闹得十村八里的都知道他们春塘大队有个刘卫民,眼睛长在脑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