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七十六章山大王抢亲记(十四)
(十四)“下不下地狱,地狱收不收都是以后的事情了,现在跟我有什么关系。”黑风寨寨主说的随意,丝毫没有把这件事情放在心上。
“那个叫吴晔的男人你很讨厌吧,否则也不会把他交给我。”
她雪白的牙齿总让默璃瘆的慌,不自觉的就想象出吃人肉的场景。
一口一口把一个人吞掉,那得多么恨那个人。
“讨厌算不上,只是不喜欢他把所有人当傻子的模样,正好听说你那里现在缺人了,补个数。”
从黑风寨寨主的眉眼,默璃依稀可以看出她曾经也是一个美丽动人的女子,如今却成了这般模样。
“你知道我与吴家的恩怨吗?”黑风寨寨主蓦地笑了笑,让默璃有瞬间呆怔。
难不成这黑风寨寨主还真与吴晔有什么恩怨?说实话,她真没有了解过。
她之所以找上黑风寨寨主也是因为她凶名在外,可以让吴晔好好享受一下什么叫折磨,至于其他,她还真没有考虑。
“我夫家姓吴。”黑风寨寨主笑了笑,白白的牙齿露在外面,明明是温婉不过的笑容,却让人不寒而栗。
姓吴?默璃皱了皱眉头开始回想剧情,难不成黑风寨寨主是吴晔的嫡母,那被咬死的就是小妾?
不对,不应该是这样。
“若是以前,吴晔应该唤我一声大伯母。”
闻言,默璃直觉得头上天雷滚滚,好大的一盆狗血啊。
“吴晔不能死,我希望他永远都是压寨夫人,黑风寨不需要了,可以转交给白虎寨,反正吴晔长了一张小白脸。”
默璃并没有去怀疑黑风寨寨主会不会因为沾亲带故而对吴晔放水。
黑风寨寨主提起吴晔名字时除了冰冷就是厌恶,应该是恨屋及乌吧。
“真没到吴家竟然得罪了你?不过,你与传闻中确实不一样。”
“卧龙寨与传闻一致,而你可不是传闻中那么善良温柔。”黑风寨寨主上下打量着默璃,淡淡的说道。
默璃脸上的微笑一僵,她能说她听腻了这句话吗?
以前说她没有原主温柔她认了,这一次竟然说她没有一个土匪温柔,她心里是拒绝的。
“传闻始终是传闻,传闻中还说你每日以人血肉为生呢,依我看,除了你那夫君你从来没有再吃过其他人吧。”
默璃说的笃定,食人肉多了就会变成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脸色青白,牙也会慢慢变成獠牙。
可是,面前的黑风寨寨主明显还是正常人。
也就是说,或许她可能会折磨别人,但是绝对不会硬生生的啃了一个人。
室内刹那间静谧,半晌,黑风寨寨主才开口说道“你不怕我吗?”
“……”对于这个问题,默璃有些无语。
换一个场景,绝对是霸道总裁和她小白兔的经典对白。
一直霸气侧漏让人不敢直视的霸道总裁遇上单纯可爱不畏强权的小白兔,一段轰轰烈烈的虐恋就开始了。
许是默璃的表情太过于奇怪,见默璃没有回答,黑风寨寨主也没有再问。
“吴晔在吴家地位尴尬,他失踪,他那位母亲绝对不会找上门。”
闻言默璃挑了挑眉,看来吴家的这潭水还真是深。
丑人多作怪,一个已经破败的家族,竟然还有这么多不为人知的事情。
临别前,默璃把一个玉瓶塞进了黑风寨寨主手里,祛疤圣药,是用不少珍惜药材炼制而成的。
“你这人还真是有趣,要不我替你罩着卧龙寨?”黑风寨寨主勾了勾嘴角,霸气侧漏的说着。
默璃猛的摇了摇头,卧龙寨要是跟黑风寨扯上什么不清不楚的关系,怕是就没机会洗清了。
“我准备解散寨子。”默璃思考片刻,淡淡的说道。
“解散寨子?怎么你也被外面的花花世界迷了眼睛吗?当土匪多好,恣意潇洒,想杀人就可以杀人。”
“可是,我不想杀人啊。”默璃声音轻轻的打断了黑风寨寨主的话。
虽然她经历了这么多个任务世界,手上也沾了不少人的血,但是绝对没有滥杀无辜。
她不想做个好人,也不想做个坏人,她只想按自己心意行事,做自己。
“算我白说,看在你送了我一个这么贴心礼物的份儿上,以后你如果走投无路了,可以来找我。”
话音落下,黑风寨寨主就翻身上了马,带着大部队离开。
至于吴晔和梦雨,则是被拴在了马后面,被马拖着跑,漫天土灰里,两人的身影有些模糊。
真是不知道梦雨那小身板在黑风寨可以熬多久,要知道那里的小青年可不像卧龙寨这么内敛,他们想要的就会强取豪夺,至于什么追求,浪漫完全不属于他们。
她也算是成全吴晔和梦雨了,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称得上一句厮守。
虽说厮守的方式不一样,但是毕竟是在同一个寨子里。
如今,在默璃看来梦雨的母亲就是个隐患。
不管怎么说,母女情深,如今眼睁睁看着她把梦雨推进火坑,没有想法才奇怪。
看着安安静静,按兵不动的梦雨母亲,默璃也不好直接把人赶下山去。
算了,她就不信能够一直憋下去。
不是她对梦雨心狠,而是梦雨实在是个为了荣华富贵能够毫不眨眼把寨子里送上断头台的人。
这样的人好好活着,威胁不比吴晔少。
时间就这样一天一天的过去,寨子里所有留下的男丁都在严阵以待,等待着官府的攻打。
默璃估摸了一下时间,觉得这出戏也该是时候结束了。
当然,默璃没有主动去澄清什么,就这样谨慎小心一些没什么不好。
身为土匪想要洗白,就得夹紧尾巴做人,等待时机,一举翻身。
若是一直明目张胆,那么想立功的人可不止吴晔一个,吴晔倒下,还会有王晔,张晔,马晔……
默璃重新找了个由头,拿出了那一万五千两,当然是分开拿的。
对于这个偏僻的山区,别说一万五千两,就连一千五百两都是一份巨财。
民不与官斗,这是自古以来就有的道理,默璃深为赞同,尤其她现在连个民都算不上。
如果非要算民,那也是暴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