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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书库 > 穿越重生 > 作者咋不让男主上天呢 > 第4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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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节

    起初正道得了消息,企图利用他四处找人的机会,用奸细冒充他的姐姐,得了近身的机会便伺机刺杀他。但是,他们失败了。派去的奸细虽成功接近了他,却被活活吸干了内功。
    血洗的十年。
    正道无人御敌,魔道独霸天下。
    这次的凌渊教对陷阱的设置是用上了最后的赌注,他们云集正道最顶尖的高手摆阵,费千余人之力,引君入瓮。
    若这次还不能成功杀掉魔头,则是公示,魔道已屹于不败之地。
    那魔头连夜赶路,只身赴死。
    来得坦荡,问得坦荡。
    “她呢?”
    他的语调压得很低,明显的疲惫感使得声音透出几分雌雄莫辨的浑浊。
    隐蔽身形的众人群起攻上,浸足了散功粉的捆魔网铺天盖地落下。
    披散的银发被人们所带起的剑风拂动。
    魔头并未仓皇躲避,他甚至连表情都没有变过,只在心里麻木地告知了自己一句:又是假的。
    余光瞥见,站在末尾的小少年正举着长剑,一脸凝重地望着他。
    他或许连剑谱都没有背完全,却已经知道要出来杀掉坏蛋。
    何等讽刺,正道无人,来杀他的倒是什么货色都用上了。
    被捆魔网缚住的时候,魔头依旧没有什么表情。
    他有点分心地想着:好像,她走的时候,他也差不多那么大。
    那个年纪,他能像条跟屁虫一样黏在她身后,她去哪就要跟到哪。
    渐渐地长大、变老,他倒是离那个年纪越来越远了……也离她越来越远了。
    捆魔网束得紧紧的,四大门派的掌门耗着全身内力,一人牵制一角。
    这种程度的阵法,一旦陷入,便会渐渐深陷,再无逃出的可能。
    魔头抬眸,生了反抗的念头。
    力量奇大的食指一勾,那网竟被他勾得破出一个洞。
    与之对阵的教众皆面露怯色,显然是畏惧他的怪力,生了退意。
    凌渊派长老率先近身,使上十成力,用内功大喝一声:“魔头,你找的人已经死了!速速受死吧!死了就能见到她!”
    太阳光影落在光秃秃的枝头,风吹落仅存的几片、黄灿灿的树叶。
    它们打着旋,晃晃悠悠落地,季节已近深秋。
    大魔头很久没有感觉到冷了。
    准确说,对外界发生的事物,他很久都没有明显的感觉。
    但这一句……这一句啊,久违地让他感到寒冷。
    秋天,是道别的季节。
    ——再见。
    道完这句,再等到何时才能见你一面?
    ——要是,真的能找到你就好了。
    尖利的刀刺进胸膛,猩红色的血液飞溅。
    真奇怪啊,疼痛的感觉、皮开肉绽的感觉,仍旧迟缓且不鲜明。
    长老不可置信地看着手中染了血的剑,不知是在不敢相信,自己真的刺中了大魔头;还是在不敢相信,大魔头的血跟正道的好人一样,都是血红色的……
    小股小股的血流在灰扑扑的衣裳上渗开,缓缓流向脚下的地面。
    枯黄色的落叶堆沾染浓重的血腥,虫子从叶子里火急火燎地迁出。
    “退后!退后!!离他的血远一点!他的血是有毒的!!”
    弓着背的高大身影,被迅速孤立在了圆圈中心。
    “快放箭!”
    一声令下,四面八方、利箭齐发。
    成为箭靶的魔头轰然倒下。
    落叶托住他沉重的身躯,失去光泽的银发遮住他的脸。
    飞箭像是齐齐插在了木桩子上,没能引起这具躯壳的一丁点儿反应。
    正道人士因着他的落败,露出了欣喜的笑容。
    “放干他的血后,派人捡了他的尸身挂上城门!”
    “我们得将这魔头,鞭尸十日,昭告天下!”
    他们如此计划着。
    放、血……
    与生俱来的脏污血液,随着微薄的呼吸,以越来越快的速度由伤口流出他的身体。
    大魔头紧闭眼睛,想起阴狗说过的话。
    他说:“她对你的血成瘾,所以不可能离开你生存。”
    就算抓走她的人没有杀了她,险恶的江湖没有杀了她,对蛊血的成瘾也足够在这十年杀她无数次了。
    ——她的确,已经死了。
    人声逐渐远去,秋日的寒意沉入骨髓。
    经年累月的绝望,不断地下坠、下坠,坠至深渊。
    ……
    【兰魔在十年里修炼了金刚不坏之躯,寻常刀剑只能伤他的皮肉,无法致死。】
    打“魔头”、“大魔头”、“魔尊”、“魔教教主”,都行不通。直到自动补齐出现了决斗片段,花知婉才知道兰戎现在在文里的唯一称呼——兰魔。
    她一边奋力想方法救兰戎,一边催促赶车人:“大哥,让你的马飙一下车好吗?我有急事啊!!”
    赶车人晃着鞭子,悠哉悠哉:“你别急啊,这会儿山里的枫叶可美了,一路欣赏欣赏美景,岂不……”
    “枫叶个锤锤,我亲生的儿子要死了!你给我飙车!!”
    她往马屁股上不知轻重地拍了两下,把马惊得瞬间提高了速度。
    本想给兰戎开金手指,让他被暗算之后原地满血复活。但是,他的伤太重了,直接治好不符合剧情的发展。
    所以,得有人去救他……
    把正道人士的智商写低,避免二次伤害。
    畏惧他的血液,也暂时没有人敢靠近他的“尸体”。
    她得,亲自去救他。
    山路崎岖,眼见马车速度太慢,花知婉决定跳下车自己走。
    赶车人被她赶着跑了一整夜,一路上走得叫苦不迭,加再多的钱都不愿意在原地等她。
    偌大的圣山,寂无人声。
    盯着屏幕上的“无法致死”又看了一遍,花知婉握紧了拳头,继续往山顶走。
    她闻到一股非常非常美味的香气。
    美味得她不得不持续不断地咽口水,美味得她焦躁的心情久久无法平复。
    脚步被香气勾着,顺着它飘来的方向前行。
    对那种气息的渴望,使理智昏沉。
    然后,她看见了赶车人口中,那种好看的枫叶。
    它是一种鲜艳的、烧灼的红色。
    它不是开在树上的,它是开在地面的。
    以一个人为中心,卷起的巨大叶边肆意蔓延开。
    凝固的艳色堆成一片,过于美丽的东西,总是有些不详的。
    “兰……戎……”
    名字是用来,将你与其他事物区分开的,一种工具。
    在我说出“我想你”的时候,“我爱你”的时候。那个“你”,是一个定语。
    你与他人,是区分开的。
    你不是“沙砾”,不是“灰尘”,不是“别人”,你是你。
    你的名字,赋予我谈及你、呼唤你时的特殊性。
    等最后一个喊你名字的人消失了,你也就彻底地消失了。
    你成为沙砾、你成为尘土、你成为空气,你与这个世界毫无干系。
    ——“兰戎”,是你的名字。
    它不是陆明彩取的,它是你最爱的花知婉取的。
    如果早一点知道这一点的话,你一定会很高兴。
    “兰!!!戎!!!”
    她的声音过于尖利,仿佛要生生地将这幅艳丽的画卷撕开。
    而她也确实做到了。
    倒在血泊中的大魔头像是猛地受了电击。
    他飞快抬起低垂的头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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