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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节

    宾相手里拿了个盒底,里面盛了五谷、栗子、枣儿、荔枝、圆眼,口里念道:阴阳肇位,二仪开天地之机;内外乘时,两姓启夫妻之义。凤凰且知协于雌雄,麒麟占吉于牝牡。
    这叫撒帐,撒了帐后,新郎官就得去敬酒,留下一众女眷陪着新娘子吃点东西,等着新郎官回来。
    杜石头被几个同窗拉走,屋子里就剩下几个丫鬟和一些女宾客了,其中一个容貌出众的姑娘款款走到近前,笑道:“妹妹累了吧,不如先吃些东西垫垫?”贞娘认出这是柴家的大姑娘闻樱,忙笑道:“是姐姐来了,你不说,我还想不起来,我还真是饿了,上轿前我娘就让给我吃了一个鸡蛋,我饿了一上午了。”这闻樱也曾跟母亲到县衙里来做客过,因此跟贞娘很熟悉。
    贞娘略扫了一眼,瞧见留下的女宾里还有几个熟悉的,薛家的两位小姐也来了,一个叫知秋,一个叫苓秋,两个小姐一个十五岁,一个十四岁,正当豆蔻韶华,端庄矜持,只离得远远的站着不怎么说话。按说留下陪着新娘子的应该是新郎家的女眷,可杜家和许家在此地都没有亲眷,因此留下的都是朋友家的女眷。
    绣春和忍冬端了一碟鹅油松瓤卷来,贞凝不喜欢,又换了一盘子栗子酥,贞娘吃了几块,喝了一杯热茶,跟闻樱闲谈了几句,说及闻樱的亲事,一向爽利的闻樱脸庞微红,低声道:“已定了日子,就在明年初。”贞娘忙笑着恭喜,又让几位坐下吃了茶,闲谈了一会,方散了。
    天色也暗了下来,贞娘实在不耐烦头上的这些头面首饰,让忍冬帮忙卸了妆,又洗了脸,换了衣服,绣春已经将床上撒帐的花生栗子等收了起来:“小姐,且歪一会儿吧,今儿来的宾客特别多,姑爷一时半会怕是回不来,姑爷刚才打发小权过来说,怕你等的着急,让你先休息会吃点东西!”
    贞娘也实在乏了,自从两日前就忙碌非常,几乎没有睡好过,上午被轿子颠着逛了整个县城,这会一躺下就觉得骨头似乎都散了似的,乏的厉害,没一会竟沉沉的睡了过去。
    朦胧间,觉得有什么东西嗡嗡的飞到跟前,在自己耳朵边绕来绕去,她挥了挥手,翻了身继续睡,那东西似乎不放弃,继续在她身上来回盘旋,还扯开她的衣襟,有热乎乎的东西在自己胸前徘徊,贞娘有些恼了,不满的睁开眼,嘟囔:“讨厌,走开了”
    一个声音在耳边低低的轻笑起来:“我走开了,谁跟你洞房花烛呢?”贞娘一个机灵,睁开眼,赫然是杜石头俊美的脸庞,含着笑意看着自己,他的唇就挨着她的酥胸,她的水蓝色雪缎小衣已被解开,露出里面大红色鸳鸯戏水的肚兜来。
    贞娘忙要起身,却被杜石头压的死死的,只好轻声问:“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我,我睡着了”其实是有些不好意思,本来吩咐了绣春一会叫醒自己的,洞房花烛夜,新娘子根本就没等相公,自己先睡了,这算怎么回事?还有交杯酒没喝,子孙饽饽没吃呢!
    杜石头被灌了不少酒,还好他内力深厚,背着人用内力逼出了一些酒气,晃悠悠的回到洞房,见绣春要去叫贞娘起身,忙拦住了,他知道这几日她定是没睡好,有心让她好好睡一会,其实心里盘算着多看一会熟睡的贞娘,那日偷偷去没看够,原来女子海棠春睡的样子这样迷人。
    白净的瓜子脸泛着微微的红晕,像一朵粉红色的桃花,弯弯的眉毛,长长的睫毛,挺翘的鼻子,花瓣似柔润的嘴唇,一头乌黑的青丝散乱在大红色枕头上,还有一些发丝蜿蜒到白皙的脖颈上,她侧身躺着,曼妙的曲线仿若山峦,勾勒出美好的起伏。
    怎么会有人长的这么精致美丽,即使这样沉沉的睡着也让他欢喜。
    他的手不受控制的伸向她的领口,嘴唇也贴合在她的脸颊上,轻轻的,温柔的,生怕吵醒她,他安慰自己,只要轻轻的亲亲她就好。
    可是,贞娘素来浅眠,还是醒了,星子般的明眸看了他一眼,又不好意思的垂下眼帘,可能是有些渴了,红润的小舌头还舔了舔嘴唇,这个无意识的动作,让杜石头的喘息粗重了起来,几乎是本能的,他的嘴唇含住了贞娘的,他没有亲吻的经验,甚至不知道将舌头伸进去,只是单纯的吮】吸着贞娘的樱唇,无比热切和生涩的,一双大手也不停的摩挲着贞娘的身子,甚至伸进贞娘的小衣里,直接触摸女子光滑的肌肤,他的体温更热了,身上似乎有气流乱窜起来,仿佛走火入魔的前兆。
    贞娘被那双带着薄茧的大手微微的刺痛,刺痛中又有些苏苏麻麻的欲】念,她轻轻的推推他,含糊的在他嘴边说:“还,没喝交杯酒。”
    (改了一遍又一遍啊,姐快晕死了)
    作者有话要说:终于有肉了,可是,噤若寒蝉啊,小心翼翼的挑字眼,生怕被禁啊!
    ☆、第365章 婉心第七十八章
    丁婉婉看着自己面前的女孩,轻轻叹气,有些哭笑不得的感觉,在小镇生活的这两年,她的日子过得十分平静安宁,古老的小镇,人比较淳朴,相处起来也很融洽,丁婉婉因为受伤,一直在静养,少与人接触,每次出门,身后总要跟着一两个人,都是陈归人的小弟,个个满脸横肉,看着就不是好的,哪有人敢惹。
    这一日,丁婉婉想吃老福记的酸辣粉和辣鸭脖,正巧,陈归人出门还没回来,刘彩凤跟几个麻友去搓麻将了,就剩下锤子和飞鱼跟着她,三个人晃呀晃的到了老福记,老福记是镇上开的比较久的小吃,老板人称福叔,胖敦敦的,人也实诚,做出的酸辣粉十分地道。
    小店不大,只有五张桌子,一进门,福叔就笑呵呵的迎上来道:“是阿婉来了呀,今儿还是老规矩?一碗酸辣粉五根辣鸭脖?”“是,再来碗豆浆!”丁婉婉坐到熟悉的桌子,正对着窗口,能看见淇水河。
    福叔进了厨房,不一会,一个二十几岁的女孩端着一大盘辣鸭脖走了过来,长的挺漂亮,脸上却冷冰冰的,没好气的把盘子往桌子上一搁,转身走人,丁婉婉愣了一下,这女孩挺面生的。
    过了一会,女孩又端了酸辣粉出来,一样冷冰冰的往桌子上一放,发出碰的一声,一旁锤子顿时恼了:“你新来的服务员呀?什么态度?”女孩眼皮都没撩一下,冷冷的呛声道:“什么态度?吃个酸辣粉还想要什么态度,五星级酒店态度好,你去那吃呀”
    “哎呀,哪来的小丫头,人不大,脾气还不小,我看你是没事找事呢,妈的,哥这么长时间还没见过这么辣的货呢,操,你他妈的是欠揍呢”
    女孩一直心里不爽,刚才也没看是什么人,这回看清楚了才发现自己原来惹了个流氓,看那五大三粗一脸横肉的架势就不是好人,心里也有点发慌,可嘴还挺硬:“流氓了不起啊,还要打女人,你要不要脸?是不是老爷们儿”
    锤子气的一脚踹翻了一张桌子,女孩吓了一跳,向后撤了一步,福叔听见动静,急忙从厨房跑出来,问:“怎么回事?阿柳,你怎么回事?怎么又惹事?”
    那个叫阿柳的女孩恨恨的道:“我怎么惹事了?他们嫌我态度不好,我这态度还得怎么好?还得跪着迎接上菜啊?丁点大的地方,有脾气的人还不少,我就说我不回来,你非让我回来”说着委屈的哭了起来,福叔尴尬的冲着丁婉婉笑笑:“这是我闺女,一直在外省上大学,工作,刚回来,不太适应,那个,不好意思啊,她性子不好,我替她跟你们道歉”
    丁婉婉一直在一旁坐着,吃饭的兴致被破坏,也不太高兴,不过跟福叔也算熟悉,没好意思多说什么,把辣鸭脖打包,准备走人。
    阿柳见她浑不在意的样子,不知怎么,觉得有些眼熟,仔细的盯着她看了半晌,心里忽然一动,咬咬嘴唇,忽然道:“喂,你叫什么名字?”
    丁婉婉回头,笑了笑:“阿婉。”
    阿柳撇撇嘴,只觉得面前的女孩子年岁也不大,脂粉不施,面容清秀,却有种浑然天成的高贵脱俗,怎么看也不像小镇上的人,心里有些说不出的别扭。
    等丁婉婉等人走了,才问福叔:“她们是什么人啊?我看那女的不像咱们镇子上的人啊!”
    “前年来的,好像是来养病的,是彩凤家的儿媳妇。”
    “刘彩凤?”这可是小镇上的名人,年轻时就不是个正经人,勾三搭四的,后来出门打工去了,听说在大城市里做小姐的,不知道勾引上什么有钱人了,好多年也没回来,后来回来了,带着个小姑娘,说是嫁人了,婆家挺有钱的,镇上的人说什么闲话的都有,可没听说她还有个儿子啊。
    福叔知道自己这闺女是个心大的,忙警告她:“她那个儿子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身前身后一直都有三五个人跟着,好像是混黑社会的,你可别去惹他们家人”
    阿柳撇撇嘴,忽然想到什么似的,冲进自己的小屋子,翻出笔记本电脑来,搜了一会,面上露出恍然大悟的笑容来,自言自语道:“果然是她,我就说我看着很眼熟嘛,岳氏总裁一直寻找的人”
    隔了三天,丁婉婉在淇水河边散步,身后忽然有人叫:“岳沉婉”,她一愣,这个名字是她梦中经常出现的名字,回头看,却是那个叫阿柳的女孩背着手,有几分洋洋得意的看着她。
    “你叫我什么?”
    “岳沉婉啊,你就别装了,我认出你来了,岳家大小姐,姜向晚的妻子,你老公找你都快找疯了,谁也没想到,你居然跑到这么个偏远的小镇上来了,样子也变了很多,嗯,还好我眼睛够奸,一般人还真认不出你呢,怎么了?你是跟情人私奔到这里来的吗?”阿柳掐着一根水草,笑的意味深长。
    丁婉婉有些哭笑不得,这小姑娘想象力还挺丰富。
    见她不吭声,阿柳更加肯定了自己的判断,有些蔑视的看着她:“你是不是神经病啊,你老公那么帅,那么有钱,你不要,偏偏跑到这么个兔子不拉屎的地方来呆着,你怎么想的?你老公在网上悬赏上千万追查你的下落呢,你知不知道多少女人羡慕嫉妒恨呢?”她有些嫉妒的看着她,也没好看到什么程度嘛,倒是在网上看见过姜向晚的照片,真帅啊,那些什么韩式花美男都没有他帅,简直是三百六十度无死角,有钱还痴情,简直是恐龙般的生物啊,早该在地球上灭绝了才对,居然就活生生的出现了。
    丁婉婉淡淡的看着她,忽然道:“我不叫什么岳沉婉,你认错人了,奉劝你一句,你这样的性子,不适合做人家情妇,还是好好的找个踏实一些的男孩子吧”
    阿柳的心咯噔一下,惊恐的睁大眼睛:“你说什么?你,你怎么知道?”自己连相依为命的父亲都没告诉啊,她怎么会知道。
    丁婉婉轻笑:“早就听说福叔有个女儿,一直在城里工作,你毕业不过两年,没什么工作经验,就你这样的性格,在工作当中也受不得什么委屈,想来工作上也不会有太快的发展,你身上穿的衣衫是宝姿的春季新款,手上的手链是蒂凡尼的经典款式,身上的香水和脚上的鞋子也都是名牌,以你一个刚毕业大学生的薪水,估计一样也买不起,你是有几分姿色,可还达不到天香国色的地步,一般的富二代不会喜欢你这样的性格,能看上你的,应该就是那种手上有几个闲钱,想包养个大学生来炫耀的暴发户,身边的老婆年岁大了,没什么姿色了,可离婚却不敢,只能偷偷摸摸的包养个小姑娘来满足自己的龌龊心里。”
    阿柳的眼睛越睁越大,看丁婉婉的眼神活像看到了妖怪。
    她大学毕业后一连换了三份工作,都是因为她不肯吃苦,好吃懒做,脾气又暴躁被老板炒了,眼见自己连房租都快付不起了,她一咬牙,给一个包工头做了情妇,那包工头五十多了,大腹便便,一口黄牙,粗鄙庸俗,可出手大方,对她也不错,想要什么给买什么,房租一付就是三年的,可惜他老婆十分凶悍,不知怎么知道了她的存在吗,带着一群人亲戚打上门去,逼得她不得不回家乡避避风头丁婉婉挥挥手,平静的转身走人,留下阿柳一个人茫然的站在那里。
    丁婉婉的步伐很慢,有些迟滞,她的眸子深处也写着迷惘,那些写在灵魂深处的恐惧越发的鲜明了,她敏锐的感觉到,揭露真相的日子越来越近了。
    丁婉婉梦中的男子越发的疯狂了,这几个月来,每晚他都独自一个人对着房间的墙壁发呆,有时会梦游般的对着空气喃喃自语,似乎在跟他的妻子对话,他时常陷入幻觉,可在太阳升起时,又会恢复正常,一个严肃自律的近乎苛刻的男人。
    他还时常自残,用壁纸刀将手臂划开一个又一个口子,血肉淋漓,他盯着伤口的眼神温柔的像对待情人一般,还喃喃自语着:“阿婉,我对不起你,你看,我罚我自己了,你别生气了好不好?”
    那语气温柔的令人毛骨悚然,每每让丁婉婉一身冷汗的醒来,她的心理有钝钝的疼痛,似乎有个声音在急迫的催促着她,快回去,快回去,再不回去,那个男人真的会死丁婉婉咬着牙抵御着来自心底的疼痛,以及心底深处的渴望,是的,每夜的梦里,她都那么渴望拥抱那个男人,渴望安抚他憔悴的脸颊和瘦弱的身体她痛恨自己这种软弱和渴望,自己有陈归人啊!
    陈归人,那个沉默、狂野、体贴的男人,把自己视若拱璧一般珍惜,半年来,他越发的沉默了,时常沉默的长久的看着自己,不知为什么,那长久的目光让她感到寒冷,仿佛这个男人要做出什么让人害怕的决定他已经两个月没有出现了,只是每隔几日打个电话来。
    今夜,仍然是一个电话,声音越发的疲惫。
    “你怎么了?病了吗?”
    “有些不舒服,不过不要紧,阿婉,阿婉”
    “怎么了?”
    似乎有些迟疑:“没什么,就是想你了,想叫你的名字”半晌忽然又道:“等我回去,我们就结婚吧?”
    丁婉婉愣了,半晌才道:“你说什么?”
    “我回去,咱们就结婚吧,行吗?”那样低沉黯哑的声音,带着些恳求的意味。
    丁婉婉看着窗外的月色,沉默良久,才道:“我们,真的能结婚吗?”
    “你”
    “你能抹去我的记忆,也能给我编造一个新的身份,可我,还有另一个已婚的身份,另一个名字是吧?”
    电话那边沉默了很久,仿佛过了一个世纪似的:“你知道了?”
    “我是失忆,可不是傻了,你周身的气质怎么可能只是一个小混混,我前后做了多少次手术,还要植皮,术后的系列治疗都要很大的一笔花费,你如果只开一个小小的修配厂,怎么能支付这么庞大的医疗费用,我在手术当中曾经迷迷糊糊的记得,给我做手术的人一直在说英语,淇水镇这么小地方,怎么会有国外的医生来?当然是你请来的,一个小镇的混混怎么能请得起国外的医生?我每天身前身后都有小弟跟着,你说是为了我安全,我一个小镇上的姑娘,哪里有那么多的仇家?每次回忆过去,我都头疼欲裂,你是用什么方法封住了我的记忆?催眠吗?”
    “是,我请了非常著名的催眠大师,封住了你的记忆,那些记忆太痛苦,我怕你想起来你的身体会更糟糕,当然,也有我的原因,我的私心里也不希望你想起来,我想你留在我身边,希望你做我的妻子,成为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女人,我爱你,你知道吗?”
    我爱你,你知道吗?
    一根细细的电话线,话筒两侧,隔着今夜沉默无言的月光,孤清、安静、淡漠、清冷,流沙般倾泻着,那些难解难分的缘,那些数不清的流光,从黄泉到人间,从绝望晦暗的地府到意外获得的重生,那些彼此相伴的岁月,那些隐忍盼望的时光,他在刀光血影中挣扎求存,在血亲杀戮中茕茕孑立,为的不过是儿时那个朴素的梦想,和母亲、妻子一起围坐桌前,吃上一顿家常饭,品味一些安逸闲散的时光,即使,那是他偷来的、骗来的结局,是早已注定的,命运,从来都苛刻于他,真相的揭穿早有预料,可他仍然盼着,这样的时光慢些,再慢些“我知道,就因为知道,感觉得到你的真心,才不忍心戳破你,两年了,我们彼此隐忍,维系着表面的和谐,我也努力的想骗自己说,这样就好,安安分分的呆着,把对你的依赖变成一种习惯,就这么简简单单的过日子,可我没办法,没办法完全忽略那些真相,那些经常出现在我梦里的真相,我从来都没告诉过你,我的梦里,一直有个叫姜向晚的男人,在千方百计的寻找一个叫岳沉婉的女人,他几乎要疯了,那个女人,是我,对吗?”
    电话那端是长久的静默,然后是一声自嘲似的笑声,而后是咳嗽声,撕心裂肺般,她有些慌了,忙叫:“你怎么了?陈归人?你怎么?”
    电话那端是一片慌乱声,有人在高叫:“快,叫大夫,叫大夫”
    然后电话似乎摔在了地上,发出一声巨响,发出一串忙音。
    丁婉婉茫然的放下电话,深吸了口气,拉开房门:“锤子,你过来”
    睡的迷迷糊糊的锤子拎着一根棒球棍冲了过来:“怎么了,嫂子,怎么了?”
    “陈归人到底怎么了?他病了是吗?什么病?”
    锤子登时清醒了,有些慌乱:“没,没有的事,你别瞎想,嫂子”
    “他刚才给我打电话,电话忽然掉线了,他好像晕过去了,有人在叫大夫,他病了,而且很重是吧?告诉我,他在哪里?”
    飞鱼也跟着冲进来了,听见丁婉婉的问话,长出了口气,摸摸脑袋,瓮声瓮气的道:“就说别瞒着嫂子,大哥非不让你知道,说怕你费心,那啥,大哥是病了,好像是什么脑袋里长了个瘤子,在滨城看病呢,好像还要去国外看呢,嫂子,要不明天我带你去看看大哥,估计大哥能高兴”
    锤子没好气的瞪了飞鱼一眼:“你虎啊,大哥再三嘱咐,说啥也不让嫂子知道,嫂子身体不好,你傻啦吧唧的非说,等着大哥木头哥削你吧”
    脑瘤,要去国外看?说明瘤子长的位置不好或者恶性程度高,丁婉婉觉得心急如焚,恨不能立刻冲过去问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可这是半夜十二点,淇水镇通往城里的路不好走,晚上出行能见度太低,很容易出事,只能等天亮。
    天一亮,丁婉婉就收拾好东西,让飞鱼去开车,准备上路,还没等开门,门外就有人敲门。
    锤子骂骂咧咧的打开门,发现门外站着一个小巧玲珑的女人,二十几岁的模样,相貌清丽,穿着一件乳白色羊绒大衣,腹部隆起,看上去有五六个月的身孕了。
    锤子没好气的道:“你谁啊,找谁?”
    女子似乎有些吃惊,看见站在院子里的丁婉婉脸上露出惊喜的表情来:“阿婉?真的是你?”
    丁婉婉蹙眉,疑惑道:“你是?”
    “我是曲悠然啊,你是怎么了?咱们是好多年没见了,你也不至于把我忘了吧?”曲悠然的笑容有些假,看上去带些讽刺的意味。
    丁婉婉淡淡的看着她,没有说话,这个女人给自己的感觉很不舒服,自己从前就算认识她,估计关系也不会太好,一个关系不怎么样的女人找到这么个偏僻的小镇上来,她实在不觉得她是为了友情之类的东西。
    曲悠然咬咬嘴唇,一副又意外又委屈的模样,她生的娇小玲珑,眉目间有着江南女子我见犹怜的气质,这样泫然欲泣的模样最是惹人怜爱。
    “阿婉,阿婉,我,我能进去坐坐吗?”她摸着肚子问。
    丁婉婉侧身做了个请进的手势。
    锤子和飞鱼抱着肩膀瞧着,磨着牙等着,心里暗骂这女人真讨厌,正着急要出门却来个孕妇曲悠然四下打量了有些破旧的老宅,目光中露出几分鄙夷。
    这个女人还真是命大,那么大的爆炸居然没死?
    她怎么不死呢?
    心里咬牙切齿,没有人知道,她有多么恨这个女人,如果不是她,自己就会如愿以偿的嫁给姜向晚,做姜家的三少奶奶,那个精致如玉的男子,是她毕生的梦想,是她从豆蔻年华就期盼的人,原本一切都好好的,她想,尽管姜向晚性格冷淡一些,可两个人毕竟从小青梅竹马,慢慢积累而成的感情最为牢固不是吗?她努力的朝他靠近,努力的消弭两个人之间的距离,她要做最优雅出众的女孩子,可以跟他比肩比翼,谁知道,一场车祸毁掉了一切,那个精致如玉的男子别粉碎了,她失望极了,不知该如何是好,她也曾求母亲让她去看看姜向晚,可母亲说什么也不同意,怕姜向晚万一落下终身残疾,姜家会让他们家把女儿赔进去。
    然后,不过一年,她再见姜向晚时,玉树般的男子身边有了她,岳沉婉,亮烈爽直的女子一出现,他的眼睛里就再没了别人,他看着她,笑意温存,眉梢眼底都是欢喜,那一幕,像一枚冰椎深深的扎在她心上。
    怎么会这样?
    她好恨啊,她追着姜向晚的脚步去了美国,以为自己终于有了机会,谁知道,姜向晚看都不看她一眼,直截了当的拒绝了她,那一刻,她真恨他,恨他连做梦的机会都不给自己,恨他那么轻易的就粉碎了她多年的爱情。
    她不甘心,盘算着再寻找机会,却被学校因作弊问题开除了,为了前途,她不得不转学去了加拿大,回国后,她留在帝京工作,本来是想进姜向晚的公司,可姜向晚决绝了她的简历,她只好退而求其次,在姜向晚公司附近一家合资公司工作,每天看着那辆银灰色的奔驰从楼下疾驰而过,她只能在窗前沉默的看着那个男子,谁能明白她内心灼热的痛楚,谁能明白她知道姜向晚结婚时,心如被撕裂般的疼,整整一夜,她喝了一夜的酒,弹了半夜的琵琶,手指被磨破了皮,鲜血渗出,她却浑然不觉,就这么带着血弹着琵琶,血泪声声两年前,岳沉晚失踪的消息传来,她欢喜无限,简直想去上香感谢佛祖,终于让那个讨厌的女人消失了。
    她开始以远方表妹的身份出现在姜向晚的公司,嘘寒问暖,虽然姜向晚从来不假辞色,可她不气馁,坚持每天在门口看他一眼,风雨无阻,慢慢的,连岳明歌都被感动了,关照秘书允许她进公司,有时还可以给姜向晚送顿中饭,她多么开心啊,虽然那些饭菜最后都便宜了秘书们,可只要能看他一眼,她就觉得从心往外的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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