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节
男人身上还穿着西装,领带微微歪在一边,像是为了放松急促地扯了一下。一周不见,陆琛仍旧那么好看,双眸含着水波,在黑暗中,像是雨后萦绕在远山上的雾。让沈浅,心动不已。
沈浅怕自己把控不住情感,转移了话题。
“给我带好吃的了吗?”
被沈浅的话逗乐,陆琛点头,说:“明天我和你一起吃。”
“你明天不用上班吗?”沈浅眼神雀跃,期盼地问道。
“忙完了。”陆琛说,“明天休息一天,未来上班也不需要天天都去。你在鹭岛上也闷坏了吧,毕竟只有一个小岛。”
听着陆琛用“你在这个只有几十平米的房间里闷坏了吧,毕竟只有几十平米”的语气说着堪比一个国家大小的鹭岛,沈浅干笑两声,本想诚实回应“不闷”,却被陆琛的下一句话给生生噎在了喉咙里。
“过几天,你看看想去哪儿玩儿,我带你出去散散心。医生不也说了,常出去散散心对胎儿也好。”
沈浅说:“对,是该出去了,整天在鹭岛上确实挺闷的。”
说完,两人心有灵犀地对视一眼,俱是笑了起来。
现在两人交流起来,没有开始的尴尬,就算在一个房间内,也不会觉得拘谨。沈浅虽然看着陆琛就小鹿乱撞,脸红耳赤,可她又沉溺于此,不能自拔。
两人又闲聊了一会儿,陆琛强撑的精神也被打磨干净,脸上略显疲态,让他多了些颓废沧桑感,沈浅知道他累了,往旁边挪了挪身体,说:“要不要上来休息一会儿?”
反正两人都一起睡过了,现在她挺着个大肚子,陆琛也不能对她怎么样。
当然,这只是沈浅一人的想法,对陆琛来说,无论她什么样,都充满了诱惑力。尤其是在一周不见她的情况下,陆琛能克制着不在她面前发情已是不易。
摇了摇头,陆琛说:“我还没洗澡,你现在自己睡也不舒服,过会儿我安排小牧过来。”
之所以说安排小牧,是怕和上次一样,清晨起来被沈浅打到她肿胀的小兄弟。第一次还能说是意外,第二次就尴尬了。
沈浅略一迟钝,回过神来后,涌上淡淡失落,摇摇头硬撑着笑了笑。
“不用,我自己没问题。再说了,要出了问题,晚上可以直接叫你。”
说完,沈浅按了按床头上的按钮。
这个按钮,连通着陆琛的卧室。沈浅一按,陆琛听到,就会过来帮忙。
在言情小说中,一般都是男女主角手上扯了根绳,如果女主角需要帮忙,会扯扯绳子叫醒男主角。
而沈浅和陆琛,不需要绳子,因为现在是二十一世纪,陆琛是技术宅加程序宅,什么都能做出来。
沈浅超级佩服崇拜陆琛,虽然,陆琛一再强调,这个东西确实很简单。
陆琛起身,动作不如往日利落,带着些恋恋不舍。准备抬脚走时,却被沈浅叫住了。
回头看了一眼沈浅,却见沈浅用毛毯盖住下半身,睡裙撩起,只露出了一个圆滚滚的肚子。
沈浅的肚脐很漂亮,肚子椭圆,皮肤紧致光滑,白皙透亮。灯光下,甚至能看到肚皮上的血管。
“要不要亲亲它。”
两人为了保持神秘感,一直未去测胎儿性别。现在,沈浅和陆琛都不知道是儿子还是女儿。
陆琛心一震,心口的血液,混合着他酸甜的情感,顺着血管,蔓延到他的全身。
凝眸长看沈浅,片刻后,陆琛走到床边,低头轻轻的在沈浅的肚子上印了一吻。沈浅被亲的心弛神荡的时候,陆琛双手撑在了她头的两侧,俯身吻在了她的脸颊上。
两人距离如此之近,男人的温度和清新的味道,扑鼻而入。
沈浅怔住了。
“出于礼仪。辛苦了,浅浅。”
低沉磁性的嗓音,在耳边回荡,沈浅觉得自己湿了一大片。
她有可能怀二胎了,刚才陆琛在她的耳朵旁,播种插秧了。
☆、第44章
陆琛说这个吻是礼节,沈浅也就把它当成了礼节。可至于她事后怎么理解,那就要看她自己了。
第二天醒来,沈浅就开始想未来几天去哪儿玩儿。起床出门,陆琛在客厅喝茶看报,看到她,唇角一勾。
“早。”
低沉的嗓音再次萦绕在耳畔,沈浅想起昨晚,脸一红,应了一声,走到餐桌前,拿起三明治吃了起来。
吃着的时候,还不忘看了陆琛一眼手上拿的报纸,细看后才清楚,原来不是报纸,而是一本国内旅行攻略。
作为孕妇,沈浅大腹便便,行动不便,不太适合远游。只在z国内随便玩玩,有车有飞机,还算方便。
陆琛工作习惯了,起得早,早起吃过早餐,就在细细研究。和沈浅住了一段时间,摸清了她的脾性,按照她的喜好挑选了几个地方。准备等沈浅吃过饭再给她看。
然而,沈浅还没来得及看,将最后一块三明治放进嘴里,电话响了。
接过凯瑟琳递过来的餐巾擦了擦手指,沈浅拿起手机,屏幕上跳跃着仙仙的名字,沈浅一笑,接了电话。
仙仙最近的工作尤其忙碌,算下来两人已经两个多月未见,还挺想念她的。
接了电话,仙仙开门见山,通知沈浅。
“今晚来我家吃饭吧。”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况且,仙仙根本就不会做饭。
沈浅摸不着头脑,但自己也没有什么值得仙仙盗的,只是表示了一下怀疑。
“叫外卖么?”
“不是。”仙仙欲言又止,似乎压抑着笑意,“你早点过来,和我买一下菜。”
女强人突然变成了家庭主妇,沈浅觉得好奇又好玩,点头应了以后,说:“行,你快下班的时候,我去你们公司楼下的咖啡厅等你。你下班直接找我。”
仙仙应了一声,又问了些沈浅最近的事情。得知她教师资格证考的不错,仙仙临挂电话还叫了沈浅一声“沈老师”,让沈浅非常受用。
挂掉和仙仙的电话,沈浅又拿了一片三明治。最近胃口大开,她吃的都快赶上陆琛吃的了。略有些脸红,沈浅埋头,尽量小口,让自己吃得斯文优雅。
陆琛没细致听沈浅和仙仙的电话,修长的手指握住笔杆,在攻略上来回勾画。等勾画过后,才递给吃完东西喝着水的沈浅,说:“z国我不是太熟,这几个地方,你想去么?”
接过陆琛递过来的旅行攻略,沈浅才想起来,昨天陆琛说未来几天可以在家休息。看着他大早上起来就这么积极地筹备,沈浅心想,看来陆琛在鹭岛上也是憋坏了。
沈浅小时候随着父母,没少出去玩儿过。以前不比现在,那时候生活水平低,旅游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去的。她也算是去过很多旅游胜地,古朴典雅,没有人挤人,只有望不穿的文化积淀,让人身心沉静。
“这里吧。”沈浅挑了个不太著名的江南小镇,虽比不得苏州园林,安徽古镇,但也别有一番风味。而且,看图片上,没有太多开发的痕迹。
沈浅的决定,陆琛向来是赞同的,接过攻略,陆琛开始细致勘察小镇的景色,并且着重搜索小镇美食,准备给自己和沈浅一个完美的旅行。
“咱们明天去对吗?”看陆琛这么细心积极,沈浅怀疑他是今天接着出发,询问一句后,不好意思地挠头说:“今晚仙仙要请我吃饭。”
听到沈浅的话,陆琛笔尖一顿,抬头盯着她说:“嗯,明天。”
先前看书学习的时候,并不觉得有什么。现在考试一过,身心都放松下来,沈浅倒有些闲得慌。上午的时候,陆琛带着她去打了会儿高尔夫球,沈浅对于运动并不太热衷,坐在椅子上打起了瞌睡。
陆琛结束打球,带着她回到别墅,吃过午饭后,沈浅撑着眼皮想和陆琛玩儿会儿。陆琛看她那睁不开眼的样子,笑着摸了摸她的脑袋,没等她反应过来,将她抱上了床。
这次陆琛没有和沈浅暧昧,起身后对沈浅说:“你先睡,起床后,我给你个惊喜。”
“好。”沉住气,沈浅没问,应了一声后,迷迷糊糊睡了过去。
中午一觉睡了两个小时,沈浅睡得太昏沉,起床时都不太精神。陆琛带着她上了车,沈浅问:“去哪儿?”
陆琛笑笑,说:“马场。”
沈浅瞬间精神抖擞。
陆琛一直让约翰带她去鹭岛上转转,但算下来,倒真的没细致转过。马场距离别墅区较远,沈浅想过为什么会这么设计,后来想想,可能是觉得离得太近,马粪太臭吧。
而当沈浅看到马厩中那一个个挺拔飒爽,俊美贵气的马匹时,沈浅觉得自己真庸俗。
鹭岛上,路边的植被都是常绿阔叶林,沈浅以为这岛上种了一岛的树,还跟陆琛夸奖过绿化。直到跟着陆琛出了别墅坐上车子,顺着入岛的那条大路左边的分支,原本被树干与树叶遮挡的视野渐渐开阔起来,沈浅才知道自己图样图森破。
翠绿的草原,正中央是赛马场,马棚与赛马场相连,平坦开阔。沈浅下车后,踩在草坪上,温柔的草叶扎着她的脚踝,痒痒的的。
陆琛带着沈浅去了马棚,马棚内设施完全是现代化,养马工正在切割马粮。陆琛与他们打招呼后,带着沈浅去了最里边的一个马棚。
马棚内,是今天刚刚运来的一匹纯血马,这也是陆琛今天要给沈浅的惊喜。
这匹马还未成年,与刚才看到的马厩内的马体格要小。虽体格小,但从马身就可看出这是一匹非常精良的马。
马匹通体雪白,体高在十五掌左右,躯体匀称结实,四肢强健有力。除此之外,身体的各部位棱角分明,线条清晰,轮廓流畅,不愧是“活的艺术品”。
“先前看好的。养大后,今天刚好送来。”陆琛没多做介绍,只和沈浅说了一句。见沈浅没回应,回头看了她一眼,看到女人的表情,前唇一笑。
双眸发亮,黝黑如黑曜石般的眸中,倒映着眼前这匹骏马的影像,沈浅只是看着它,就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真好看啊!”沈浅由衷赞叹,钦佩一匹马竟然能长这么漂亮,抬头和陆琛说:“好看得我想骑。”
当然,她也知道,她肯定不能骑。
沈浅先前在剧组,演过娘子军甲,里面有马戏,她被非正规训练过两天,骑起来倒是不慌。
这样的赛马,应该更通人性,但性子烈,未必好骑。而且她现在怀孕,一言不合被摔下马,很有可能一尸两命。
“现在不能。”陆琛说。
果然……
沈浅撅唇,拧眉,但不悦一晃而过。
见女人情绪转换飞快,也能看出她的喜欢,陆琛温柔一笑,摸了摸她的头,说:“生完孩子以后吧。反正它本来就是你的,想什么时候骑都可以。”
沈浅:“咳咳!”
沈浅呛了一口口水,不可置信地看着陆琛,闷声笑出声来。
还第一次听说,送人礼物送匹马的。
“我要这个干什么?我又不赛马。而且,以后我也没地方养它。”沈浅说着,为了安全,还只是远远看着,不敢伸手去摸它。
沈浅这话说的随意,正是因为随意,才说出了她心里的真实想法。可见,她心里还是倾向于生完孩子以后从鹭岛搬出去。
心一沉,陆琛没再深想,换了个话题。
“给她取个名字吧。”
马刚带回来,在马场养殖时,有乳名,但陆琛还是想让沈浅给她取个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