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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那时,姐妹俩约了七八个同学去西北部旅游,碰上了火车站大批旅客滞留。
    当时就是坐在沙发上的这位路队带人来和另外一批警察碰头,维持现场秩序。那晚有不少是等了十几个小时的逗留旅客,天南海北的人,鱼龙混杂,到后半夜也不知是谁先挑头闹了起来,混乱一触即发。就是他们这些人搭着人墙,让旅客一波波自觉排队过渡到安全区域。这些姑娘们起初都不太当回事,还都乐呵呵小声讨论着要不要趁着拥挤,撞上下指令的这个大帅哥身上,撞出一段浪漫情缘……
    直到人群突然爆发大骚动——
    “当时就是你,端着枪压在我肩上,把我们拨到你战友身后的,”妹妹望着他,“你还记得吗?我同学是直发,很长,到腰这里。我是卷发,棕色的长卷发。”
    那可是小姑娘这辈子初次,估计也是唯一一次被迫接触真枪实弹,实在难忘,在现代社会被英雄救美太难了。真是太难了。
    这句话问出去,大家都饶有兴致等着答案。
    而当事人路炎晨就在七、八双眼睛注视下,波澜不兴地回答:“没印象了。”
    第十四章 晨晓照归路(4)
    “你真没印象了?”
    两个小时后,归晓在他车的副驾驶座上,还是没忍住问了。
    “对那个时间点和任务有印象,对人没有,”路炎晨左臂抵在车窗玻璃上,撑着自己头,右手去打方向盘,“当时旅客两千多,记不住人脸。”
    而且那阵子暴恐分子猖獗,他们这个中队是临时调过去的,时间紧任务急,又要避免大范围踩踏事故,又要排查不法分子趁机闹事。满耳都是尖叫和怒吼,恐惧和咒骂,眼前一张张脸都是惊恐的,每个人都拼命想挤出去挤到安全地方,每个人都怕被人推倒在人群下,又本能地去推搡周边一切,觅路逃生。
    那种时候,他没闲心去留意人的五官有何不同,长发还是卷发……
    归晓想想也挺有道理。
    她转而去看窗外,仍旧是车海无涯。他们和表弟的两辆车本是先后开出小区,去归晓家附近的金宝街吃饭,却被戒严封路截断了。
    表弟那里都到了,他们还和成百的车等在挂满彩灯的街衢。西单。
    “我高中经常来这儿逛街,”归晓指路炎晨左侧,“一个是这里,一个是动物园旁边的服装批发市场。我有个表妹特别会砍价,每次都带着她能省好多钱。今天你见到那个表弟,小时候就是个跟屁虫,我们都不愿意带他逛街,就把他甩在家里,他还哭鼻子告状。”。
    路炎晨手搭在车窗边,迎着冷风去打量外头密密层层的行人和各式各样的灯光,大厦的,路边的,还有那望不到底的店铺招牌灯光。
    这就是他和兄弟们在边关誓死守卫的“安定繁荣”。
    俗世气息浓郁,对路炎晨却是陌生的。
    他少年时住在北京远郊,不太常进市区,后来考大学又是在南京,大二入伍一走就是十几年。除了在归晓提出分手后返过京,就真的再没回来。所以路炎晨对这个户籍所在地的知名商业景点的熟悉度近乎为零。
    为什么说是“近乎”?
    因为昨晚他翻过地图,研究了从机场到那个班主任家,再去归晓家的路线。
    很快,道路管制结束。
    车海仍旧移动缓慢,导航里,单调温和的机械人声不时冒出来,提醒路况。车从西单大路口开到金宝街那个饭店的地下车库竟然又用了半小时。
    归晓想给表弟拨电话,让他们可以开始上菜了。低头去翻号码时,她肩上的头发滑下来,抬手去捋,瞧见他在看自己。
    “我给潘浩打个电话。”她说。
    “晚五分钟再打。”
    “……好。”
    车内安静着,她想他应该有话说,等着,琢磨着,还以为会听到多长的一段话能让他准备这么久,结果到最后不过一句:“赵敏姗那件事,结束了。”
    每个字,都跳跃着,在车里漾开来。
    归晓微微地笑起来,心情忽然好到不行。
    路炎晨看她低头也是微笑,偏头去看窗外也是微笑,就清楚她的开心。
    别看这句话简单,过程却几多周折。
    路妈心软,替赵敏姗跑了好几次修车厂劝路炎晨,都被路炎晨冷回去了;反而是路爸一听说儿子要还债,不用花自己的钱,身边又有镇上最有钱有势的秦枫夫妻俩在那斡旋,直接两手一拍,表态不管了;最后只有赵敏姗想不通路炎晨一个穷当兵的,光棍一个,却宁可还一百来万也不愿娶自己,死活跨不过心里那一道坎,不肯松口。
    路炎晨对此态度坚决: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扯别的就没意思了。
    这件事他也认为赵家没什么大错,最多是嫁女心切,又想着他一个刚退伍回来的人必然急着娶媳妇,以为是一桩美事。可他真不能娶,如果赵敏姗想拖就拖着,拖几年他倒无所谓,反正婚是不会结的。
    这话倒真戳中了对方死穴。
    拖到最后吃亏的还是赵敏姗,路炎晨对她来说又不是爱到不行要嫁的一个人,越拖越浪费时间成本,也更惹人议论。
    当晚,秦枫捎了赵敏姗的同意退婚的口信来,路炎晨立刻冲了个冷水澡,整晚没睡,连拆三辆车。大早上又开车带小孩出去兜风。
    绕着镇上的一间间铺子,去找归晓过去最爱吃的刀削面馆子。
    这么多年了,竟还在,就是换了个地方,店铺仍旧那么大。
    小孩听说是归晓阿姨爱吃,也吃得高兴。
    老板认出路炎晨,第一句就问他当初那个小对象:“过去你常带个小姑娘来吃,小姑娘长得可水灵,就喜欢吃辣的,吃一碗面能倒我小半瓶辣酱。大夏天的啊,我看她吃都出汗。”老板笑呵呵的,路炎晨听得也笑。
    他听这话,还觉得老板很有眼光,当年那么多学生熟客都能记住归晓。
    ……
    电台里,正放着一首老歌。
    归晓头枕在靠背上,偏头,去看他。车一熄火就暗了些,车库里倒是光线明亮,路炎晨解开自己的安全带,逆着光的脸也回望着她。
    归晓一咬唇,又在笑。
    这笑落在他眼里,让他不得不去想去做点什么事,于是靠近:“这么高兴?”
    “当然高兴,你怎么不早告诉我?”从机场到小楠班主任家,再到这里都过了近六个小时了,他竟然现在才说。
    “下午和你们办正事,不好说。”
    她听着不对,心猿意马地小声提点:“这也是正事。”
    感觉脖子后被他的手掌扣住。
    归晓不出声了,心一牵一牵地跳着,跳着……屏着气,硬生生压着喉咙。
    那漆黑的瞳仁里锁着她的影子:“归晓?”
    ……
    归晓吸了吸鼻子,他扣在她脖颈后的手掌用了力气将她带过去,在归晓还在想要说些什么时,直接俯过头去,堵住了她的嘴,带着烟辣呛过她的喉舌……
    覆在她耳根后的掌心也渗了不少汗,不知是他的,还是她的。
    铺天盖地都是他的气息,她最怀念的感觉,不管这个男人在外人眼里多乖张多不近人情,可他的吻只有归晓清楚,是温柔的。
    归晓没和别人接吻过,但电视和文字描述也看过不少,可找不到和路晨接吻的感觉。
    不管是亲吻你的方式,还是搂抱的动作,都能让你感觉到这个男人舍不得让你有一丝半点的不自在和不舒服。所以一直到现在,她都坚持对任何人说自己最喜欢温柔的男人。
    那种温柔,最亲昵的人才能体会。
    路炎晨感觉她在回应自己,手去从上到下一遍遍轻抚着她背后,血液里流淌的是曾回想过成百上千次的那种感觉,无法描述,他称之为:归晓。
    ……
    和归晓的那场分手毫不夸张地说,曾要了他大半条命,现在都是心有余悸。
    那时要不是在部队上,有每天从早排到晚的训练,还有那些突然而至的集训挤走了所有个人时间,他要痛苦更多。别管是烈日灼身的荒漠,滂沱大雨的草原,还是伸手不见五指的深山,所有的经历都在帮他一遍遍从脑海里把归晓这个名字冲走……
    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可他为归晓是真哭过。
    不是那种嚎啕大哭,也没有方寸大乱,所有戏剧化的痛彻心扉场面都没有,甚至连他自己都没预料到会那样。她说分手,他就电话一遍遍打过去,她再一遍遍挂断,多半句话的时间都不给他说。边疆地区管理严,普通士兵不许用手机,他除了打电话别无他法。
    这么来回几次,他也就放弃了,怕打得太多,她会被家人骂。直到分手过了大半年,他终于有机会来一趟北京,隔天就要回去。
    那晚归晓还是不肯见他。
    他没回家,也无处可去,漫无目的在火车站外来回“义务巡逻”打发时间,从深夜到天亮,抬头想看大钟的时间,眼眶突然就酸痛发热。
    没人会发现,可他自己心知肚明,那是真哭过。
    第十五章 前路未可知(1)
    有个词叫:后知后觉。
    那晚路炎晨不放心秦小楠,吃到半途就走了。因为表弟夫妻两个在,两人也没多交流什么,等归晓吃完结账,才被告知先走的那位先生已经将这单结清。晚上归晓也没和路炎晨通电话,就发了几条消息,借故说想看看秦小楠,约了他翌日上午的时间。
    于是,当归晓隔着前挡风玻璃,和走出汽修厂的路炎晨对视时,终于找到了昨夜辗转难眠,不敢相信真的已经和好的根本原因——一切太快了。
    就和当初牵了手那段日子似的,没预兆,没准备,以至于漫长的一段时间她都会忐忑,反复和他强调:“在一起就不许分手,路晨你要敢分手我就哭死给你看。不许玩玩,保证,发誓,怎么吵架都行,就是不许分手。”这是归晓小时候最常说的话,估计是他这人看上去就不太能给人安全感。
    那时路晨每每听到这个问题都不予理会,越不理,她越强调。无限循环,乐此不疲。
    现在想想小时候那真是矫情,后来一问身边人,差不多初恋都挺作死作活的,年纪越小越折腾……这么一回味,恍若两生。
    路炎晨捏着个易拉罐走近她的车,随便呷了口雪碧,隔着那层透明玻璃看她。
    冬日的光投射进去,勾出了她下半张的轮廓,角度问题,看不清全貌。可能注意到她嘴唇上有淡淡一层水润润的唇彩。小时候在一块都还是学生身份,她不可能有机会涂抹这种东西,所以干干净净的。可昨天亲上去,却有类似于樱桃的甜味。
    那一瞬让他心摇神荡,不习惯归不习惯,但他终于真切感受到了男人和女人之间的那种不能放在言语上表达的渴求。
    归晓开了窗。
    路炎晨仰头灌下最后两口剩余的雪碧,两指捏扁了易拉罐,将手肘压到车门上,低低地说:“开进来,给你验验车。”
    归晓刚想重新启动,他又说:“下来,我开吧。”
    归晓也想着他比较熟,下来将车交给了他。
    从厂门口到里边不过一小段路,归晓没再上车,跟着路炎晨开车的轨迹走了进去。
    门口老大爷见着这车和这姑娘都有印象,抱着自己的小收音机摇头晃脑地从传达室窗户边探头望着,瞧热闹。心里还想着路家这大儿子从回来就全是热闹,真是看都看不完……那边厢闹退婚,这边厢就有姑娘找上门了。
    好像这姑娘之前就来过?老大爷越想越有滋味,关了窗,继续琢磨脑补去了。
    刚好是过了年,正是汽修厂最忙的时候。
    院子里一排排都是等着验修的车,六个检验员身边都围住好些人,都在交接进场的车,听这个说故障,再去和那个商量着敲定项目和用料。顺便告诉对方是春节旺季,要等,有个客户毛病小,就是停车时被出租车蹭了,喷个漆完事,被告知至少要等十天以上,濒临暴走时眼见着路炎晨直接开车进去,惊了:“诶?我们还排着队呢,那边怎么就自己开进去了?你们不管啊。”
    检验员扯下来单子,往对方手上一递:“老板儿子。”
    归晓正经过,听在耳朵里莫名有种自己是关系户的负罪感。
    她走进去,厂房里几十个维修工热火朝天忙着,看到个大姑娘走进来就多看了几眼。有人先前见过归晓,有人没见过,低声讨论了会儿,笑得隐晦而又露骨。路炎晨十几年没回来,一回来就有个姑娘节前节后跑了两次,先不说那个镇上大美人的婚约,光是这个小插曲就胜过这里不少光棍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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