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章 旧机车
余秋堂一直觉得这个时候醋是真的香。闻起来香,吃起来也更香。
后世在超市买的醋,总赶不上这种味道。
不知是水土还是勾兑的原因,包装后的成品醋,总有一股淡淡的苦味。
整个醋吃起来,就是酸苦的味道。
而这个时候的醋,就没有苦,只有一股很浓郁酸香味。
他以前家里穷,有时候嘴里实在馋得慌,没有别的东西吃,就会偷偷喝点醋。
若是醋不香,又哪里来的兴趣呢。
这时候的醋,不管是供销社或者商店,还是街道上用三轮车拉着的买卖,多是大桶装。
有点像似散卖的白酒。
逢集的时候,会在街道中央人多的地方停下来,十里八乡的人们便拿着瓶子或者醋壶来灌。
那个木制的醋勺刚好是一斤,非常方便。
要几斤,就会打几下。
但卖醋的人,一般都会在灌一勺后,轻轻再舀一点勺底灌进去。
这样会让买醋的人心情大好。
觉得自己占了一些便宜。
卖醋的人反正都是自己酿制,也亏不到哪里去。
彼此都能接受。
这个年代的人,买卖东西总有很多人情味,只要是自己家产的,种植的,卖的都非常便宜且随性。
可能是想着卖点是点,反正没投入什么大成本进去。
而后世,越是自己种植的东西,反而卖的越贵。
美其名曰是正宗的土生土长。
余秋堂站在车旁正看的入迷呢,突然有人手搭在他肩膀上,从前面伸过来。
他侧脸一看,竟是一双白皙的女人手掌。
下意识朝侧面一躲。
下一刻就看到吴美芬笑呵呵站在他旁边。
“美芬姐啊,我还以为是谁呢,吓我一跳!”余秋堂笑道。
吴美芬打趣说,“我发现了,你肯定有了心上人,是不是?”
余秋堂想起米雅丽的脸,笑笑。
不否认,那就是肯定。
吴美芬忽然想起上次,米雅丽和余秋堂来过她们店里,刚才竟然忘记了。
“就是上次那个姑娘?”
“嗯。”
“有眼光,”吴美芬表示肯定,指指醋车,“你站在这里干嘛,买醋啊?不用买了,回头从我店里拿一桶回去。”
吴美芬每次说这种话,就显得非常随意。
似乎说一件很寻常不过的事。
余秋堂笑着摇头,“不是,我只是看看,我们能吃多少醋,一桶不得吃半年。”
“这有啥好看,不就是卖醋嘛,走,去我那里聊聊,好像有些日子没看到你了?”
余秋堂看看时间,还不到八点,便答应了,和吴美芬朝美芬饭店走去。
吴美芬挎着个很时髦的包,这个年代,在这种街道,绝对独一份。
可见她已经走在潮流前列。
而她的打扮则很清新,上身一件淡绿色衬衣,下面则是天蓝色牛仔,显得干脆新潮,有点像是九十年代的港台明星。
可能是衣服的原故,她显得很年轻,不像是年过三十的,看起来最多不超过二十五。
“你最近没去山里?”
“没,家里不是建房子嘛,到了收尾阶段,事情很多,昨天才上了大梁。”
“这样啊,你都没给姐说,我该给你送点贺礼……不过你也没邀请我,还是没把我当朋友啊。”
“没,没,不是这个意思,”余秋堂急忙解释,来的除了近邻外,都是一些亲戚。
“呵呵,逗你玩的,我哪会在意这个,有了新院子好啊,到时候再把新娘子娶回来,这日子过的就有滋有味了。”
余秋堂点点头。
这确实是他想的。
“那你今天来逛街,也没其他事,就是闲逛吧,若不是,我可不能耽搁你正事。”
“哦,想买一辆自行车来着。出行不太方便,一直靠走的话,太麻烦了。”
“你还没自行车啊……我一直没注意,哦,想起来了,你好像确实没有车子。”
“就是说啊。”
“那就买吧,有个车子能方便很多,要不就会把大量时间浪费在走路上。
人一天的时间就这么点,你浪费走路,就不能做其他事,慢慢久了,可不就比骑车子的人,少做很多事。”
吴美芬谈事,总能很快就扯到效率上。
余秋堂感叹人和人果然差别很大。
同样的事,思考的角度截然不同。
他最多只能想到自行车方便,而吴美芬想的就是时间利用。
这些有成就的人,确实要对时间利用比普通人更为重视。
两人走了一段距离,吴美芬突然站住脚步,转身问余秋堂,“你会骑摩托车嘛?
“啊……会啊!”
余秋堂下意识回答。
“那这样……我有一辆旧的机车,我让给你吧。”
“啊?”
余秋堂一愣。
摩托车可没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
他前段时间最富裕时,手里是有5000块左右,买个国产的车子还能应付。
单建院子就掉三千多,还有七七八八的杂费,如今还剩余不到一千块。
买个自行车三四百,勉强还能接受。
怎么都不敢碰瓷摩托车。
“是不是考虑钱的事,不要紧,我那车子闲置蛮久了,就是款式有些老,骑起来有点声音,恰好有了新款,也就没用了。
一直说是找个机会,便宜处理掉算了,那现在你既然缺个出行的工具,那就给你算了。”
“这咋行啊,”余秋堂无奈摇头,“不瞒您说,以我现在的能力,还不足以支撑买摩托车的费用,就算再旧,也不是我能买得起。”
“你说这话就见外了啊!”
吴美芬打打余秋堂胳膊,“我就是闲置的车子,又不缺那点处理钱,你现在还在起步阶段,我知道你钱紧张,就直接拿去骑得了,说这些话干嘛。”
“这真的不行!”
“有啥不行的,不就是身外之物,”吴美芬挠挠她的短发,“秋堂,你听姐的,这人世间,一切身外之物,都没有啥真正价值……”
余秋堂:“?”
他觉得一个商人嘴里说出这种话,有点难以让人信服。
也有点吊诡。
但偏偏说话的是吴美芬。
以他们这么久交往,他发现还真不一定。
这女人,不是一般的商人。
“自从你姐夫前些年没了,我就突然明白了,你说赚钱啊,买东西啊,哪怕再多,也不能把人给换回来是吧?
你是不是觉得我好像有些矛盾。若是真这样,我为什么还要做生意,赚更多钱呢?
是不是这样想?!
其实我告诉你,这不过是一种我喜欢做的事。
或者说,能带给我价值感,让我觉得自己有存在意义的事。
就跟你们农民兄弟们种地一个道理。
难道你们是喜欢种地,还是因为只能种地,要不然就没办法填饱肚子?
都不是。
因为你们心里有种朴实的情感,自己生于土地里,那就要尊重土地,通过辛勤耕耘,到秋天有不俗的收获。
我也一样。
我做生意,赚钱,真正的满足感就在于我生于这样的氛围,我的家庭,我死去的丈夫,他们都是做生意的人。
那我只有做生意,才能找到满足感。
你懂吗?”
余秋堂想着父亲,以及家里那些人,他们活着,都是为了什么。
真是因为淳朴的感情。
还是其实什么目的都没有,仅仅就是因为活着。
讨论活着的意义本身就没意义。
或许活着本就没啥意义,只不过是刚好处于这种状态,就如同死亡一样。
没人一定要求死亡有意义,为什么就非要讨论活着的意义呢。
没有任何想法,就简单的存在,难道就失去意义。
这些事情,很复杂。
余秋堂懒得去想。
“……所以啊,你不要一直这么客气,显得很没有意思,你啊,终究有一日要发达,说不定到时要比你姐我强很多倍。
我是个生意人。
你就当我这是一种投资,我看好你的未来,现在和你保持好关系,未来要是用到你门上,你只要不把姐拒之门外就行。”
余秋堂想说,姐,你多虑了。
如果不出大意外,不远的将来,你在这个街道上踩一脚,整个清泉镇都要抖一抖。
不要妄自菲薄。
看余秋堂还在犹豫,吴美芬接着又说:“不是我说你,秋堂,你要打开你的脑子……就是要将事情看的长远点。
如果你一直停留在脚下,想着面前两三米的距离,那你能看到多少事呢?”
吴美芬指着面前熙熙攘攘的人群,“你看啊,我们站在街道上,看到的是不是都是人头,你还好,个高,能看到更远的地方。
你要是像我这样,一眼望去,不是人脸就是后脑勺。
为什么呢?
还不是因为我站在位置低嘛,看的距离短。
如果我站在那边的清泉塔顶,我再看这些人呢?
他们根本看不进我眼里,我可以看到更远的地方,看到更多的人。
你啊,现在就是被一片树叶挡住了眼睛。
活的还是不够洒脱。
听姐的话,你需要彻底调整心态,自由一些,开放一些。
年轻男人嘛,你要像……像……对了,就该像是风,自由不羁,吹向任何想去的地方。”
余秋堂再次体会到一句话。
这些做生意做到很好的人,往往比同时代的普通人思想要高出一截,看的更远很多。
吴美芬说的话,看起来像是有点理想化,放到这个时代,说给自己以外任何人听,大家都不能接受。
但她就是说出来了。
不得不让他心生佩服。
佩服之余,他只能被迫去看看吴美芬的摩托车。
再继续推辞,就会让吴美芬觉得他没意思,那样就是本末倒置。
吴美芬也没带着他去美芬饭店,而是来到西街。
走进一个胡同,大约一百多米,胡同变宽敞许多,里面则是另外一番天地。
不似余秋堂心想的狭隘,而是像个小村子,大概有十几个院子,院子门口是水泥地铺就的空地,空地上还支着一个篮球框。
有小孩正在玩抽陀螺玩。
吴美芬笑着和几个经过的人打个招呼,然后带着余秋堂径直来到一座院前。
这院门是黑漆刷就,上面缀有金色半圆形馒头钉,门口还蹲着两只狮子还是麒麟,门槛足足有一尺三高,和大门同色。
大门门楼上面,房檐上有瑞兽飞檐,下面龙飞凤舞五个大字:“家和万事兴”。
很是气派的院子。
和余秋堂新建的不相上下。
吴美芬刚要敲门,门直接从里面拉开,一个八九岁的小男孩探出脑袋,看是吴美芬,嬉笑道:“嫂子,你咋这个时候回来了?”
“你不老实待着,又跑出混?”
那小伙子吐吐舌头,“哪有,在里面待的久,厌倦了。”
“回去吧,外面天冷,等改天有太阳再出来。”
“哦。”
那男孩吐吐舌头,好奇地打量着余秋堂,将门留个缝隙,脑袋缩回去了。
“我丈夫的弟弟,先天性心脏病。”
吴美芬似是随意说说。
但还是眼里无法掩饰的无可奈何。
余秋堂还没说啥,她又补充句,“和我丈夫一个病。”
余秋堂干脆什么都说不出了。
跟着吴美芬进去,发现院子里就很普通,墙和地都红砖铺就,院子中央有棵樱桃树,应该有些年份,树干虬龙似纵横交缠。
现在是冬日,树上叶子早已落完。
但因为樱桃树特有的形状,即使光秃秃,依然很有几分艺术感。
“来。”
吴美芬带着余秋堂直接走向侧面,余秋堂便没有四处乱看。
东侧厢房背后,有个不到两米宽的小道,走进去后,发现后面还有个后院。
几间房子门都紧锁着,只有最东面的没有门。
一辆黑色的摩托车就停在房中央。
余秋堂只看一眼,就觉得这两摩托车不简单,虽然他对摩托车不熟悉,具体型号叫不出名字。
但看机车,往往只看个外形,就能大致看出个门道。
这家伙上面半个汉子都没。
显然是进口货。
而摩托车又长又高,估计是大排量,断然不是阉割版的小家伙。
一个大红色的头盔就放在车上。
吴美芬带他进来,拿起头盔,轻轻用手擦去上面灰尘,又不顾衣服会搞脏,用袖子拂去车身上落叶,拍拍车头,显得格外怀念。
“好吧,我给你说实话,这车是我丈夫的。”
吴美芬转过身,眼里说不出的寂寞,“他突然走了,这辆车就一直被放着,我自己不想骑,又不舍得出,认为没人配骑它。
但车子就这样一直放着坏掉,我想他肯定也难过,所以我今天把它送给你。”
没等余秋堂说话,她又苦笑,“我原本想找个理由,但临到这里又变了主意,决定告诉你实话。我想,这辆车和你,需要一个真诚的开始。”(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