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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2章 杀人诛心

    第1392章 杀人诛心留守壕沟东面的鲜卑人,发生了内讧。
    他们有人想要归降,有人想要逃走,还有人想要反击。
    但想要反击的人终究是少数,敢反击的人更是少数中的少数。
    胡人只是蠢,但并不是傻子。
    在草原上与铁甲怪兽正面对抗,任何人都会生起一种无力感。
    至于说要逃走,在这种积雪未化的时候,草原虽大,但又能逃到哪去?
    逃离了这里,又如何熬过未来的这一个月?
    再加上拓跋沙漠汗的劝诱,拓跋禄官以及乌丸王库贤的带头,最后还是归降派占了上风。
    数十个部落首领下马前来叩首,就算是一向生人勿近的镇东将军,也少见地亲自出面,安抚了一众首领。
    得到了大汉将军的当众亲口承诺,原来还有些惴惴不安的众首领,这才放下心来。
    众人感激涕零之余,又是一阵山呼“大汉天子仁厚,将军大人厚恩”。
    饶是镇东将军向来以清冷示人,但看到这么多人喊自己大人,嘴角亦是忍不住地勾了勾,怎么压也压不住。
    无他,因为这可能是至少未来十年,大汉所能获得的最大一批劳力。
    无论是主动归附还是被迫来降,和被捕获的劳力在本质上都没有太大区别,表面待遇的不同,并不能改变他们都是属于可消耗性且是一次性消耗劳力。
    ——冯奴隶主语录。
    他们当中九成九九的人,都没有办法改变自己的命运。
    都会以不同方式给大汉添砖加瓦,只要干不死,就要往死里干。
    像端木哲那样的人物,只是少数的例外。
    而他们的后代,受到一定的教育之后,具备了一定识文断字的能力,才能称得上是劳动力,而不是劳力。
    当然,就算是成了劳动力,也不过是换了一种方式当牛马。
    随着生产力的提高,他们的待遇可能会有所提高,生活水平可能会有改变,但阶层还是那个阶层。
    上升渠道再多,那也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
    世家子弟在虎视眈眈,寒庶子弟在拼命争夺,胡人……先死一边去!
    哦,不能死,应该是说,好好给朝廷放牛羊剪羊毛才是正经出路。
    做自己擅长的事情,才能活得轻松一些,不是吗?
    作为当今世上最大劳力贩卖头子的夫人,关爸爸身边经常带着冯家不传之秘小本本,自然也略略能猜想出一些未来的趋势。
    但这并不妨碍她高兴。
    反正又不是她的儿子做牛马。
    相反,只有大汉的牛马越多,她的儿子才越能享受到更大的好处。
    作为大汉权贵,且作为新兴贵族的代表,关爸爸天然就具有权贵资本的属性。
    至于她的子孙将来有可能会被吊死在路边,关爸爸暂时还没有这么高的觉悟。
    而且估计她也没有机会看到那一天。
    她只知道,现在大汉对劳力的渴望是无穷的。
    放在以前,除却京城这种集天下之力供养的特殊存在,每一个县,一个郡,乃至一个州,所能容纳的人口都是有上限的。
    这个上限,由土地产出所决定。
    农业是第一产业,并不是没有理由的。
    就算是手握屠龙秘术的冯某人,想要攀科技,第一步也得老老实实拿出各种新式耕种工具及技术,提高粮食生产,设法提高热量摄入,这才能进行下一步。
    而不是像那些随身携带白胡子老爷爷的主角,“叮”地一声,就能进行虚空转化。
    至于担心这些新东西会不会被敌国复制……
    你要相信皇权不下乡时代的传播速度。
    这是一个马铁蹄从河西走廊开始传播,到中原地区全面流行,都需要百余年时间的时代。
    而且堂堂中原北方,乃是农耕发源地,会盗窃西陲小国的耕种技术,简直就是笑话!
    更别说作为一个受过完整军政教育的现代人,连拿出点种地的东西都要畏首畏尾,那还攀什么科技?
    直接娇妻美妾热炕头,多子多孙小老财不是更好?
    二十多年第一产业的高速发展,给大汉提供了足够的富余粮食——至少是对目前的人口来说。
    再加上某(些)人暗戳戳推波助澜,促进了大汉在很多地方,已经初步具备了工场社会组织结构。
    就算是再低级,效率再低的工场社会,对人口的容纳,那也是远远超过了小农社会。
    对人口的需求,同样是远超小农社会结构。
    南中的各类种植园,北方的各类工坊,草原的各家草场,还有各地的矿山矿场等等,每一天都会有劳力被埋到地下。
    有死的,也有活的。
    有一黑一,真要说最好用的劳力,其实还是农耕社会出身的汉民。
    就拿最具有代表性的纺织工坊来说,一个汉家女子进入工坊打工,只要稍加培训,熟悉了机器设备,最多也就是十天半月,就能单独上手。
    男耕女织嘛,这是非常正常的现象。
    所以无论是逆贼战俘还是犯罪世家出身的劳力,都是最受欢迎的。
    奈何朝廷在这方面一向控制得很严。
    要是换成南中来的夷女或者凉州羌女,那基本就得要三个月的实习时间。
    这还是南中接受了诸葛阿公的教导,迁到平地上学习耕种以后的结果。
    至于凉州羌胡,他们本来就是半耕半牧。
    但如果再换成来自大草原上的纯粹胡女,没个大半年的学习根本不可能让她们单独上手。
    这也是为什么这么多年来劳力一直没有太过涨价的原因。
    劳力成色不一样,市场定价自然也不一样。
    当然,冯奴隶主心善,不忍心赚小伙伴的钱,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黑哨)。
    但就算如此,新兴权贵与新型世家,依旧是对草原上的劳力无比饥渴。
    原因无它。
    因为汉家子民受大汉法律保护,请他们出来打工是要出工钱的。
    熟练女工更是高价。
    一个具有高级技能的熟练女工一年收入,足以抵得过一家五口在地里刨食。
    就算是一个普通女工,劳动所得也比她家汉子在家里种地要强。
    蛮女的工钱虽然少一些,但谁叫人家认了丞相当阿公?
    丞相可是在南中立了碑,鬼王当时还作了证,相当于担保人,还收了两个蛮女在自家后院。
    自然不能压榨太过。
    至于凉州羌胡类,虽然抱的大腿档次低了些,比如敦煌张氏及刘汉子之流。
    但人家在后汉百余年的光阴里,好歹是打出了统战价值。
    而且汉羌同出一苗,又是季汉北出祁山后在北方实施汉夷如一国策的第一个对象,肯定是要谨慎一些。
    唯有北方草原的胡人,是大汉天然的敌人。
    可以让那些新贵毫无心理压力毫无道德底线又不用担心道德夫子的非议,甚至还能借机捞上一笔战功。
    干它!
    干死它!
    抢羊毛,抢人口,抢牧场!
    抢来的劳力可能需要培养一年,但等待一个劳动力长大成人至少需要十五年。
    草原的劳力成色可能没有那么好,但一年和十五年,哪个更划算,新贵们还是能算得清这道简单算术题的。
    正是因为知道大汉对劳力的需求有多么渴望,这么一大批劳力又会给大汉创造出多大的价值。
    所以关将军才会压不住自己的嘴角。
    用异族的血肉重筑大汉,源于某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鬼王用南中蛮夷血肉浇灌汉中。
    这是一条前人从未设想过的道路。
    这是自己阿郎首创的道路。
    关大将军,她骄傲。
    “将军,胡酋好像逃了。”
    本以为可以再冲杀一波,没想到最后竟然就这么草草结束的赵三千,无所事事地闲逛了一圈,然后又跑回来提醒关将军。
    赵广嘴里的胡酋当然不是指拓跋力微。
    毕竟拓跋力微已经被马蹄踏成了肉泥,拼都拼不出一个完整的尸身。
    他说的是拓跋力微死后,临时担任了代替大可寒发布号令的黑衣执事。
    “将军,那人看起来不简单,让我带人去追吧?”
    赵广擦掌磨拳地说道。
    关将军瞟了他一眼,淡淡道:
    “已经有人追去了,这个不是你应该操心的事情。”
    你好歹是领关中八军之一,能不能有点出息?
    然后关将军眉头微微一皱:“还有,你怎么把外铠给脱了?”
    赵三千被关阿姊从小打到大,别看关阿姊的眉头仅仅是这么微微一皱,但却让草原跑马汉子眼中的鬼将心头莫名地一突。
    “这,阿姊,这不是已经结束了吗?这外铠太重,我嫌麻烦,所以就脱了,不过阿姊放心,我里面的细甲还没有脱,不妨事……”
    赵广还道关阿姊是在关心自己,生怕自己在冲阵之后在这等大冷天随意卸甲,会得“卸甲风”,连忙解释自己内甲还没有卸。
    没想到关将军却是道:
    “我让你卸外铠了吗?谁跟你说已经结束了?”
    说着,略略抬了一下下巴,示意远处闹哄哄的胡人:
    “看见了吗?这些人尚有余力,为什么却轻易下马归降?你道他们是当真心降服?他们是知道虎骑军不可力胜之,又有利益可得,所以才会归降。”
    “这些人没有收拢完毕,虎骑军就不可有一丝懈怠。若不然,彼见汝等军容不整,未免心生轻慢,到时我们这点人,怎么看得住数十万人?”
    “一旦有变,就算是吾等能全身而退,但此次深入大漠,损耗了无数粮草牲畜,却无功而返,有何脸面去见你兄长?”
    “且若是此次塞外无功,又彻底恶了这些鲜卑胡儿,日后他们时时袭扰边塞,让朝廷不能专心讨贼,天子又当如何降罪?”
    一番话下来,说得赵广羞愧地低下了头,唯唯喏喏不敢多言。
    看着这个家伙还站在这里惹自己心烦,关大将军不由地斥喝:
    “还不快去把外铠重新披上?”
    赵广不敢怠慢,连忙领命而下。
    此战汉军可谓是出奇制胜,所获极多,当下人人欣喜不已。
    有人喜自然就是有人悲。
    茫茫的草原上,黑衣执事正在狼奴的护卫下,狼狈不已地向东逃窜。
    拓跋力微死于铁蹄下,他就知道此战已是无力回天。
    之所以竭力想要把剩下的残部都聚集到最后一条壕沟边上,一是想要看看还有多少人会听从自己的号令。
    二是他需要设法带着这些残部逃离,以作为日后再起的资本。
    如果说拓跋沙漠汗的诱降,还让他心存一丝侥幸。
    那么拓跋禄官的出现,乌丸王库贤的突然反叛,则是彻底断绝了他的希望。
    内讧初起,正是混乱之时,他就当机立断,让狼奴杀出一条血路,这也意味,韩氏不得不抛弃了拓跋鲜卑。
    饶是狼奴悍不畏死,但在护卫自己趁乱出逃的时候,仍是牺牲了大半。
    看着最后对自己不离不弃,最后仅存的十余个狼奴,黑衣执事心中悲愤交加:
    “冯永!汝何其恶毒!我与你誓不两立!”
    偌大的拓跋鲜卑,韩氏苦心经营了数十年的部落,草原第一大势力,一朝之间,烟消云散。
    不仅杀人,而且诛心。
    若非黑衣执事心性坚韧,换成普通人,恐怕在库贤反叛的那一刻,早就被逼疯了。
    冰天雪地就敢派大军悄无声息地深入大漠。
    不知道用什么手段诱降了没鹿回部。
    又不知道用了什么手段,让库贤阵前兵败亦暗中归降。
    甚至就连大可寒的亲生儿子,都会无缘无故地背叛……
    大可寒亲临阵前,莫名阵亡。
    这支汉军就跟来自地下的恶鬼一样,只要与之接触,不是迷失了心志,就是被它们勾走了魂魄。
    小文和,冯鬼王,当真是人如其名,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就根本不给人留一丝后路。
    想到这里,黑衣执事忽然觉得后背发寒:
    冯瘟神……不会真的能召来鬼神吧?
    要不然,怎么解释这支让人完全看不懂的汉军?
    正当他又恨又怕,悲愤交加的时候,在前面领头的狼奴忽然发出一阵古怪的声音,同时放缓了速度。
    一直处于高度紧张的黑衣执事,几乎是同一时间,就抬头向前看去。
    “哈哈哈!贤弟,怎么现在才来,我都等了好一阵了!”
    爽朗无比的笑声响起。
    然后马蹄踏踏,有一人骑着高头大马,向着这边打招呼。
    他的身后,有一骑士,执着长槊而立。
    正是徒弟一只耳刘浑。
    看到来人,黑衣执事瞳孔猛地收缩,失声道:
    “韩龙!”
    韩龙语气轻松地回答道:“是我啊,想不到我们又见面了。”
    黑衣执事神情紧张地向四处张望,但见白雪皑皑,挡在自己前面的,唯有师徒二人而已,这才略略放下心来。
    “韩龙,你怎么知道我会经过这里?”
    “我猜的。贤弟这是打算去辽西,寻那步摇部吧?”
    步摇部,乃是近年来迁到辽西的一支鲜卑部落。
    檀石槐统一鲜卑后,把鲜卑分成中东西三部。
    其人死后,三部分裂,互相征伐。
    不但三部互相征伐,三部内部也不断分裂,各自争战不休。
    再后来吧,大汉劳力公司的业务发展到草原上。
    最先倒霉的是西部鲜卑,特别是关中一战,冯某人领大军从凉州出发,逆行霍嫖姚的河西之战的道路,几乎把整个西部鲜卑一扫而空。
    接着又是中部鲜卑,轲比能,步度根,泄归泥等人,在汉军的直接或间接打击下,死的死,降的降。
    现在又是窦宾率整个部族归降,拓跋力微身亡阵上,拓跋鲜卑结局已定。
    唯有东部鲜卑因为远离某位瘟神,尚还暂且安全。
    中东西三部鲜卑,中部最强,东部最弱。
    没想到最弱的反而是存在时间最长的。
    现存的东部鲜卑,最强者莫过于步摇部,却也比没鹿回部要弱上一些。
    听到韩龙一口道破了自己意图,黑衣执事面容顿时阴沉无比:
    “韩龙,莫不成你以为,凭你们二人,就能拦得下我?”
    对面的师徒二人身手再厉害,也不可能打得过自己身边这十余个狼奴。
    只听得对面的韩龙微微叹息:
    “韩仇,我们两族本是同出一脉,却生死相争了数百年,不若今日就在你我二人手上做个了断如何?”
    黑衣执事闻言,猛得大笑起来,笑得眼泪都要出来了:
    “韩龙,你觉得是你傻还是我傻?我现在人比你多,你有什么资格让我跟你单独了断?”
    说着,他挥一挥手,所有的狼奴皆是发出低吼,齐齐向前压去。
    拓跋鲜卑的覆没,本是让黑衣执事悲愤得几欲发狂。
    没想到最后,韩龙居然前来给自己凑了趣,给自己送了一个笑话。
    看着狼奴不断地迫近,韩龙点了点头,指着黑衣执事:
    “好,这可是你说的。”
    说完,手臂按下。
    只听得“蓬蓬蓬”的破空声响起。
    一时间,雪地里猛地射出密密麻麻的箭矢,把这十来个狼奴全部笼罩其中。
    仅仅是一眨眼功夫,每个狼奴身上至少中了五六支箭矢,无一幸免。
    最顽强的一个狼奴,也不过怒吼着踉跄向前两步,最后倒地不起。
    低吼声过后,场面变得寂静无比。
    然后百来个披白色斗蓬,手执重弩的弓弩手从雪地里悄无声息地站了起来。
    良久,良久,只有远处呼啸的风声传来。
    直到黑衣执事发出一声凄厉无比的叫声打破了这份死寂:
    “不~~~”
    他的眼睛,一下子再次变得赤红起来:
    “韩龙!韩龙,我要入你……”
    手里最后一点资本被当面摧毁,黑衣执事彻底陷入了癫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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