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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节

    宋明谦几乎把感情里的全部家当,都散在了陈晚身上。
    他张狂惯了,理所当然地将陈晚划分为自己的所有物,她可以不爱他,但也不能爱别人。就是这么简单粗暴的思想,以至于终有一天,陈晚对他说:“我想和他有未来。”
    和另个男人有未来。
    宋明谦彻底懵了,二十年的感情,竟然不是排第一的,竟然这么轻而易举地被替代了。
    他怒过,恨过,无数次地想报复,但还是被陈晚的一滴眼泪给压了下去。
    三十岁的男人,在一个小女人面前这么怂。
    也罢。
    认了。
    直到陈晚受了枪伤,躺在那就跟死人一样。
    宋明谦就真的害怕了。
    最严重的一次,陈晚肝淤血肿大,肝包膜被扩张导致右心急性衰竭,腹部肿的跟皮球一样,一次次出现休克和呼吸暂停,那帮老外医生也是拼了命地救,教授用英语问他,要不要进去见她一面。
    宋明谦答得干脆,“不见。”
    又不是永别,赶着这趟有什么好见的。
    执手相看泪眼吗?那下一句就是无语凝噎,天人永别。
    宋明谦觉得自己被陈晚整得越发脆弱,他终于承认自己是,不敢。
    他私心认为,我不见你,不见你,让你吊着最后一口气,让你死也不瞑目,给我好好活过来,没有如愿的人生,就别轻易放弃。
    可惜那一次陈晚没往这块想,在手术室半截身子都陷进了阎王殿,就连主刀教授都跑了出来,劝宋明谦去看看她,这刻不看,下一次就等着清明节。
    宋明谦神色平静,在心里把陈晚从头到脚骂了个遍,拜你所赐啊,老子明年多了一个可以过的节了。
    烛台,花圈,墓碑。
    人的恐惧到了极致,就开始凭空想象那些场景。
    宋明谦想着想着,拳头就握紧了,他像一樽风火轮,杀进了手术室。
    主刀教授的手依次滑过额头、胸前、左右肩膀,画了个十字架,念念有词:
    “愿主保佑你,阿门。”
    陈晚躺在手术室,人已经非常消瘦,头发也因为伤口的原因而剪短,要多丑有多丑。
    宋明谦楞在原地,第一想法是,如果当年第一次见你,你丑成这样,我可能就不会念念不忘二十年了。
    要不是仪器还在作响,真以为她是个死人。
    宋明谦心一沉,大步跨了过去,在陈晚耳边恶狠狠地说:“活着,给我活着!哪怕是植物人,我也养你一辈子!”
    话一落音他就后悔了,人在无助的时候,会开始相信举头三尺有神明这种谜之现象。
    宋明谦觉得这话太不吉利,于是他改口,比刚才更恶毒的语气。
    “陈晚,你要是敢死,我就把霍星撕了,听到了没!”
    把他杀了,陪你一起下黄泉。
    不是开玩笑。
    不知道是不是这句话真的起了作用,陈晚又一次从生死线挣扎回了人间。
    医生护士涌进去急救,宋明谦行尸走肉一般走出手术室。
    他走到窗户处,抬眼就能看见远处的阿尔卑斯雪山,整个人也像从深海潜出水面,大口大口呼吸,跟里面的女人一道起死回生。
    大概是雪山的白太过刺眼,他眼眶又红了。
    失而复得,没有狂喜,只有护犊心切的执念。
    宋明谦的私心在叫嚣,这条命是我给救回来的,就自私这一回吧,就这一回跟老天爷作作对,看看能不能争来个岁月静好。
    国内的情况孙舟每天都会汇报,宋氏的营运状况,重要的企业规划,以及霍星的一举一动。当听说他准备在上海久居,并且租好了房子。宋明谦冷笑,他还是不肯放弃找陈晚。
    凭什么?
    凭什么!
    让她爱上你,又因为你差点死去。没能力照顾好她,那就别再出来现眼。
    长久的压抑让宋明谦在这一刻彻底爆发,他拿出手机,拨通了霍星的电话。
    “陈晚死了,你别等了。”
    宋明谦的办事效率堪称乘火箭,吩咐孙舟在国内弄了一套死亡证明材料,公章红印一个都不少,丢在了霍星面前。
    宋明谦资本家的恶劣手段发挥得淋漓极致,给了霍星致命一击。
    这一生,总算赢他一回。
    孙舟的“日报”准点发送:
    “霍星在出租屋里关了三天,日夜不开灯,也不见个人影。”
    “他还在上海,拿着那些材料去医院问了,我已打好招呼,口径一致不会出纰漏。”
    “宋总,人回云南了,坐的火车。”
    “开了个火锅店,人看起来没啥事。”
    按理说,宋明谦的心应该可以落地,但一切尘埃落定的时候,他没有想象中轻松。
    很大一部分原因来自陈晚。
    陈晚也是个不信命的人,从小经历坎坷,该受宠的年龄受的全是苦。所以她也学会了随心所欲这个臭毛病,和宋明谦一样。
    她喜欢的男人,就放下面子追。
    她不喜欢的人,帅成宋明谦这样的也不答应。
    她想活,就一定要活。
    从无数次的“暂时脱离危险”到“已经脱离危险”,陈晚像一条在搁浅在沙滩的鲸鱼,有点力气就“扑腾”,终于扑腾进了江海胡海。
    她赢了。
    她一天一天地好起来,能走就一定不坐,能出去就一定不在屋里,能吃两碗饭就一定吃三碗。她以一种“我的生命我做主”的压倒性态度,逼着自己康复。
    在这大半年,她和宋明谦说的最多的是——
    “带我出去走走,我要多运动。”
    宋明谦一听这个“走”字,心情就落到了谷底。
    终于,陈晚可以走半小时也不大喘气了,脸色红润了,眼神也清亮了,头发也长到了肩膀。她终于对宋明谦说:
    “我要回去。”
    不是“我想回去”,也不是“回去吧”。
    而是命令式的口吻,通知你我的决定。
    宋明谦的手一下子没端稳,果汁洒湿半个桌面。
    他问:“回哪?”
    陈晚说:“回国,回家。”
    “等你再好一点,我带你回上海探望你爸妈。”
    “我回云南。”
    宋明谦抬起头。
    陈晚说:“我想他了。”
    那么轻,那么软,眼神和语气一样。
    我想他了。
    宋明谦垂眸,目光落在残汁上。
    “陈晚,你不怪他吗?如果不是他,你不会受这些磨难。”
    她想都没想就说:“不怪。”
    宋明谦问:“为什么?”
    陈晚定了定,“因为,快乐比难过多。”
    宋明谦怔住了。
    亲生父亲犯罪是事实,杀人放火是事实,霍星是警察也是事实,他们选择了各自的人生,或许中间有天意弄人,有身不由己,但事实不会改变。
    为什么要把人生里的委屈和失意,嫁接在另一个人身上。
    爱憎分明,又有多少人能真正做到。
    宋明谦做不到,但陈晚做到了。
    任他发了会呆,陈晚才说话。
    “宋明谦,下辈子我给你做牛做马。”
    他一听就笑了,“见过这么好看的牛马吗?”
    陈晚也笑,“那就让你见识见识。”
    “你能活着就成,在我面前活蹦乱跳的,我舒服。”
    “对不起。”
    宋明谦收了笑,嘴角的弧度还没放下,所以表情看起来略为板滞。
    “陈晚,你欺负人的本事是我见过最厉害的。不留一点余地,把我往死里欺负。”
    她眼睛有点湿,赶紧低下头,想把这阵鼻酸给糊弄过去。
    半晌之后,还是那句,“对不起啊。”
    宋明谦接受了她这种杀人于无形的招数,叹了口气,说:
    “我做了那么多年生意,最怕碰到空头支票。行了,这种歪风陋俗你就别学了,不能用我想要的东西弥补,就别道歉。陈晚,我心甘情愿的,我就想你好好活着,有事没事还能气气我,我也当是找点乐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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