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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作为对你的奖赏

    从前,父母的早餐店边上开着一家书店,闲来无事时,我总喜欢去那儿玩。寻一本有趣的书,在台阶上坐下,一看就是大半天。
    我曾看过一本怪奇小说,作者已然忘记,剧情大多也模糊了,但其中描绘的某种怪物,使我印象深刻。
    那是种会破土而出的粉色蠕虫,能够自由的膨胀和缩小,因为长期待在地下,眼睛都退化了,全身只有一张用来拱土的嘴。它们平时生活在地底,只有饿了会来到地上,通过喷吐腐蚀性的粘液狩猎猎物。
    光文字就算了,书上还特别多插图,将那怪物各种模样活灵活现地描绘出来,使人产生一种它们真的存在于现实的错觉,把年幼的我看得既惊又怕。
    因此当几年之后,我的青春期到来,骤然发现自己身上也有一只粉色的“蠕虫”时,我惶恐不已,甚至以为死期将至。
    我胆战心惊了很长一段时间,整日神情恍惚,学习也下降不少。
    父母二人察觉到我的不对,专门找我谈话,询问我是不是在学校受了欺负。我吞吞吐吐,眼含热泪,将自己身上有只“怪物”的事告诉了他们。他们听后面色古怪,要笑不笑,最后母亲去了隔壁,留父亲一人将“怪物”的事与我说清。
    那之后,我知道每个男人身上都有只“怪物”,它的存在,代表着男孩向男人的迈进,这并不是什么绝症,没什么可担心害怕的。
    道理我是懂了,然就像沈鹜年说的,第一印象很重要。尽管都是身体的一部分,我还是觉得那个地方与别处格外不同。
    它不是真正的怪物,但没有智慧只有本能,黏糊糊滑溜溜,长得也不讨人喜欢,我叫它“小怪物”。
    自它出现,与别的男孩不同,除了必要的碰触,我与它没什么深入的交流,也不认为那有什么意思。
    要不是后来我喜欢上白祁轩,身体受激素影响渐深,开始做各种各样羞耻的迷梦,我们的关系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缓和。
    一想到白祁轩,往日总会更欢喜的小怪物,这次就跟猛地被扇了一巴掌似的,立时有了萎靡的迹象,显得颇为虚弱。
    我咬了咬唇,只好把白祁轩迅速从脑海里擦除。
    小怪物活过来一些,却仍旧不精神,怎么安抚效果也不大。我知道,它是嫌我技术不够好,摸得它不舒服。
    略带苦恼地,我开始试着为它虚构一位新的对象。
    先是身体。那必定是一副高大强健的身躯,拥有肌肉紧实的双腿,用力时会突显出蜿蜒脉络的手臂,还有温暖充满安全感的怀抱。
    其次是姿势。我需要靠坐在他的怀里,他的双手会穿过我的腋下,来到我的身前。小怪物被他宽大的手掌一衬,好似更小了,成了“迷你怪物”。
    我蹙了蹙眉,在脑海里更改了一些设定,下一瞬,小怪物在那双手中充气球一样变大。
    额头抵在门上,我紧闭着双眼,开始最后的细节优化。
    吹拂在耳廓上的炙热吐息,比我更高一些的体温,好闻的体香……每加上一点设定,小怪物便欢喜地颤抖,流出黏糊糊的口水。
    左手扶在门板上,指尖收紧又舒张,血液透过纤细的血管,便也一会儿撤退,一会儿充盈。
    脖颈渐渐覆上一层细汗,每一下心跳都变得又重又疾,小怪物的情绪从下传递过来,猛烈如山洪海啸,叫我根本无法招架。
    耳廓上的呼吸跟着变得急促,后背的体温更是滚烫难耐,让人沉迷的体香伴着轻微的汗味,还有……
    “小艾,你在里面吗?”
    突如其来的男声犹如一道惊雷劈散了我所有的幻梦,我倏地睁眼,手上力道失了轻重,一下将小怪物扼吐。
    “嗯……”心脏鼓动地像是要从喉咙里跳出来,我瞬间失去了支撑的力量,五指抹过门板,膝盖一点点跪到地上。
    “你还好吗?”可能是听到里面的动静,沈鹜年敲了敲门,再次询问。
    身体止不住地轻颤,脸上的毛孔都张开了,一阵阵地发麻。
    “我……”甫出口的嗓音喑哑带颤,不堪入耳,我忙清了清嗓子,重新开口,“咳我很好,我用完就出来。”
    “哦,没事,就是看你在里面很久了,怕你……”沈鹜年的声音渐远,“出什么事。”
    抬起黏腻一片的手掌,我闭了闭眼,心跳慢慢回落,疲惫顿生。
    又不是小孩子,能出什么事啊?
    吓死我了。
    我有些羞恼地看向那个已经懒洋洋缩回去的小怪物,无声嗔怪:“你接下来都安分些,我再也不要为你做这种事了。”
    很快,时间到了周日,我身上的伤,除了右眼眼眶还有些泛青,其它大致都好了。
    这一周,我始终让自己避免去想白祁轩。
    在王向阳的事上,我不惧面对,也不想逃避,可换成白祁轩,完全就成了另一番模样。我太想逃避了,简直恨不得永远不要去想他。
    【晚上有空吗?】
    但该来的还是会来。不去想白祁轩,只能让他消失在我的大脑,却无法使他在我的生活中也消失。
    我们还有一顿饭的约定,这顿饭,早晚都是要吃的。
    我犹豫了下打算赴约,于是去外面将这个决定告诉了正在办公的沈鹜年。
    他听完我的话,脱下眼镜捏了捏鼻梁道:“你脸还没好,不如再延一周?”
    我摇了摇头:“我不想再等了,就今天吧。”
    沈鹜年幽幽注视我片刻,拉开抽屉,从里头掏出什么东西扣到桌上,滑向我。
    我按住一看,是把钥匙。钥匙扣上串着枚木质的圆形牌子,刻着一个“艾”字,还有枚很小的铃铛。
    “以后这就是你的钥匙了,你可以自由进出这里。”沈鹜年重新戴上眼镜,冲我笑道,“记得贴身带好。”
    我抚着木牌上的字,心中一时涌现许多情绪。有些情绪实属罕见,有些情绪久见天日,它们翻涌着,沸腾着,在我的身体里是那样壮阔庞大,万马奔腾,可一旦出口,却只化为无比平淡的一句:“谢谢。”
    出门的衣服是沈鹜年给搭的。那天买的衣服送到后,就直接挂进了卧室的衣帽间里,我还一次没有打开过。
    如今按照时节虽已是初春,不过天气还是很凉,因此还需要穿比较厚实的外套。
    沈鹜年为我挑选的是一件墨绿色的长款毛衣外套,内搭一件咖啡色的羊绒打底,再加一条格子围巾牢牢系住脖子。
    “真的不用送你吗?”出门前,沈鹜年又问了一遍。
    “不用了。”我朝他摆摆手,“我自己去就好,再见。”
    “再见,一路小心。”他并没有立刻回到屋里,而是一直目送我进电梯。
    白祁轩租在江对岸,尽管同是市中心,但属于另一个区。我到他发给我的地址时,已经差不多六点。
    小区看着也是个高档小区,高层住宅,一梯两户的结构,进门前,保安还先同白祁轩确认了下才将我放进去。
    在见到白祁轩前,我其实想过很多种可能,还模拟了一些对话,然而当我真正见到他,才发现自己想象的贫瘠。
    门开的一瞬间,我便条件反射般在脸上堆起了笑脸。我如常地唤他“白哥”,假装好奇地打量他的居所,在他问起我脸上的淤青时,镇定自若地撒谎说是不小心撞到的。
    我突然意识到,每个人都要在日常生活中演戏,我是如此,他自然也是如此。我喜欢的,说不定从来都不是真正的他。
    白祁轩不会做饭,晚餐是附近外送的泰国菜。
    “你要喝点酒吗?”他拿出一瓶白葡萄酒问道。
    上次宿醉后的糟糕感受还记忆犹新,我实在不想再体验一次。
    “不了,我喝水就行。白哥,你室友呢?”
    “我说我要招待朋友,让他去女朋友那儿了。”他开了葡萄酒,倒了小半杯,坐到我对面,“今晚应该不会回来了。”说着,向我举起杯子,“干杯。”
    我没什么兴致,可还是牵起唇角,举杯轻轻与他碰了碰。
    整顿饭,差不多都是他在说,我在听。
    由于徐獒的展办得非常顺利,他现在已经荣升项目经理,可以参与一些项目的谈判与制定。
    领导颇器重他,同事与他相处也很融洽,听得出,他很满意目前的职业发展。
    “……对了,你知不知道梁炜仁?”可能见我对金融这块兴致缺缺,他话锋一转,说起梁家的八卦。
    “梁家的太子爷?”梁汇云虽已是八十多,但仍然未退,因此他与原配所生的长子便也一直只能当“太子”,如今五十多岁,被外界戏称为“老太子”。
    白祁轩点头:“梁汇云据说突然查出癌症,终于打算放权,最近梁炜仁与梁在龙争虎斗,都快把天翻了。”他扫了眼我放在沙发上的外套,说,“梁家家大业大,梁炜仁在业界也是位颇有分量的收藏家,与沈鹜年的养父交情很深,奇怪的是,沈鹜年却好像与梁在更为交好。”
    我没太懂他的意思:“他们争家产,跟沈鹜年和他养父又有什么关系?”
    “你不会以为沈鹜年的养父,那个阿什麦金,仅仅只是个艺术品策展商吧?”白祁轩一脸好笑。
    他开始同我科普沈鹜年的养父何许人也。
    罗伯特阿什麦金,欧美著名策展人,艺术品销售商,也是名亿万富翁。他被称为艺术界的教父,拥有着轻易就能捧红任何一名艺术家的能力,热心公益收养孤儿的同时,关于他利用艺术品为毒枭与富豪们洗钱的传闻,近些年也从未断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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