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节
中午,于知乐回了市里,她在景元大厦附近的一间咖啡馆坐定。难得清闲的午后,她给自己点了杯草莓梨汁。
服务员先为她倒了杯柠檬茶,于知乐道了声谢,打开手机短信列表,找到一周多之前,景元音乐公司发来的那条短信。
短信里面,除去景元音乐公司的地址,还有林有珩林总监的手机号。
皱眉凝视了那串数字少倾,她食指压上去,拨通。
把手机靠到耳畔,那边嘟了两下,就被人接起:“喂,哪位?”
是个沉稳敦厚,趋于中性的女声,听起来格外舒适,像秋天陈铺在路面,晒上好多天的金色稻谷。
于知乐微微抿唇,喉咙动了动,回:“请问是林总监吗?”
“对,你是……?”
于知乐沉静一秒:“您好,我是,”顿了顿:“于知乐。”
既有严安引荐在前,想必她也应该听过她的名字。
“啊——”果然,对方惊讶地拖长了声音,有些意外:“是你啊,于小姐,你好啊。”
“林总监,你好。”
电话那头,传递来了一些惊喜的笑意:“我以为你不会联系我们了呢。”
“抱歉,考虑的时间有点久。”
林有珩是个脾气不错,且惜才的前辈:“没关系啊,严安和我把你说的天花乱坠的,我真是很想见你一面。”
择日不如撞日,她又说:“我今天刚好有空,你下午来公司一趟?”
听见那个名字,于知乐稍有迟疑,随口才启齿,试图提出自己的要求:“林总监,”
她无声地吸气:“我有个冒昧的小请求……”
“你说。”
于知乐轻咬下唇,她知道自己很紧张,但还是努力地稳住:“我可以和您私底下见面吗?”
“不方便来公司?”林有珩问。
“也不是。”
“可以啊,”女人答应得很痛快:“完全可以,让你来公司,只是设备齐全,你也好试唱,我么,也好直观地看看你水平。”
“我下午也可以唱,”于知乐补充:“我会把吉他带过去见您。”
那边愣了下,笑了:“好啊,你除了吉他还会什么乐器吗?”
“电子琴,口琴。”于知乐真诚地答:“都会一点。”
“这个很不错啊,”听到那边有人喊,林有珩当即约了个时间:“于小姐,我们下午三点左右碰面吧,回头在哪见,我短信发你。”
“好。”
“那再见,期待你的声音。”
“好。”
那边挂了电话。
于知乐长吁一口气,所有神经仿佛绷了一个世纪。
——
在咖啡馆里坐了半个钟头,于知乐准备回琴行取保养的吉他。
途径景元大厦,她遮额抬头,眯起眼打量这栋明晃晃的、耸立云霄的偌大建筑。
五十六层是哪一层?
她低头取出手机,给【狗胜】发微信:你在哪?
对面秒回:公司啊。
于知乐弯唇笑了笑:做什么?
狗胜:能做什么,上班和想你。
他又问:你呢?在干嘛?
于知乐没有再回文字消息,只发了个笑脸表情。
她再一次昂首望向大厦高处折射出来的刺目光线,在心底默默回复:
「我正在走向你。」
☆、第五十一杯
三点零五分, 于知乐收到了林有珩的短信, 让于知乐去城中广场一家名叫“中意”的下午茶,她大概三点半的样子到。
于知乐提前了一刻钟抵达那边,没想到,林有珩已经在户外卡座等她。
其实,她们之前并未见过面。
但于知乐上网查过她资料, 所以一眼便认出了林有珩。
女人坐在当中一片阳伞下, 她皮肤极白,身材微胖。
因为墨镜和低调的服饰,附近同样在饮茶休憩的路人, 并未过多的注意到她。
像林有珩这样专责谱曲作词的音乐人, 多是幕后英雄, 不比大舞台上光鲜亮丽的歌星, 从街边与你擦肩, 你也未必能认出他们来。
林有珩也瞧见了于知乐, 笑着冲她挥了挥手。
隔着黑漆漆的镜片, 于知乐当然瞧不见她眼神。但她能感觉到, 女人的视线一直跟随着她。
于知乐不忙落座, 停在桌边与她礼貌地打招呼:“林总监, 你好,让你久等了。”
林有珩摘了墨镜,随意放到桌面。她身上不见任何架子:“是我来早了,你坐吧。”
于知乐颔首,把吉他搁到一旁的空座椅上,才坐下。
林有珩仍在端察她,她直截了当评价:“于小姐,你形象不错。”
“嗯,”于知乐莞尔:“谢谢。”
林有珩双手交叉,保养得当的指甲盖,在日光里润和如玉:“不过,你长得漂亮,在我意料之中。”
见她一直在外貌上圈点,于知乐也不好多言,只是配合着,微笑。
留意到这姑娘不太自在的神态,林有珩弯唇:“于小姐你不必在意,外形也是我们签人时所要考量的一个重要条件。”
“就说你认识的严帅哥吧,”女人笑吟吟:“他能爆红网络,大部分因素也源于他的相貌气质,同一批录节目的歌手,唱歌实力和勤奋程度未必比他差。”
于知乐点头表示认可。
林有珩的确是个心直口快的人:“于小姐,你和严安是什么关系?”
她猜得很准:“曾经的恋人关系?”
于知乐并不否认:“对,他也是我以前的吉他老师。”
“原来他还是你老师。”林有珩靠回椅背,玩味勾唇。
为于知乐点了杯常温果汁,林有珩又问:“今天为什么主动找我?”
于知乐愣了下,回:“想唱歌。”
“呵……”林有珩失笑:“要当歌手的,都是想唱歌的。”
于知乐搭在桌边的指端稍微动了动,尔后才掐紧了答:“因为贫困。”
林有珩会意一笑:“为了钱?”
“是,”坦率承认并不让于知乐感到羞愧:“我的几个人生计划,都需要钱。”
“你有什么自信能挣到钱呢?”林有珩也不跟她拐弯抹角:“要不是严安和我推荐你,我都不知道有你这么个人。”
于知乐回:“你可以先听听我唱歌。”
林有珩挑眉:“看来你很自信。”
“不,我不自信。”这世上优秀的歌手太多,她这种半吊子,确实不值一提。
林有珩一只手搭到椅子把手:“你会写歌吗?”
“会。”
“哦?”林有珩微微前倾上身,来了点兴趣:“以前写过吗?”
“写过。”于知乐从自己的帆布包里抽出那只白色的档案袋,拆封,从里面挑出几张递给了林有珩。
林有珩随意翻出其中一张,斜在桌缘,抬眼皮,专心看。
少刻,她跟谱哼了几句,继而若有所思点点头,看回于知乐:“唔,还不错。”
林有珩把这张歌谱递回去:“你就唱这个。”
于知乐接在手里:“现在?”
林有珩没有迟疑:“对。”
于知乐环视一周白茫茫的,人来人往的广场:“我们在外面。”
“如果你真成了歌手,”林有珩扫了眼她的吉他:“你要在更多人面前登台演出,可能比现在多千万倍。”
于知乐有些排斥热闹,抵触喧嚣。但她也清楚,如果她铁了心要走这条路,必须要强迫自己适应那些她本不喜欢的场合。
所以她立即侧过身,取吉他。
中途,林有珩抽回她写歌那张纸:“我刚才看了下日期,这首《踩雪》是09年写的?”
“嗯。”
“这句……”她掀眼,精准无误地把其中一段小声唱出来:“「我看到地上的雪开出了花,白里透红,是少女画了腮红的脸,真可爱啊,可安静啦,咯吱咯吱,我在踩呀」,什么意思?”
于知乐把吉他抱到怀里:“这不是花,是血。”
林有珩一怔:“为什么写这首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