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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节

    谢承祖光着膀子,连外衣都未穿,端着盆要去小厨房兑热水,岂知,瑞珠大半夜没睡,顶着两个黑眼圈,早早把热水备好,正放在堂口处的桌上。
    本来要推门而出的谢承祖,见到人与备下的热水,诧异回过了身,一双利目扫向远远隔着他没十步也有八步的丫环身上,只见她满脸惊恐的看着他光果的上衣,上面还有几道明显的抓痕,明明怕的要死,却还战战兢兢的道:“热,热水备好了,还,还是我去伺候小姐吧……”
    这热水早未备,晚未备,偏偏这时候备好了,显而易见,眼前的丫头是知道屋里发生了什么,谢大人脸色变也未变,只大步过后,将热水一把捞到手里,冲她不耐挥手道:“我来,你回去看着福荫,无事不需站在门口,我不会把你家小姐怎么样。”说完冷哼了一声,转身大步流星进了东屋。
    瑞珠听到门口两字,脸立即心虚的红了起来,想到的是之前看到的情形,但在听完最后一句话后,又瞪大了眼,心道,不会把小姐怎么样?都那样欺负小姐了,他还想怎样啊!
    可惜,未等她真的攒够胆说出来,人已经进了屋,上了栓,还随手扯了地上的一件外衫,挂在了门上,将那条缝遮的严严实实。
    檀婉清迷迷糊糊半蒙迷醒时,感觉到被子被人掀开,她下意识的合在一起,可惜力气软绵绵,头脑也极不清醒,直到有什么东西滴在了脚上,滚烫的疼痛感让她的意识突然清醒过来。
    在看清了眼前发生了什么事后,原本没有力气的她,居然一阵怒从心起,随手摸到条腰带,也不知哪来的力气,拼命的用力的抽对着她的人光果的后背,天知道,已多少年没有亲手打过人。
    此刻别说是条腰带,就是鞭子抽在身上,谢承祖也是眉毛都不会皱一下的,更不必说身后那力道微的就跟猫挠一般,不过此时他正做着精细的活儿,却是万分小心的,一只手细细拨动查看,另一只手正举着蜡烛,被这样扰着,连他也忍不住的道:“打的轻些,我得看看伤的重不重,还好,只是有些红肿,等等,别推别推,小心蜡油又落在腿上……”
    这一身雪肤,当真无一处不细嫩,滴上一滴,可比旁人痛的多了。
    刚才脚背的那一滴,被他飞快抹了去,但那火辣辣的还是把人惊醒了,麻烦!
    这世上让人无地自容的事多不胜数,檀婉清还是第一次遭遇,拿着蜡烛被人看……此刻,她是脚上无力,否则,定然当场踩在他脸上,再不必管他是什么大人小人。
    虽然长年拿刀剑,但这时候谢承祖的动作却是轻柔的很,几下清理干净,便也不顾人反抗,钻进了被子里,一把将满面通红恼羞成怒的人整个抱住,心里直道,也不知怀里人是怎么样锦衣玉食生出来的,怎么会这般软,丝毫不敢用重了力道,他尚且处处小心,仍然到处是指痕,当真如水做的。
    “混蛋!”檀婉清喘息的骂道,尚且不足,又一口咬在他手腕上,可声音出口后,却像蚊子叫,咬上了,肉却硬的卡在嘴中,咬也不是,不咬也不是。
    紧紧抱住她的人,在感觉到手腕的温热后,反射般眼神一暗,接着大腿上的筋跳了跳,最后却是生生忍住,只在她发顶磨蹭了两下,威胁道:“别咬了,已经三更,你只有三个时辰的时间休息,睡吧,不会冷的……”
    不会冷的。
    果然,随着蜡烛熄灭,之前哆嗦的她,立即感觉不到半点冷意,反而如身处暖炉之中,那只手一直如影随形,无论她怎么拨开,都放在她腹部的手,慢慢的变得又暖又热,简在是太舒服,她坚持不了片刻,便沉沉的陷入沉睡之中。
    睡梦中,自己仿佛被托在一片温暖的羽毛上,慢慢的飘荡着,从未有过的暖意与舒服,让她忍不住想口申口今出来,不想从梦中醒来。
    ……
    一夜狂风肆虐,第二日清晨,倒也升起一轮煦暖的冬阳。
    冬日的练兵场,几人正站在场边,围看着大人一如往常的惊艳枪术,那一杆长一丈三尺七寸,重九九八十一斤的霸王枪,舞的是风云变色,枪头所到之后,如撕裂了空气般,化为一道道红影。
    可谓是不动如山,动如雷震。
    站在不远的老者,边看边摇动着头,口中念道:“枪术之妙,妙在於熟之而已,熟则心能忘手,手能忘枪;圆精用不滞,又莫贵於静也,静而心不妄动,而处之裕如,变幻莫测,神化无穷……”
    “……区区一本梅花枪术,能练到如此境界,可谓是登峰造极,军兵若能学到三五分,至少在战场上能保住大半条命了。”
    这健壮老者,是前些日子军中自邻场请来的一位马家枪传来,专为训兵枪而来,军中兵士如今多用枪,加之一城守卫本就是枪术高手,影响之下,手下枪术精堪的也不在少数。
    谢承祖养的手下的一彪骑兵,日日精米肥肉喂的人强马壮,不是留着上战场给敌人送人头的,要将损失降到最低,就要懂得保命的手段,既然不能死,就要练的比别人强。
    如今城内银钱尚算富足,铁窑也锻造出大量的枪头,事不宜迟,趁着年关修整时期,谢承祖让人重金聘请了几位枪术精深的大家,专门于军中指点兵士枪术。
    “大枪把粗如鸭蛋,枪头粗如鸭蛋黄。又长又沉,两只手端平都难,寻常兵士,未练过内功心法,其实不必如大人一般使大枪,反是累赘,普通长茅花枪即可。”那老者边观边道:“且大枪沉重,只有用腰力才使得开,好枪法须要能听到枪头上的劲,化发一家,方能不败!”
    这老者也是练枪三十多年的好手,几位头领自是受教,不过,在老者话音刚落,在大人一个平头跃时,腰力一转,不知为何竟然势头一滞,□□居然脱手而出,射向了大门。
    只听尖锐的一声刺穿声,门口的铁门竟是被洞穿,□□悬于其中,尾部颤动不已。
    几人当是惊了一下,围了过去,而在立在门旁站哨的一个兵士,在几人围过去时,竟是脸白如见鬼,跌在地上,半天爬不起来,难道他怕,那枪只要稍斜一点,今日的小命便保不住了,想到被大人的□□中的情形,那新入军营不足半年的小兵,竟然吓的尿了。
    看着悬挂于门的龙枪,及大门上的洞,此时此刻可没人敢笑话他。
    那老者只道习枪之道,力道掌控极高,难免失手,倒也常事。
    虽然一时失手,可看着大人的脸色,却是愉悦的很,从早上回营地,便是精神焕发,嘴角上翘,与往常很是不同,去伙房的几个头领,想到什么,却是嘿嘿的笑。
    “大人,这两日可是觉得腰力不济?不如让伙房的厨子准备些猪腰子补一补?”身着军甲的杜和试探道。
    寻常时,若听到腰力不济,简直是男人之耻,便是谢大人,也定然拉下脸来,不过今日却是嘴角上挑,扫了扫杜和日渐浑圆的腰围:“如此说来,你确实是要补一补了,后厨若有余下的,准嫂子拎回去给你开小灶。”
    “哈哈,就是,猪腰子能补个啥?”张献哈哈道:“大人要补也得补鹿鞭,这样耍起枪来腰才给力……”说完,不由向前挺了两下,引得几人大笑,谢承祖回身便踹了一脚。
    前两日大人将人带到府邸,营中还有谁不知道,昨日也一夜未回营,保了近二十年的童子身,一朝破掉,只怕难以再回到以往的和尚日子了,不过,才两日平日龙精虎猛的谢大人便腰力不济,这得被榨干了多少精血,才会如此啊,几人想到那一位,那细腰,那腿,那脸蛋儿,想来也是能够体谅了。
    本来只是玩笑之语,没想到,下午,大人竟真的带了十余骑兵,进山,晚间回来,居然真的打到一头雄鹿回来,几个头领磨拳擦掌,准备分了带回去,给女人孩子补补。
    结果,一向对手下极其大方的谢大人,这次整整一头鹿,连一块毛都没有分他们,一滴血都没让他们见着,直接切好分了骨,连块皮都没留下,提着便匆匆带回了离营地近处的小小宅院。
    补虚损,益精血的好物,可不是那么常有的,以前一人一五岁肉丁吃饱全家不饿,好东西仅着别人无所谓,可现在,他多了个身子金贵的人要养,可没什么好心分与别人了。
    第六十三章
    落入仇视她的人之手,檀婉清知道自己早晚会有这么一朝。
    如今能拖个一年半载,也算是给足了前大学士之女傲慢无礼的面子和身份了,在这样的时代,像她这种家族身败名裂后,逃亡出来的罪臣之子,境遇惨百倍千倍不胜数。
    这一点她很清楚,*不过是毛毛雨,檀家一行人到达的西北苦寒之地,那里才是遍地罪臣恶奴,男的当驴使,女的当男的用,住不暖吃不饱,何谈尊严脸面。
    外面,天色已亮。
    檀婉清起得比往常晚了一些,但到底还是爬了起来,随便裹了件外衫,跪在暖褥上,还有几分狼狈,手下意识的摸向后腰,隐隐的痛感,使她原地僵了好一会儿。
    瑞珠端了早食过来时,正见小姐慢慢跪坐在被褥间,眉头微皱着。
    因低着头,长发黑如缎子般散了一后背,水一般的滑,脖子处堪堪挂了一条红绳,掀了一角,惊鸿一瞥,比羊奶还润上三分,大概近些日子羊乳燕窝食物营养丰足,之前掉的肉最近稍稍补回一些,更是明显起伏,若要作诗,只怕是鬓垂香颈云遮藕,玉润珠圆比更饶也难以形容完全。
    只可惜,上面那些红痕青印触目惊心的很,让瑞珠都吓了一跳,仿佛极品美玉上,沾了不干净的污渍,可再想起昨夜……
    这个才十五岁,从记事起就一直在小姐的院子里,没怎以见过“世面”的小丫头,脸有些不知所措的红了起来,本来想开口说的话又咽了回去,不发一言的上前帮忙打理。
    檀婉清收拾妥当,用手抚开不利索的宽袖,接了瑞珠递过来的碗,看着瓷碗内热散发着诱人奶香味儿的温热紫羊奶,再想想流亡之地的一碗没有几粒米的苦米水,叹了口气,放到嘴边一饮而尽。
    瑞珠看出小姐心里不痛快,可满脑子的活捂在心里也实在憋的慌,目光数次欲言又止的瞥向进食不语的檀婉清,脚也是不由自主的蹭了一下又一下地面,到底也没问出来。
    在她想来,心头是有几分埋怨的,上回谢大人说要准备聘礼提亲时,小姐就不应该拒绝的那么快,现在可好,无媒无聘如何不合规,甚至……
    对方若是不提再娶之事,落入被动不提,小姐的清白可真的毁了。
    虽然一开始,她也觉得这等野蛮之地,那等痴心妄想的莽汉,实在配不上小姐一根头发丝儿,人忒穷不说,连住处都比过檀府的一处姨娘院子精致,论到才学,更是给郑原之子提鞋也不够用,何况一个穷乡僻壤小小的五品官儿,在京城,这样的武官儿连檀府看门的都不放在眼里,简直可以说,哪哪都配不上。
    可是,到底今时不同往日了,尽管口里嘴硬,可檀府死的死,卖的卖,发配的发配,毕竟是事实,她和小姐二人在这样的乱世之中,能保住清白,保住一条命,都是老天仁慈,给了天大的机会,可从此以后,小姐可再再无人可靠,无人护着,所以连这个往日不放在眼里的小小武官,也能掌握她们的生死。
    对她而言,这半年多来,就像从人间落入地狱一般,她一个府里的丫头尚且如此,小姐又不知是个什么样的心情。
    所以,她是既忍不住了想说,又顾及着小姐不敢问。
    在她心里,女子贞洁一丢,绝对是与性命等同的事,如果那个谢大人不娶小姐,那小姐这亏就吃大了,便是她一个小丫头也知道,那是十分不妙的事儿。在她心里,那阎王以前的时候就敢对小姐大小眼横眉竖目的,昨晚回得了手,若真的不认帐,她们两个弱女子拿他根本没有办法,想到昨夜他磋磨小姐的样子,瑞珠忍不住打了个冷颤。
    等檀婉清漱口后,取了披风,提了书袋,准备出门,她才忍不住开口劝道:“小姐,你要身子不舒服,我这就去书院跟宋娘子知会一声,今儿个就不去学堂了……”
    哪知檀婉清沉吟片刻道,“不做便罢了,既然答应下来,就不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想到什么又道:“你去取八十两银来,我有用处。”
    家里吃穿用住都是瑞珠在打理,作画的大部分收入,也都被她锁在匣子里,轻易不动,听小姐说一下子拿出八十两,她心里十分肉痛,都是小姐十几两赚的辛苦钱,除了花费的,现如今加在一起,还不到百两,她正想凑百两换成金锭,却一下子要拿出差不多全部,这点钱,若在以前,哪曾放在眼里过。
    尽管肉疼无比,瑞珠还是没问小姐,回头就去橱柜里将匣子取了出来,拣了八个打的实实的小银锭,用帕子一包,给小姐装进了书袋,檀婉清这才点头推开门,走了出去。
    “小姐,你真的没事啊。”瑞珠见小姐走的步子明显比往日小的多,出门的时候她还是担心的道。
    “回去吧。”檀婉清出了院门后,心里也微微有些疑惑,她什么体质自己最清楚,有如瓦瓷相撞,不说粉身碎骨,也要伤痕累累,这一通罪早晚是要生受下来的。
    可如今走着,除了某处还隐隐不舒坦外,精神倒还好,早上起来,拿过铜镜时,脸上还有一丝气血充足的红润,难道是因为流亡途上苦头吃得多了,体质变好了不少?
    今日到学堂的时间略晚些,宋秀才娘子已上完两堂,当下她也没有耽搁,提着书袋直接走了进去。
    应付一群精力旺盛的小包子,也真得有个非凡的体力和精力才行,平日两堂下来,每每都有些筋疲力尽的之感,今日却是怪了,除了口干之外,精神一直很饱满,状态前所未有的好。
    檀婉清也不得不去想,抛去体质,难道也是这些日子喝的紫羊奶的关系?
    中午,婉拒了宋夫人的共用午饭的邀请,沿着学院内的羊肠小道一路出了大门,大门口右面出墙的一片梅花树下,正站着一个眍的身影,一直在左张右望。
    檀婉清一走出来,他就眼前一亮,几步走上前,恭敬道:“桃儿小姐。”
    此人不是别人,正是被抄家前檀府的徐管事。
    心事重重的檀婉清见到他,脸上方才露出了丝笑容,“徐管事。”
    徐锦听到徐管事三个字,不知是回忆起了往日,还是应了尴尬的现实,沧桑的脸上露出一丝苦笑,“桃儿小姐,昔日檀府的徐管事,如今只是白府赶马车的一介马夫罢了,实在是担不得管事二字。”
    檀婉清也目光一黯,一主一仆站在那儿,竟是半天未语,半晌,她才轻声道:“……我也不再是昔日檀府的小姐了,徐叔,以后就叫我桃儿吧。”当年檀府的老人,现今也无几个人了。
    “万万不可,大小姐永远都是大小姐……”
    檀婉清抬手打断了这些毫无意义话,将其引至梅树下,目光状似无意的扫向不远处的一个人影。
    自从左近暴露后,又逢白家那个浪荡公子之事,他自领一顿军棍后,也就破罐子破摔,开始光明正大的出没,檀婉清每日做了什么,到了什么地方,见着什么人,甚至到一觉睡了多长时间,估计都了如指掌。
    檀婉清现在是打着“叙旧”的名头,却是必须长话短说,此事耽搁越久,越是心下不安,只恐夜长梦多,引人怀疑。
    “白府没有为难你吧?”
    “自从上次的事,白府的人都很客气。”两人心知,这既不是因为马夫的身份,也不是因为一个落难小姐,全是那个谢阎罗的名头煞人。
    “白府毕竟不是长久之地。”檀婉清从书袋中取出那小包银锭,塞到徐管事手里,表情前所未有的认真道:“把卖身契拿回来吧,白府应该不会再为难你,剩下的银子做盘缠,够你回京城探亲之用了。”
    徐锦听完,惊讶的张了张嘴,他原本就想过,以小姐念旧情的性子,或者会想要赎回他,留在身边得用,这对他而言,是天大的恩赐了,能离开白家重回在小姐身边,即便让他每日吃糠咽菜也是甘愿的。
    却没想到,小姐居然放他回京。
    若说不想回京那是假的,京城还有他的大宅,妻妾,儿女,这大半年来,他无一刻不挂心,焦虑,甚至为隐隐的猜到的事而愤怒着,天知道,夜半睡不着辗转反侧时,他想回去探个究竟之心是怎样如猫抓一般的强烈。
    如今,这样的想法有了机会,忍不住呆怔,待反应过来时,理智拒绝,他在檀府混了三十多年,什么样的人,有什么样心思没有个十分,也有七八分,在他看来,小姐现在的处境并不妙,那日马上的守备大人无论行为还是目光,对桃儿小姐都充满着赤果果的占有,欲,失去了檀府与老爷的庇护,落入男人手中,所遭遇的事,再没有比他更清楚的事了。
    小姐身边又只有瑞珠一个丫头,无人撑腰,这怕这亏是要往肚子里咽,若是留自己在身边打理,或许无法立即扭转局面,但至少可以让小姐多个指使的人,出外办事也多份方便,也能让桃儿小姐多几分底气。
    他要真回京归亲,是万万不可的。
    握着手里的一包布帕正要推回去,突然感觉到小姐将包银递给他同时,有一个半硬的似纸叠的东西,塞进了他掌心。
    檀婉清将手帕包着的银两紧紧压在他手上,眼晴看着他道:“事不宜迟,迟则生变,赎了卖身契就早些回京与家人团聚,这些钱虽然不多,但省着点用,过路费也足够了,不用担心我,我这边自有安排……”
    檀婉清说完要说的,并未耽搁多久,匆匆走了。
    徐锦将银子揣到腰间,恍恍惚惚回了白府,午时正是府里主子需要用人的时候,他见四下无人,进了厢房匆匆将手里捏着的纸团打开,上面是桃儿小姐绢秀的字迹,她的处境与打算,以及……
    徐锦越看越凝重,看完后顿了下,然后展开匆匆记下上面的地址与人名,立即撕了个粉碎,并寻了盆只剩下点烟苗的炭盆,扔了进去,不一会儿纸片被慢慢沁燃,烧成了灰。
    第二日天还濛濛亮,一个眍的身影,便钻进一辆出城的马车,悄悄离开了卫安城。
    第六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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