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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节

    这是孟平川最常规的回答。
    不带一丝一毫的感情,甚至给人强盛的压迫感。
    不论对方高矮胖瘦,一旦有人打扰,他便立即停下,从书包里把裹成一团的校服拉扯出来,不管正反,随意往自己肩上一搭,边走边在手上转球。
    不可一世的样子特欠抽,可偏偏中学时代的女孩子都买账。
    一次,他跟好哥们方初躲在家里看片儿,窗外绿树阴浓夏日长,梅子在雨中逐鹿,突然窗户玻璃被啪嗒一声敲响。
    孟平川起身去看,窗户还没打开,老式的铁窗就被人用大石块砸了个稀巴烂,叮叮当当的落着碎玻璃渣,跟溅在绿阴幽草上的水声合奏。孟平川看傻了眼。
    楼下还是当日篮球场上的红发女孩。
    她浑身淋雨,仰着头笑得打颤,扯着嗓子大喊:“孟平川!我操/你大爷!让你不喜欢我!”
    孟平川蹙眉,居高临下的看着她。
    方初年少时是个敦实的矮冬瓜,除了嘴上特厉害,一般打架都是要扯后腿的,跑不快不说,还怂,对方人一多他就恨不得立刻求饶,跟孟平川当了哥们儿,完全是因为孟平川总替他扛拳头。
    这次方初想下去抓那女孩赔钱。
    被孟平川拦下,他无所谓的说:“算了,不想跟她扯上关系。”
    方初想想也是,那会儿还是个半大点的孩子,打群架不逃跑就是最仗义的事情。他问孟平川,“你不喜欢她?”
    孟平川点头,“不喜欢。”
    方初问:“那你喜欢什么样儿的?”末了又觉得不对劲,羡慕的来了句:“你喜欢的什么样儿的没有啊!可你都看不上哇!”
    孟平川看了眼破洞的玻璃,一阵心烦,把靠窗的桌子收拾干净,不能沾水的放地上,拿抹布往窗台上一遍一遍的擦。
    方初凑过去,撞一下他的肩:“说啊,你喜欢什么样儿的?”
    孟平川没认真想过这问题,但那一瞬间心里却有了笃信的答案:“笑起来特干净的。”
    “哟呵,得多干净?你当是演小结巴的黎姿呢?”方初不当回事,“说白了,你就是看人家姑娘长得好不好看,扯什么笑容啊。”
    “滚你……”
    孟平川往雨幕深处看,“老子偏偏就喜欢那种笑得好看的。”
    “我看你就是想找个操/起来爽的……”
    “再胡说抽你信不信?”孟平川瞪他一眼。
    “行行行,您是处/男您说了算!”
    “滚蛋……”
    ……
    后来,孟平川去当了兵,方初留在湘城当了公交车司机。
    虽然联系不多,但年假方初结婚,孟平川还是到场送了礼的。
    方初已然不是当初的大腹便便,他还是不高,但瘦了许多,整个人看起来很有劲道,一双手臂黑得发红。
    婚宴当晚,方初喝高了。
    他拖着孟平川到酒店厕所,远离喧闹,躲起来抽根烟,靠在洗脸池上问孟平川:“找到媳妇儿没?”
    “嗯。”
    “哟,还有你看得上眼的?”
    孟平川笑一下,“你要见过她,你就不会这么问了。”
    应该问,她这样的姑娘竟然能看上你?
    但方初理解错误,他以为孟平川最终回归平淡,找了个相貌平平的姑娘,揶揄说:“后悔了吧?当年学校可是大一片儿漂亮姑娘喜欢你,你偏要找个笑起来好看的!”
    “不后悔。”孟平川无所谓的吐口烟,“我媳妇儿比她们都好看。”
    “哎哟,听这意思是真给你找着了啊!”
    “嗯。”
    “笑起来像黎姿?”方初不信。
    孟平川摇摇头,“不像。”他手机里存了不少程溪的照片,他不是没想过拿出来,但总是捏在手里舍不得。
    方初喝高了,拍着孟平川的肩膀说胡话:“那我是搞不懂你了,你不是从小就特喜欢黎姿么?我就不行了,我他妈小时候就喜欢《绝代双骄》里的小辣椒,你还记得吧?就那个喜欢撒泼打人的小辣椒……”他走路打颤,“结果还真找了个泼辣娘们儿回家……”
    孟平川笑了笑,搀着他往外走,“你喝多了。”
    “没喝多!”他摆摆手,“我特清醒,你是孟平川,我最好的哥们孟平川,你今天结婚我特高兴!”
    “是你结婚……”
    “哦对,是我结婚,那我也特高兴!”
    ……
    隔日,方初酒醒了,领着媳妇儿来找孟平川。
    说是弟妹非得正儿八经见一回,吃完饭,方初拖着孟平川去看当年被砸破的那扇窗,虽然已经换了铝合金的,但两个人的记忆还停留在老铁窗的青苔、红锈上。
    方初认真问:“能被你喜欢的姑娘得是长的什么样儿啊?”
    孟平川笑出声,“还能长成一朵花儿?”
    “那可不么!你给哥们讲讲她哪儿特别了。”
    孟平川沉吟,“也没什么特别,就是她冲我笑一下,我就乐的不行,就觉着为了她,什么苦我都能吃得下。”他说话时始终带着笑意,“她往我身上一靠,什么都不用说,我他妈就硬了……”
    方初笑得张狂,“你怎么跟个愣头青似的!没谈过恋爱啊?”
    ……
    孟平川打球时满脑子都是当年的回忆,那时的父亲还不年迈,能追着他到处打,那会儿的方初总被人嘲笑讨不到老婆,如今孩子都有了,倒是他,十年前一身孤勇。
    十年后,孤勇一身。
    青春,大概是梦的延长。
    他笑着摇了下头,随意起跳把球投出去。
    谁说夜深忽梦少年事才觉得嘴里有点苦,明明清醒的沉沦才算是打心底里泛着坛子底的酸。
    球砸到篮筐上被反弹得老远,孟平川一回头,已经有人捡了球蹦蹦跶跶朝他跑过来。
    孟平川露笑,转瞬即逝,故意挑眉问她:“不是不出门吗?”
    “我又没从大门出来!”程溪套了件粉色开衫,里头的背带裤肩带总往下掉,她拿个晒衣服的夹子别上了,一边红,一边绿。
    孟平川笑话她,“翻窗户会情郎?哪儿学的啊?”
    “……跟你学的啊!”
    见程溪梗着脖子理直气壮的跟他说话,他就没法再装了,搂着她亲一下,手摸到她大腿根上,“我教你别的,你怎么就学不会?”
    程溪闷哼,“那是我不想学。”
    “反正也不需要你动是么?”
    “……”程溪瞪他一眼,急着往四周看,“你能不能好好说话?不逗我皮痒啊?”
    孟平川笑着往她耳朵上轻咬,“不弄你心痒。”
    “……”
    程溪皱着脸捏他的腰,力气用的大,孟平川喊疼退了一步,反倒恶人先告状:“我没说‘不操/你心痒’已经很注意了。”
    程溪无奈,“哦,那我还得表扬你?”
    “不跟你玩虚的,还是身体力行靠谱。”
    “喂——”
    孟平川说完把她帽子一把扣上,拖着她的手往纺织厂的后门边带,等她帽子一掀,孟平川的吻就落下来。
    孟平川在这方面向来主动,从不需要程溪拉下脸来暗示,他想亲就一把把程溪拉到怀里亲,想要她也很少克制,光他那双眼睛就藏不住,亮得跟蕴着湖泊的光芒一样。
    程溪被他吻得有些发懵。
    吻,虽然温柔,但今天孟平川格外的急迫。
    程溪意识到了,她跟不上他咬她舌尖的节奏,只是拿手轻轻拍他的背,嘴唇被他吸得生疼,她也没有喊出声。
    半晌,孟平川抱着她,不再动了。
    程溪小心的亲他的脸,柔声问:“怎么了?”
    孟平川沉声:“小事。”
    “那你告诉我呀,我帮你想想。”孟平川不吭声,重新亲她的脖子,程溪轻声撒娇:“你跟我说嘛,我想知道。”
    孟平川把她的开衫退到胳膊弯,解开她的衬衫,拉下背带裤肩带,夹子弹到程溪脚边,他慢条斯理的在程溪的胸口亲吻。
    在她不说话的时候,使劲的吮吸,印出一道红痕。
    程溪没什么痛感,只觉是被蚊子叮咬后挠破了皮一样,慢慢就感觉到他在舔那处发烧的地方。
    程溪不想勉强,但又分明感知到他的反常。
    推推他的肩膀,问:“跟我说好不好?”
    孟平川“嗯”一声,停下动作,抬头与她对视,“明天我要去做一件我不想做的事情。”
    “……非做不可吗?”
    “嗯。”
    程溪语塞,只好安慰说:“那我们享受无法回避的痛苦好不好?”
    “嗯,我还有你。”
    程溪笑得清甜,“是呀,还有我,明天等你把不喜欢的事情做完,我给你做四色蒸饺,等你回家吃。”
    “等我回家……”
    “嗯,等你回家。”
    孟平川心里一暖,一想起“家”这样如此精细的词,其他的一切,没有一种更矜贵。
    他丝毫无法掩藏笑意,重新吻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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