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节
刘秘书却已将手中的资料呈了过去,“纪总昨天将自己手上百分之十的纪氏股份转给了少夫人……”纪老爷子的手一颤,看着那份资料的眼睛也由失神变得震怒以及难以置信。
刘秘书觑了他一眼,却又将另一份资料呈上,“这是纪总昨天和博远签下的合同……”
顿了顿,又小心翼翼的说道,“纪总说,一切都是她应得的……”
他说着,又将刚才从电话里听到的事转述了一遍。
博远与纪氏交好,一切只因少夫人。
纪老爷子听完,却是又久久沉默。
伸手接过,薄薄几张纸,却仿佛千斤重,压在心里,沉得人难受。
他突然感觉到自己是真老了,一点事,都能压得他喘不过气来了。
可是他老了,也就只是一个人。
曾经引以为傲的儿子没了,曾经予以器重的孙子,也已经很久没再过来了。
可是为什么呢?
他做错什么了吗?
手中的纸最终掉在了地上,他没有去捡,只是沉沉的又重重的靠在了椅背上。
他们再不曾交锋,可他已然溃不成军。
……
而在三个月后,当他的寿辰即将到来之际,他却还是拨通了纪崇均的电话。
“到我生日的时候,让她一块过来吧。”电话里,他的声音格外的苍老。
第50章 正文完结章
时装周上的绚烂过后, 程季安又回归到了平静的生活, 每日在博物院进出,到了休息的时候再和明女士商谈着合作的事。
只是她不在意的某些地方,一些话题又在刷新着。
秀台上,她一袭黑裙,闪亮登场,虽在一群模特中, 依然吸引了一众媒体的眼球。她是美丽的, 设计又是如此的出众, 她的照片便频繁出现在了一些媒体之上。
于是一些将要被遗忘的话题就又被带了出来。
还记得那幅风靡一时的《向日葵少女》吗?还记得那些沸沸扬扬的传言吗?那个时候, “程季安”三个字占据了多少版面。可是不管当时闹得多厉害,她却始终不曾露面。于是尽管人们热切讨论着,可是除了寥寥几张照片和几个爆料, 再无人知道其他。
而现在,她终于出现在众人面前, 最为直观, 也最为立体。所有人都感受到了她的美, 含蓄优雅又不失风情。
只是当人们复又讨论起来的时候,另一个问题却又呈现。曾经的那些谣言纷纷得到澄清, 就是明瑾女士都出来发表了说明,可是身为另一个当事人的纪氏, 却始终未作回应。那么程季安是否真的嫁入纪家?又是否真的已与纪氏总裁离婚?后来的两人同框照,又是否真的是纪氏为了做个博远看的粉饰太平之举?
就在这个时候,一张照片又出现在了众人的视线。每每参加时装周时那些明星大咖都会带来一些话题, 而能坐在第一排的更会成为众人的焦点,可是这一次,看台上的另一个男人却吸引了他们的注意。
很多人不知道他是谁,他只是坐于人前,微笑鼓掌。然而纵使身边光鲜亮丽明星云集,他也一眼显现。他是年轻的,沉稳又英俊,嘴角含笑,眼神明亮,端坐着的样子,又带着与生俱来的疏离。
虽是低调,不容忽视。
很多人都好奇着他的身份,然而当他被扒出来时,所有人又都感到意外。纪氏总裁纪崇均,没想到也到了现场。
他是因何而来?因为明家?还是因为其他?
另一张照片给出了答案。秀台上,程季安望着右下方,笑容明亮;看台上,纪崇均望着她,眼神也在瞬间变得温柔。身周是无数的华丽背景,可是他们两个人仿佛成了彼此的焦点,眼中再无其他。
至此,所有的关系又都被联系起来。
然而,这还不是全部,又一个少女吸引了众人的注意。她亦是坐在第一排,就坐在纪崇均的身边。所有人都对这个全然陌生的女孩感到了好奇,然而当她的身份被扒出来时,所有人又都瞠目。
博远集团的千金,没想到也来到了这里。
那她又是为谁而来?与纪崇均坐在一起,是否也是为给程季安捧场?程季安得到纪崇均的支持尚属情理之中,可是博远集团千金也为之站台,这里面又蕴含着怎样的意义?
人们的视线不由又投向了之前的那则新闻报道。纪崇均和程季安同框,被指是为了挽回博远所作的危机公关,甚至两年前纪氏迎娶昔日战友后代也被指是另存目的,可是现在是否真的如此?
而当另一则新闻被发布出来出来的时候,所有人又都开始沉思。
博远与纪氏签下了未来五年的长约,甚至其他的方面也都有了合作的意图。
如果纪氏夫妇当真只是作戏,博远又如何能与之继续合作,又如何能让自己的千金出席那样的场合?一切都在说明,博远与纪氏之间关系匪浅,纪氏夫妇也并非如传言中说的那般。
至此,所有的谣传又都不攻自破。
长恒之流早已缄了口,他们总比外人更能察觉风声,这一场仗,他们做了再多努力,也终究是输了。
所有的讯息都在交杂着,时尚圈,娱乐圈,金融圈,各有狩猎。然而不管外界多么纷腾,程季安依然只是忙碌着自己的事。
博物院招来了几个应届毕业生,有两个分到了他们书画部,她正带领着他们掌握各种知识。而与明瑾一起创立的新品牌在明岚的推动下,也迅速步入了正轨。明岚有太强大的市场号召力,她的设计也早已在时装周上惊艳众人,两者联合,自是势不可当。甚至随着国际电影节的到来,某些明星在选择红毯礼服时也将目光投向了他们。
只是不管她获得多少荣光,她也始终低调着,不会寻求更多的曝光。
转眼又是三个月过去。
程季安跟纪崇均的感情愈发的稳定,两个人虽然都在忙碌着自己的事业,可是也都达成了默契,忙时各自为政,闲时又都待在一起,都给彼此留足了足够的时间。
这一天,两个人便又待在了一起。
纪崇均正在厨房煎着鸡蛋,程季安穿好衣裳则又从背后搂住了他。她的脸上依然带着红晕,刚才的激烈还未彻底褪去。
时值周末的早晨,天气晴好。
“怎么不睡了?”纪崇均握住她的手又回头说道,刚刚她还是困顿的很。
“你不在就是睡不着啊。”程季安说着,声音慵懒又俏皮。
纪崇均听着,便忍不住笑了。她越来越缠人,可他也是越来越喜欢。他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每每出差时一个人住酒店,就总会在半夜里醒来。习惯了两个人一起睡,感觉不到她的存在,就总觉得心上缺失了一块。
只是想到刚才接到的电话,他就又有些是默然。片刻之后,还是选择说出。
“安安,刚才爷爷打电话来,让我们过几天一起参加他的寿宴。”他转过头,声音有些小心。
——到我生日的时候,让她一块过来吧。刚才,纪老爷子打来了电话,又如是说道。
程季安望着他,有了一瞬的迟滞,像是一时没听清,而在半晌后,她眨了下眼睛,又低下了头。
她没想到老爷子会这样。
她跟纪崇均已经复婚很久了,可是始终没有再跟纪氏接触过,或许是太过繁忙,又或许只是心存芥蒂。她知道纪老爷子不喜欢自己,也知道当年他不过是心存利用,于是当最后的伤害造成后,也就渐行渐远,再无瓜葛。
而在这三个月里,她也再未和纪老爷子见过面。
她知道纪老爷子是固执的人,久居高位惯了,轻易不会改变自己的主意,只是没想到,他会在今天发出邀请。
老爷子的寿宴总是很盛大,往年都会宴请很多的亲朋好友到场,而他邀请她,也就是等于重新承认了她的身份。
只是那个宴席上有太多的人了,那些人往年都打着照面,每个人看着她的眼中又都充满审视……
程季安想着那些过往,止不住又低下了头,那些并不是太愉快的经历,也正是因为如此,她下意识的就想闪避。
纪崇均见着,心也有些揪紧。她的反应他早已有所预料,他总是想为她赢取着什么,可也总担心她会心生排斥。
程季安这时又抬起了头,她的脸上带着笑容,“那我应该准备些什么呢?”她说着,明媚又爽朗,就像是想开了一般。
总是要面对着,纪崇均身后的纪家,总是一个无法规避的存在。
纪崇均看着她的模样,忍不住又笑了起来。
……
纪老爷子的寿辰在周五的晚上,按照往年的惯例,定在了华都最大的酒店。
程季安当天早早的下了班,等到点的时候,纪崇均也亲自过来接了她。
衣服早已准备好,蓝紫色的长裙,典雅大方,却不比原来的端庄保守,只又带着一份曼妙与随性。
这是纪崇均为她定下的,原先她还想着是否要传得庄重些,纪崇均却只让她做自己。看惯了她现在的衣品,再想起她原来的那些衣服,就总觉得有些不对劲。
她的首饰也都配齐,一套蓝宝石,与她的衣服搭配着,相得益彰。
只是一路上,她看似平静,心中还是难免紧张。
她仿佛又回到了第一次参加纪氏宴席的时候,隐隐的,又有了些不知所措。
酒店之中,宾客早已云集。纪老爷子坐在椅子里正与人闲聊着,眼神却又时不时往门口望去。
虽然纪崇均说过他们会出席,可是现在六点了,人还未至。
其余的客人三五成群,偶尔也有目光瞥向门口。纪家的事他们多少听说了些,知道程季安跟纪崇均离婚了也搬出了翠湖别墅,究其原因却是不详,隐约有猜测,大概是她不受纪家喜欢,毕竟那两年里纪崇均始终对她淡淡,并不上心的样子。也难怪,婚姻讲究门当户对,他们之间的悬殊实在太大。
之后好像又说两个人又在一起了,但是没人亲见,对此也就只持保留态度,毕竟她始终没有搬回翠湖别墅,之后的场合也都没再看到她露面。看上去好像没再得到纪家认可的样子。
所以,她今天会否到场也就成了关键。
她会到场吗?很多人都在观望着。
不过在彼此的交谈间,众人也知道了一些事,程季安和明家的明瑾有了合作关系,如今正被热议正遭追捧的就是她们一同创立了品牌,不但如此,她似乎与博远的千金也走到了一起。总之,她已然今非昔比。众人得知后都有些瞠目,明家她们早已熟识,博远更是如雷贯耳,她们不知道,她怎么就和他们搭上了关系。
但是很显然,她再不能小觑。
酒店门口,纪崇均的车终于抵达。门打开,程季安被扶着走下,手有些凉。
已经九月了,秋风送爽,傍晚时候又下了雨,天气一阵清凉。
“冷吗?”纪崇均察觉到后,止不住问道。
程季安笑着摇摇头,“还好。”
她不冷,只是还有些紧张。
纪崇均看了她一会,将她的手捂了捂,又道:“那我们先进去吧。”
程季安点点头,“嗯。”
走上阶梯,侍应生已经开了门,渐渐打开的门里,是一片金碧辉煌。很多人都已转过了头,纪老爷子也在一瞬间将目光看了过来。
程季安望着众人,手有些绷紧。纪崇均将她挽着自己胳膊的手握了握,却只侧头说道:“不要紧张,有我呢。”
她的紧张,他如何能不知。
他的眼睛温柔又肯定,程季安望着,心中止不住涌出了一股暖流。
之前她参加纪家的宴席,总是一个人面对着这一切。她手足无措,勉力支撑,一点点适应,又一点点习惯。可是她总是孤独着,也总想寻找一个慰藉。
现在,终于有那么一个人相伴她左右,告诉她,不要紧张,还有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