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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书库 > 穿越重生 > 明朝小官人(我家的表哥数不清) > 第10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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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节

    “周相公。”
    有人叫他,声音轻柔。
    周大郎抬起头,一个面容秀净,头戴银丝云髻儿、穿白布衫儿、蓝布花裙的妇人看着他,手里拿着他正在找的帽子:“这是你丢的吧?”
    这些天府里的客人多,周大郎听媳妇念叨过,戴银丝髻儿的妇人一般是别人家的妾室。
    当下不敢多看,垂下眼帘,客客气气道:“是我的帽子,劳烦您了。”
    接过帽子,戴在头上,走开时,忽然眉头一皱:这个年轻妇人,看起来好生面熟,不知道是不是李家的什么亲戚。
    宝鹊看着周大郎头也不回地走远,神情怔愣。
    脑子里像是有两个人在撕扯她的神经,一边是浓眉大眼、年轻憨厚的周大郎,一边是人到中年、喜怒不定的张大官人。
    周大郎肯吃苦,嫁给他只是头几年受穷罢了,他现今跟着三小姐做事,还怕以后挣不到钱钞吗?
    张大官人脾气暴躁,只对正妻张大少奶奶略有尊重,动辄打骂身边的丫头。张家规矩多,妾室不能上桌吃饭,不能抛头露面,不能和外人交谈。
    明明离开李家没几年,宝鹊却觉得自己好像在张家过了十几年那么长。
    如果早知道今天,当初她会拒绝太太的提议吗?
    耳畔炸起一片轰鸣,新房的方向传出一阵阵爽朗的大笑声。
    宝鹊摸了摸梳得紧绷绷的鬓角,转身走进内院。
    李绮节今年的生日是在李家过的。
    家里人都准备了礼物送她,连胖胖也凑热闹,摘了一大把喇叭花,巴巴送到她跟前,念出周桃姑教他的话,“祝姐姐身体常健,青春永驻!”
    众人听了都笑,周氏把胖胖搂进怀里,摩挲他胖乎乎的脸蛋。
    连张桂花也露了笑脸。
    李绮节还真有些受宠若惊,张桂花出阁之前,何等高冷,对谁都不假辞色,如今却温柔和气,简直像变了个人。
    大概李子恒实在太傻,想和他一起生活,张桂花必须先融化自己,免得把丈夫冻成冰渣。
    不过张桂花还是那么直接率性,喜欢谁就和谁谈笑风生,不喜欢谁随便敷衍两句,就不搭理了。
    她以前和李昭节关系和睦,来往密切,李昭节简直把她当成亲姐姐一样崇拜。不知怎么的,两人出阁后再度重逢,竟然变得生疏客气不少,按理说,从闺中好友变成嫂子小姑,不是应该比以前更亲密吗?
    丫头送来刚出锅的巧果,张桂花和李昭节同时伸筷,刚好夹到同一块儿葫芦形状的。
    张桂花立刻松手,李昭节冷笑一声,把巧果咬得嘎嘣响。
    张桂花竟然主动退让?
    李绮节眯起眼睛,目光在张桂花脸上盘旋。
    张桂花被她盯着看了一会儿,有些微微发窘,一扭脖子,侧头和李九冬说话。
    李绮节暗暗发笑,恍然大悟:张桂花没有利用李子恒报复李南宣,但她当初刻意接近李昭节,确实别有居心。后来她对李南宣死心,自然就和李昭节疏远了。
    李昭节爱使性子,张桂花脾气冲,两人都是娇生惯养、不惯忍让的,如果不是张桂花有意接近,她们根本不可能成为闺中密友。
    李昭节不明白里头的缘故,以为张桂花反复无常,一怒之下和她绝交。
    张桂花心中有鬼,不敢说出实情,所以今天才会有如此表现。
    难得看美人吃瘪,李绮节忍不住幸灾乐祸。
    至于张桂花和李昭节能不能和好如初,不关她的事——涉及到李昭节,她绝不掺和。
    作者有话要说:  经不住夸的我,二更奉上。
    眼睛好酸,要去睡一下。
    ☆、第123章 结局章(2)
    顺天府, 外城。
    已是申时三刻,日薄西山,云霞轻拢,院内的丁香树披着一身璀璨晖光, 静静矗立。竹竿上晾了几件男子的外袍,在晴朗的日头下曝晒一天,衣袍已经干透, 一个梳辫子的小丫头踮起脚跟,把衣裳一件件叠整齐,陆续收进竹篓里。
    杨娴贞头梳桃心扁髻,簪双股银素钗,戴金丝狄髻, 穿一件香纱地纳绣萱草石榴纹褙子, 银红细布交领袄, 毛青布百褶裙, 坐在窗下,手里正飞针走线——她想给丈夫孟云晖做一只招文袋。
    孟云晖是文官,每天去衙署报道,少不了要随身携带笔墨、文具、印章和其他一些零零碎碎的小东西。他不讲究,不管是文具还是碎银子, 一股脑往衣袖里的小兜塞, 要用的时候,掏掏摸摸,得翻找半天。不仅不方便, 还容易遗失物件。
    杨娴贞从小苦练女红,府里绣房的婆子都没她手艺好,不一会儿的工夫,她就把招文袋做好了,里层是皮革,外面是坚韧耐磨的厚布,没有绣上花纹,朴素大方,孟云晖应该会喜欢。
    鸭蛋大的红日渐渐坠入翠微群山之中,罩在窗前的光线越来越暗淡,杨娴贞把招文袋放在雕刻福庆如意纹小炕桌上,幽幽地叹口气。
    她是庶女,姨娘年老色衰,早被父亲忘在脑后,她性情愚笨,不会甜嘴哄长辈喜欢,也不受父亲喜爱。太太生了五个儿子,两个女儿,一窝半大小子,闹得她天天犯头疼,实在没有精力照管庶出的儿女,干脆让各房姨娘自己教养子女。
    她跟着姨娘长大,学着姨娘怎么讨好太太,怎么和府里的管事媳妇打交道,怎么在各房姨娘哥哥们的纷争中明哲保身。
    那段日子,憋屈是憋屈,但她们母女相依为命,过得很快乐。
    十一岁那年,姨娘对杨娴贞说:“贞儿,你不能再学我了,我生来下贱,只能给大官人做小老婆,一辈子做小伏低,抬不起头。你不一样,你是阁老家的孙女儿,以后肯定是富贵人家的正室太太,从今天开始,你得跟着太太学。太太是好人家的千金小姐,你能学到她的三成本事,姨娘就放心了。”
    从那天开始,杨娴贞坚持每天去给太太请安,一年三百五十日,天天晨昏定省,风雨不辍。太太不赶她,她就厚着脸皮待在正房不走。
    太太知道她年纪大了,该学些内宅的处事手段,由着她跟在身边学习,偶尔还会指点她几句。
    十六岁时,杨娴贞出落得眉目清秀,亭亭玉立。同辈三十多个堂姐妹中,她的容貌只是中上,不是最漂亮的,也不是最聪明的,但却是最受太太倚重信任的。
    所以大官人看中孟云晖,想把他招进门当乘龙快婿时,太太头一个想到的是杨娴贞。
    杨家的嫡女只会和京中的世家大族联姻,孟云晖出身太低,杨家看不上,但如果送出去一个庶女,就能把新晋进士拉到杨家派系中,倒也划算。
    杨娴贞从没想过要和嫡出的姐妹相争,能嫁给年轻俊朗的孟云晖,她和姨娘都很满意,甚至可以说是欣喜若狂。要知道,她的庶姐姐,好几个嫁的是四十多岁的老鳏夫。
    出嫁那天,姨娘背着人抹眼泪,“贞儿,只要杨家不倒,女婿就得敬着你。可男人和女人过日子,光有敬重根本不够!女婿年轻,脸皮嫩,你得耐着性子和他相处,千万不要因为他出身低就瞧不起他。男人啊,最恨女人看不起他,尤其那个女人还是他的妻子。”
    姨娘的担心完全是杞人忧天,杨娴贞怎么会看不起孟云晖呢?他那么温和有礼,那么儒雅博学,那么自信从容,天下的事,没有他不知道的,仿佛什么都难不住他,什么都困扰不了他。
    和他相比,杨娴贞除了阁老孙女这个身份,还有什么?
    她甚至听不懂孟云晖偶尔触景生情时念出的几句诗。
    杨阁老自幼聪慧过人,博闻强识,也是进士出身。少年时他进京赴考,一举得中,名动京华。
    直到现在,府里的老人还会提起杨阁老当年仅用一篇文赋就名震京师的盛况。
    然而,才高八斗的杨阁老,不许家中女孩儿读书认字。
    京师其他世家女,就算不读书,也要学些历朝历代的圣贤故事,略微认得几个字。杨娴贞却是真的大字不识一个。
    今早出门前,孟云晖随口和她交待,让她把他平日不看的几本书收进书匣子里。
    他走得急,匆匆说完就走了。
    留下杨娴贞茫然无措,羞愧无比——她根本不知道丈夫说的是哪几本书!
    好在书童常在书房伺候,熟悉孟云晖的习惯,已经替她把书挑好了。
    杨娴贞揉揉眉心,把丫头唤到房里:“点灯,把我的字帖拿来。”
    丫头把烛台移到窗前,杨娴贞翻开字帖,铺纸执笔,一撇一横,仔细描摹。
    她十一岁才跟着太太学管家,十六岁时,府里几十个庶出的娇小姐,只有她获得太太的认可。她不聪明,但有毅力,有决心,只要她坚持向学,勤奋刻苦,学会读书认字不是早晚的事?
    就算她天资有限,不能达到吟诗诵句、和孟云晖诗歌唱和的水平,至少,她能看懂丈夫每天读的是什么书,能听懂丈夫念的是什么诗。
    一阵欢快的鼓乐声飘进低矮的院墙,丫头关上门窗,把嘈杂的人声隔绝在外,小声嘀咕:“天快黑了,谁家这时候迎亲?”
    杨娴贞描完一张大字,抬头看看外边的天色。
    鼓乐声盘绕在墙外,有时远,有时近,忽然混进一声尖锐的锣响,吵得人脑仁疼。
    这座小宅院是孟云晖租赁的,浅房浅屋,又和北京城内最喧嚷的菜市口离得近,一天到晚,没有安静的时候。
    天还没亮时,各家货栈店铺开门邀客,伙计的嗓子浑厚响亮;上午,城外的农人挑着菜蔬鲜果,挨家挨户上门兜售,精明的主家婆和俭省的农人为几文钱吵得不可开交;午间,两个市井妇人因为一点口角起争执,堵在巷口撒泼,叫骂声和哭嚎声里交杂着邻里街坊模糊不清的劝解声;夜里有人沿街串巷卖馄饨、汤团、炒面、羊肉,苍凉的叫卖声飘荡在窄小的街巷间,午夜梦回,仿佛还能听见那悠扬的调子在耳边回旋。
    官民商贩杂居的市井陋巷,就是热闹。
    不像杨娴贞的娘家,深宅大院,僻静幽深,闲杂人等不敢在阁老府邸周围停留,晚上又有宵禁,每天都有士兵来回护卫巡逻。从早到晚,宅院里静悄悄的,冷清清的。坐在绣房内,只能听见园子里清脆悦耳的鸟叫声,和丫头们在院外浆洗衣裳的嬉笑声,外边的市井再热闹再繁华,里头一点声音都听不见。
    霞光慢慢沉入寂静的黑夜中,巷子里响起此起彼伏的呼唤声,各家的婆子站在门口,叉着腰,横着眉头,喊自家儿郎回家吃饭。
    杨娴贞手握竹管笔,浑然不觉时光流逝。
    丫头在一旁小声道:“太太,歇会儿吧,别把眼睛熬坏了。”
    杨娴贞抬起头,“什么时辰了?”
    丫头道:“酉时二刻。”
    杨娴贞蹙起眉头,其实以她的嫁妆,完全可以在内城买一所更大,离衙署更近的宅院。可她记得姨娘的警告,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孟云晖是她的丈夫,她必须事事以夫为先。
    孟云晖一天不主动提出典新房,她就必须安心住下去,绝不能露出嫌弃住所的意思。
    哪怕孟云晖脾性温和,似乎不在意妻子比他富贵,她也不会傻乎乎去试探他的底线。
    窗外一阵细细的沙沙轻响,杨娴贞放下竹管笔,蹙眉道:“外头是不是落雨了?官人今天没带伞具,淋着了可怎么好?”
    正想遣个小厮带上油纸伞出门去迎孟云晖,丫头走到门前,回头笑道:“想是太太听错了,没落雨。”
    杨娴贞起身,支起窗户,往外轻扫一眼。
    夜色如水,庭阶寂寂,确实没落雨。
    原来是夜风拂动丁香树的枝叶,扬起一片簌簌轻响,听起来就像缠绵的细雨声一样。
    杨娴贞笑了笑,合上窗户。
    屋檐下骤然响起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一个胖丫头气急败坏冲进房里,恨得直跺脚:“太太,您看!”
    她手里拎着一件半旧的雪白襕衫,往杨娴贞跟前一递,回头怒视跟在身后的小丫头,“这小蹄子,熨衣裳的时候竟然敢打瞌睡!姑爷的衣裳都被她烫坏了!”
    小丫头哭天抹泪,脸上挂着两串晶莹的泪珠。
    杨娴贞接过襕衫细看,发现衣领上有一块指甲大小的黄斑。
    熨衣裳的焦斗是她的陪嫁之物,带木柄把手,用的时候往里头装上烧红的木炭,熨衣裳又快又平整,比外头那些铜焦斗好用,就是用的时候得警醒些。
    小丫头是专门管洗衣裳、晒衣裳、熨衣裳的,天天干一样的活计,自觉不会出什么差错,今天不小心打了个盹,焦斗烧得滋滋响,衣裳上顿时多了个麻点。
    胖丫头气呼呼的,转身在小丫头脑壳上不轻不重敲两下:“让你瞌睡!让你瞌睡!”
    小丫头呜咽一声,不敢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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