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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节

    就姜阮阮那点藏不住事的脾气,还没开学,“宋二”换了人的事,早已经传到十里八方外。
    过完十五岁那个纷乱繁杂的年,白倩瑶也很快便在一次家宴中见到了那个代替宋静姝的、名叫“宋笙”的女孩。
    她一声普普通通的“宋笙姐姐”,惹来旁边宋致宁冷冷一瞪,登时尬笑几声,便收敛了后文。却到底也没忍住,好奇地多多观望过几眼,对这女孩留下个沉默寡言,不跋扈却也不好接近的印象——
    谁又能想到,很多年后,正是这个从不显山露水,永远如死水无波澜般的少女,联合外人一举拿下宋家话事人的位置,将一众长辈、包括在宋如茵帮助下试图掌权的宋致宁都齐齐甩在身后,成为几个声名赫赫大家族中唯一的女性当家者。
    当然,那都是后话中的后话了。
    于白倩瑶而言,那一瞥一打量尚且可有可无,她那少年时代的光阴岁月,彼时只在悄然掀不起风浪的时光中黯淡流转,一直到她迎来上天眷顾的十七岁,方才露出些前路风景乍现的苗头来。
    先是讲台上自我介绍说来自湖州的“卓青同学”,补足了她身边空缺已久的同桌位置。
    而后,便是被称作“小菩萨”的纪家四少公然转班,后脚跟来的宋致宁更是潇潇洒洒,课桌一路搬到她身后。
    算起来,这还是她和宋致宁“邻班”了快十年之后,头一回坐成了同班前后座。
    “白倩瑶,以后你坐我前面,可得给我当榜样,”年岁一长,越发没个正形的宋某人,遂懒洋洋趁着下巴,没事找事踢踢她椅子后脚,“上课别睡觉,不然老师叫我回答问题没人提醒了。”
    “……哪里有这种榜样的!”
    “你这不就是现成的吗?”
    话虽如此,宋致宁倒是似笑非笑地,先瞥了眼旁边同桌——那位生得一张顶顶好皮囊的纪家四少,兼带着,也扫过前头那坐得笔直的“卓同学”,复才又冲她做了个【附耳过来】的手势,“作为以物易物的奖励——”
    “嗯?”
    她凑过去。
    “头条八卦第一线,白倩瑶同学,恭喜你中奖。”
    “……你滚呐!!”
    是了。
    无师自通了小两年的白倩瑶小姐,彼时终于成了个驾轻就熟的母夜叉,很完美那种,就针对他那种otz。
    宋致宁扬唇笑笑,对她的态度见怪不怪。
    只一如往常接了前排女生的暗送秋波,便随手扯过本数学书,盖在脑袋上睡起觉来。
    白倩瑶冷哼一声。
    把他眼下那一圈乌青色默默看在眼里,却也没再打扰他睡觉,只默默挺直了背,用自己那……日趋一日,愈发小山一样伟岸的肩膀,帮他挡住了老师直射而来的凌厉目光。
    当然,这种分外固执且坚持始终的动作,引发的直接结果,就是一下课,她那刚刚跑完1500米酸痛不已的老腰便直接用痛楚对她大叫大嚷“表示不满”。
    白倩瑶痛得撑着下巴龇牙咧嘴,对侧头来关心的卓青勉力摆摆手。
    “可瑶瑶,你干嘛坐得那么笔直笔直的……”
    “我上课想认真听讲嘛,我跟你说,这老师讲课可快可快……嘶,就是,得坐得特别直,特别专心才能听懂。”
    “是、是吗?”
    卓青疑惑地挠了挠下巴。
    于是下节课,便也学着白倩瑶的样子,坐得端正笔直,前所未有的认真——自然也顺利地给老师留下印象,一起收获英语老师的三连点名。
    同对英语不怎么擅长的卓青&白倩瑶回以【otz】败北三连。
    白倩瑶默默扶额,“……”
    当然,对于默默处在单方面暗恋中的少女而言,付出与牺牲,就像是青春年少无知最可爱的纪念章,总无需感动任何人,便足够让自己感到满足。
    她有幸得了一个又一个,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也在自以为不被旁人所知的迁就照顾里,得到了最需要的那份偏爱。
    当然,事实证明,老天对她也并不总是亏待的。
    头节课上完,等到下午第二节课体育课回来,白倩瑶一边咋咋呼呼和卓青唠着嗑踏进教室,走到座位旁,正想从抽屉里摸出水杯来灌一口大的,摸来摸去,没找着水壶,却先摸出来一盒不知名的跌打损伤膏药。
    “……青青,你给我买的?”
    “没啊,我们不是一起去打排球了吗,”卓青也是满脸疑惑,“是不是你自己以前买的,随手塞在里头角落了?”
    当然不可能。
    毕竟,自从母亲离开,她已经把自己自顾自养成个不怕疼不怕难受的孩子,习惯了熬一熬就过去,最怕麻烦和叨扰,根本不会,也没心思照顾身体。
    倒也福至心灵地回头一看,某人依旧盖着课本雷打不动在睡觉,换气呼吸的频率,却显然比最开始急促不少,不像睡熟的模样,反而像是担心被发现被揭穿,心虚装睡似的。
    她于是只笑笑。
    傻呵呵乐着,随意一摆手,重新翻找起水壶,“那应该是吧,可能是放太久了,我自己都忘了。”
    作者有话要说:
    年轻的小宋是可爱的小宋。
    那时候宋家的变故还没发生,他对待旁人还有怜爱的本能,还有感激与温柔,还没有彻底把自己用花心浪荡伪装起来。
    那时候的瑶瑶也是默默幸福的瑶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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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三章 73
    十七岁, 是白倩瑶不长不短人生中精准切割的一半。
    真细算起来,这确实是一段相当久远难追的回忆。
    但或许是她的人生相较于旁人,在匮乏程度上只有有过之而无不及, 是故, 直至许多年后,想起十七岁的宋致宁趴在课桌上、只露出半点尖尖黑色的额发;他倚在窗边,撩起窗帘和外头搭话的女生笑闹几句的声音;突然跑到她面前,下巴搁在她摞成山的课本上央她借本作业来抄抄的模样, 一切的一切,依旧还仿佛鲜艳如昨,恍惚就在不久前发生似的。
    虽然没有《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那种梦幻般的剧情, 但那些悄然离去的青春岁月里, 随着她阴差阳错成了宋致宁的前桌,两人的关系的确相较之前拉近许多——毕竟, 有了卓青和纪司予那样从一而终、不死不休的纠缠珠玉在前,他俩也不能在一旁干晾着当电灯泡,总得找些共同话题。
    故而, 从前虽有有意保护, 但也确实刻意会和她保持一定距离的宋家小三少,大抵也受了纪司予的感染,对她“宽限”不少。
    从此顺理成章的, 也就让她找到理由, 逐渐又成为宋致宁最贴心的哥们。
    无论旁边俩人心照不宣的默契也好,暧昧也罢,受益于白倩瑶彼时那绝对没有任何恋爱可能的体型, 他们之间总洋溢着一种看似根正苗红的社会主义兄弟情氛围。
    闲来无事的时候,甚至还能并肩坐在操场的边边角角处吃吃薯片, 一起讨论着过路的美丽姑娘,你一嘴我一嘴,因为“谁更漂亮”这样幼稚的话题吵个没停。
    “不过,今天我偷偷看到纪司予给青青传纸条哦,”当然,吵归吵,吵完了,她也不忘另起一个八卦,“他不会是真的对我们青青有意思吧?……虽然他家条件是好到不行啦,不过我感觉跟个烫手山芋一样,我去年还参加过一次他们家老太太的寿宴呢,那个奶奶看起来巨恐怖,我爸把我领过去跟她说话,没说两句,我脑壳就痛得要命。不为别的,就觉得她说话阴阳怪气的。”
    白倩瑶撑着下巴,难得一副老成模样。
    半晌,长长叹出口气:“而且纪司予这个人吧,对着阿青还好,对着别人,我总觉得阴恻恻的。要是青青跟他谈恋爱,以后还想再找下一个,八成就难了,不死也得掉层皮,你说是不是?”
    情场老手宋某人手枕后脑勺,靠在篮球架旁,老神在在地答:“应该是说,要是真给他得手了,就不可能会有下一个了。”
    “哈?”
    “反正我从没见过纪司予那么失态的样子,遇见卓青那天是头一回。”
    “……”
    “而且卓青这辈子,我猜,也不太可能碰到第二个,比纪司予更喜欢她的人了。就算还要有下一个,她自己也不会答应自己的,毕竟也不是每个人随随便便都能跟纪司予比。”
    他可是出了名的人间小菩萨,实打实的又高且富且帅。
    无可否认的默然片刻。
    许久,白倩瑶复才“切”了一声,抬头看天。
    “但我还是觉得平凡一点也不错,不愁饱暖,每天傻开心,像我爸说的那样,”她失神笑笑,“大家庭里,吃个饭都像是自助餐,要是真的有选择,谁会想真的迁就那些啊。”
    可与她的感慨相比,小三少毕竟是见多识广,亲身体会。
    多年后的事实证明,白倩瑶的劝谏没有奏效不说,纪司予与卓青之间,倒也确实是宋致宁一语成箴,分毫不差。
    起先不知是福是祸,后来冷暖自知,毕竟卓青是终有所得。
    至于一无所得的白倩瑶,自己也没听进去自己的劝,反倒依旧默默在心里藏着那位——和永远一心只想着阿青的纪司予相比,仿佛永远也停不下来的花心蝴蝶。
    半斤八两。
    十七八岁的宋致宁和十年后一样,那副漂亮好看的皮囊永远被他利用和维护的极好,还酷爱拾缀自己,今天朋克潮牌,明天校服涂鸦,后天英伦贵公子,随心所欲,永远以吸引旁人目光为荣。
    高二转班来这一年,他就换了七个女朋友,每一个的平均保鲜期不到两个月。
    当然,最出了名的却不是他换女朋友的频率快,而是同每一个都能好聚好散,各有所获,互无亏欠,实在是不得不称一句技艺高超。
    ——“我说我要去看演唱会,他就翘课陪我去看演唱会,买第一排的门票,帮我安排和小爱豆在后台合影,不会吃醋也不会因为我追星生气。”
    ——“我喜欢那种忧郁系文艺美男嘛,然后元旦晚会的时候,他在台上抱着吉他唱歌,我就去追他了!他妈妈感觉很喜欢我,一直催他跟我接触哈哈,虽然后面相处的很淡分手了,但是跟他在一起的时候牵牵手就觉得很幸福了。”
    ——“我好像是去年的时候还跟宋家那个在一起呢,哈哈,觉得他人好好,会说话也挺绅士的,我爸也很喜欢他,我家还和宋家谈了一个房地产的合作案呢——虽然合作案刚结束我俩就分手了,不过恋爱谈得还是挺舒心的。”
    ——“……宋致宁要是能再专心一点,绝对是白马王子好吗?但他就是太没正形了,喜欢你的时候对你很好,但也最爱提醒你,他压根暂时就没有定下来的计划之类的,让你别太入戏。然后不喜欢你的时候断了就断了,你要什么分手礼物给什么分手礼物,绝对没什么拖泥带水的。唉,不知道说啥,但也没有什么骂他的理由。”
    他的每一场恋爱由是都来得轰轰烈烈而结束得波澜不惊,并时常配有暗地里进行的联姻式的家长联系。
    他自己倒是并不怎么放在眼里,或者说,比起要跟谁谈恋爱,要在别人眼中做什么样的人,他从来只看中当下自己的开心,是个彻头彻尾的俗人,也是校方心目中又爱又恨的坏孩子。
    爱他出手阔绰,家里建校费给的一摞摞,捐了三栋楼,恨他不做榜样不爱学习光爱泡妞。
    而那段年岁之中,真正能接近且陪伴这个放纵不羁坏孩子的,除了他看中交际的几个同样出身高门的同类之外,尤其格格不入的,似乎好像永远只有那个,看起来永远不会跟他有故事的白倩瑶而已。
    “喂,这位白同学。”
    他懒洋洋伸长手,戳了戳前头某人厚实肩膀,“周末有没有空?前几天不是说要吃冰糖葫芦吗?不如礼拜六去北京玩吧,吃正宗的去。”
    “……”
    她看也不用看,对准他手背就是猛地一拍,“又被谁放鸽子了?女朋友跟你吵架了?”
    “可不嘛,分手了。”
    宋致宁右手支颊,话音淡淡。
    说的是情感大事,语气里却浑然都是漫不经心:“栽在一个长相纯良的美女手里,给我戴了一顶墨绿色的帽子。”
    闻声,一旁的卓青和后头的纪司予已然一脸见怪不怪,冷静得很。
    “……那你干嘛一点不难过?”白倩瑶却到底一怔,没沉住气地回过头,“不找人报/仇?哪个班的啊。”
    “忘了。反正,谈个恋爱又不是坐牢,不喜欢了就分手,人也没欠我的,”宋致宁这个当事人反倒笑笑,“话说回来,去不去北京啊?——去我就让人买票了,省的你又数落我见色忘友,带你吃最正宗的冰糖葫芦去,够不够意思?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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